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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强奸追杀女子发声:终于不用担心他出来报复了。

中国新闻周刊报道,4月28日,“男子强奸大嫂、出狱后报复又刺死见义勇为者”案被告人田永明被依法执行死刑。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田永明执行死刑。玉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临场监督。执行前,田永明与其近亲属进行了会见。

得知田永明被执行死刑后,见义勇为遇害者的儿子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我现在的心情如释重负”,将去父亲墓前告诉他这个结果,让其安心。

另一被害人赵女士(即大嫂)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这个结果对自己来说是一种交代,“他对我和家人的伤害太大,我伤心太深了。现在终于可以放心,不用担心他出来报复我了”。

1996年9月,田永明强奸大嫂赵女士的恶行败露后,持刀欲将其杀害未遂,被判处刑罚。2002年刑满释放后,田永明伺机再次报复赵女士。同年11月,田永明持刀闯入赵女士家中,她惊觉后逃出家门,田永明持刀追撵。村民刘铭富(被害人,殁年37岁)见状上前阻拦,被田永明连续捅刺致死。随后,田永明又追着赵女士连刺数刀致其轻伤。在潜逃20年后,田永明于2022年被抓获归案。

而在赵女士的丈夫(即田永明大哥)看来,对于田永明被执行死刑,“我谈不上高兴,也谈不上难过,一边是兄弟,一边是妻子,这件事就是一件悲剧。作为哥哥,肯定对弟弟的死有恻隐之心,但是他的死,对被害者和我妻子都是交代。”

2022年11月,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田永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田永明上诉后,鉴于刑事诉讼法“上诉不加刑”原则,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因原判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量刑明显不当,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该案启动再审。

2026年2月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再审,以故意杀人罪宣判田永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依法核准田永明死刑。

赵女士的儿子则表示,无法放下过去,“他对我父母身心的伤害无法弥补,需要时间慢慢淡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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