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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财险公司泉州市中心支公司被罚83.5万元: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等。

据经济观察报,8月25日,泉州金融监管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列表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中心支公司因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委托未通过该机构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违规开展异地企财险业务;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财务数据不真实,泉州金融监管分局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中心支公司处以83.5万元罚款;对苏小玄给予警告并处以17.6万元罚款;对陈庆国给予警告并处以8万元罚款。

9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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