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山西、新疆等多地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据第一财经8月19日报道,近期,多地宣布今年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26年9月1日起调整提高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此次调整后全省分为三类标准。其中,广州、深圳执行一类标准,广州市调整为2680元/月,深圳市调整为270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为25.4元/小时。二类标准调整为2300元/月,执行地区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1.9元/小时。三类标准调整为2040元/月,执行地区为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2元/小时。
山西从10月1日起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此次调整后,山西省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划分为三档,一类地区2350元、二类地区2250元、三类地区2150元。同步上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13.5元、二类12.9元、三类12.4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25.3元、二类24.2元、三类23.3元。
根据新疆人社微信公众号,《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显示,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于2026年10月1日起执行。此次调整后,全日制用工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三个档次分别为2270元、2080元、193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3个档次分别为22.7元、20.8元、19.3元。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厦门大学经济学系副教授丁长发说,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收入存在明显差异,因此最低工资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在实践中,最低工资标准看似与大部分劳动者实际收入关联不大,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有利于分配结构的调整,对劳动者的利益有着实质性的影响。
随着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与之挂钩的劳动者其他待遇水平也会产生相应变动。比如,企业在计算员工加班费、社保缴纳基数等方面,会参照最低工资标准予以提高。当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这意味着社会保障水平相应有所提升,有利于让劳动者普遍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