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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卢杰被公诉!曾被批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违规经商办企业。

据检察日报正义网9月11日消息: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山东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办公厅原党组成员卢杰(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聊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卢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卢杰利用担任山东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6年1月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卢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6年5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卢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称,卢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消费卡;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违规经商办企业;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卢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卢杰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山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1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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