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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最严禁酒令:将对未成年人全面禁酒。

10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后对未成年人全面禁酒。

《健康条例》规定:医疗卫生机构、专门为未成年人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以及主要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教学、活动的场所禁止销售酒精饮料,禁止使用自动售卖设备销售酒精饮料,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精饮料。

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对不能出示身份证件的,不得向其出售酒精饮料。违反该规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罚款。

此外,公职人员不论是正常上班还是节假日值班、执勤或工作日八小时外一律禁止饮酒。

【原文】
202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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