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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员工连上23天班,午休刚出车间4分钟猝死;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

近日,何先生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反映,他的弟弟何某午休去吃饭路上,突然倒地猝死。当时出了车间才4分钟,结果无法认定工伤,导致索赔陷入难题。

何先生认为,弟弟连上23天班,是不是工伤公司都应该赔付,以工伤为由推脱是在推卸责任。“我们找公司,公司说有保险,但人社部门认定不是工伤,我们行政复议了,结果也没有改变。公司到现在还没赔偿,我们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在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上,小何年龄为35岁,死亡日期为2023年8月10日,死亡原因为猝死。

11月14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佛山群志光电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说,“能赔付金额和家属要求的差距较大,家属要100多万元。家属复议了,最终结果还没告知到我们,会根据结果执行。对于家属提出的连上23天的情况,其实每天的工作时间没有那么长,应该不存在过劳的情况,连上20多天的情节还需要再核实,“人猝死后未解剖,所以医院也没有说具体的死因,只是说猝死。”

【原文】
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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