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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隐瞒行程从上海来杭,要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
据正观新闻、橙柿互动,4月6日,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消息,4月5日,宁某某、党某某从省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杭,接受防疫工作人员调查期间刻意隐瞒行程,造成社会面传播风险,已被上城区公安分局依法立案调查。
4月6日0-11时,杭州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乘坐K1805次列车抵杭,轨迹涉及万象城、来福士等。根据通报,宁某某两人在来福士逗留了9个小时。
在沪杭两地采取严格疫情防范措施的情况下,二人必然是刻意隐瞒了一些真实情况,才能从上海一路闯关来到杭州,并且乘坐地铁经过杭州的繁华区域,最后进入商场。
明知已感染,仍隐瞒潜入杭州,要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朋礼松律师表示,如果相关行为人明知自身已经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是出于报复社会等主观故意,恶意向不特定多数人传播病毒,后果严重、情节恶劣的,将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犯此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0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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