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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花16万买房后拆迁获赔419万,卖家反悔 ,法院判了。

2003年7月18日,魏某丽在刘某云手花16万元买下547.68平方米的老宅院。2017年10月,老宅院面临拆迁,初步估算,至少能够拿到419万元的拆迁补偿款。而魏某丽却收到了法院的通知——刘某云及其两个儿子将她告上了法庭。刘某云的诉求是,她与魏某丽签订的房屋及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同时请求法院判令魏某丽返还房屋宅基地及相关证件。

她们的买卖是有问题的。魏某丽是城市户口,但刘某云家的老宅属于农民住宅。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通知》第二条: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

法院判决:决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买家购买房屋后没有进行翻建、扩建,可以按照过错原则对涉案房屋进行分割。如果有翻建、扩建,则要保护购买人翻建、扩建的利益。

根据这一原则。魏某丽购买房屋后,自己出资扩建的284.81平方米的有证房屋产生的拆迁收益,应归魏某丽所有。原有交易的两栋老房子,则由双方按照过错比例进行分割,法院判定的这个过错比例是:魏某丽享有70%份额,刘某云享有30%的份额。

2018年12月18日,根据上述依据,法院判处所涉4195759元的房屋,魏某丽享有其中的3822836元,刘某云三人享有372923元,驳回其它诉求。

【原文】
20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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