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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平台运营中心:微信公众帐号禁止进行金融类欺诈营销宣传。

7月13日,微信公众平台运营中心发布《关于金融类违规营销内容的规范》提出,禁止进行金融类欺诈营销宣传,微信公众帐号发布的内容中,禁止高收益理财欺诈内容,如推广不正常的高回报理财产品或导流欺诈项目。其中的“导流欺诈项目”通常表现为未明确日化或年化收益,但通过可疑的引导性内容,诱导用户添加个人微信或外链推广高收益理财产品。

202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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