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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谈曹骏工作室否认拉踩檀健次,明星对粉丝负有不可推卸的引导义务。
5月2日,话题登上热搜,曹骏工作室发文表示:我们的态度始终如一,从未改变。也恳请大家不要每次都来反复纠缠。与其这样去消耗精力、消磨自己,不如我们自己做好本职工作,把戏演好。谁主张谁举证。任何人若掌握工作室购买拉踩他人通稿的证据或线索,欢迎提供,当面对质。另外,谁会没事天天明褒暗贬自损清誉呢。
5月2日,@潇湘晨报记者从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的李振武律师@娱乐法李振武获悉:看了看曹骏工作室声明,有无奈,但也有对法律的误解。声明中提到的“无法控制别人的言论”,在法理上或许站得住脚,但在当下的行业监管和公众期待中,却不能直接这样甩锅。虽然普通粉丝的个别言论,明星本人可能确实不知情未指使,但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明星及其工作室对粉丝群体负有不可推卸的“引导义务”。如果工作室或经纪公司实际参与组织策划了粉丝的网暴或拉踩行为,那么必然要承担共同侵权或连带责任。
但退一步讲,即使没有直接参与,如果工作室面对粉丝的非理性行为“视而不见”,放任恶意举报互撕谩骂,导致不良社会影响扩大,同样会被认定为“引导不力”,面临舆论谴责。工作室真正该做的,不是在出事时发一份“无可奈何”的声明,而是要在日常中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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