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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用AI替代35岁主管,杭州法院判了。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近日,杭州市中院发布了一起AI替岗典型案例。

这起案例的当事人是35岁的周先生,他在一家金融科技企业担任AI大模型质检主管,负责对AI与用户交互所生成的答案进行把关。去年1月,公司提出要将他从主管调到普通运营岗位,原先2.5万元的月薪降为1.5万元。协商不成后,公司直接通知他解除劳动合同。直至周先生提起劳动仲裁,公司才告诉他具体原因,由于技术升级,他从事的质检工作AI就能完成,他被AI替岗了。

对于这起“AI”替岗案,最终的结果是,从劳动仲裁到法院一审、二审,均支持周先生诉求,认定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需要向他支付26万余元的赔偿金。这起案件的一大典型性在于,法院判定公司以AI成本优势为由和劳动者解约,并不属于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四级高级法官施国强表示:“我们在司法实践中把握的客观情况重大变化,是指企业兼并、资产转移等相关情况。仅仅以公司引入AI降成本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因为我们认为现在的AI技术发展还没有达到实质性替代劳动者岗位的程度。”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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