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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中母女坠楼,消防被骂“不救人”:有些质疑,需要被事实澄清丨九派时评。

7月27日清晨,连云港海州区东方领秀小区发生火灾。一位42岁的母亲带着3岁的女儿翻出4楼窗外,紧抓窗栏,用腿把孩子挡在自己和墙壁之间。楼下邻居大喊“坚持住”。6时25分,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接到报警。6时30分,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发现两人被困4楼窗台,立刻出水掩护,并反复呼叫“不要松手”,同时与群众用床单被褥做好接救准备。6时35分,就在消防员破门救人的那一刻,母女相继坠落。女童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母亲仍在重症监护室,家人至今没敢告诉她女儿已经不在了。悲剧发生后,大量质疑涌向消防——“为什么用水枪喷水不先救人?”“水流太猛是不是把她们冲下去了?”“为什么不用云梯和气垫?”情绪可以理解,但事实也需要被看见。

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人回应:现场烟雾大、温度高,必须立即出水排烟降温,掩护被困人员,减轻高温烟气伤害,为救人赢得时间。整个过程中,救援人员一直控制水枪射流,尽量避免直接冲击被困人员。家属称孩子父亲曾大喊“不要喷水”,但火场中不排烟降温,被困人员可能先被浓烟呛死。

被困人员下方是绿化带,中间还有一排变电箱,不具备铺设救生气垫和使用举高车、云梯车的条件。救生气垫最小尺寸4米宽、6米长、2米高,铺设至少需要近30平方米。消防员和群众拉起床单被褥准备接人,但母女坠落时撞到三楼架空层挑檐,改变了轨迹,没能接住。

当火灾发生时,我们该怎么保护自己?火场中,浓烟比火焰更致命。翻出窗外是绝境下的本能反应,但绝不是正确的避险方式。高层住宅火灾,正确的做法是:先判断火情,手背轻触门把手,烫则不开门,用湿毛巾堵门缝、泼水降温,在窗边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能逃则向下走楼梯,绝不能盲目翻窗。

一场火灾,带走了一个幼小的生命。消防安全不是口号,是每一个家庭都必须补的课。查一查家里的插排是否超负荷,给家人讲一讲火灾逃生常识,这些小事,可能在某一天,真的能救命。消防员可以拼尽全力,只是,真正救命的,往往不一定在救援现场,而在火灾发生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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