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第一次被裁员,我选择拍下来
2023-04-10 11:29

人生第一次被裁员,我选择拍下来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BOSS直聘 (ID:bosszhipin),作者:陶梦琪,编辑:贾嘉,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今年2月,刘刘所在的公司以业务调整为由陆续裁员,还在试用期的她也在名单之上。被喊进会议室谈赔偿金时,她直接提出:“我录像,只录自己,不介意吧。” 


她确实掌握着这场对话的“主动权”。比如,面对HR提问N+1中的1是什么意思?试用期是否享受与正式员工同等待遇?刘刘都能熟练背出《劳动法》相关条例进行答复。即便对方劝她只要接受和“大多数人”一样的赔偿方案就能快点拿到钱,她也不动摇。


刘刘拍下和HR对话过程并发布在网上


这段5分多钟的视频,因为刘刘磊落的记录方式、与HR逻辑严谨的对话以及不卑不亢据理力争的态度,在短视频平台获赞超640万,播放量过亿。被网友戏称:整顿职场.mp4。


事件最终的走向也十分“爽文”。刘刘不但拿到了满意的赔偿金,且目前已入职新公司。


在一般人的印象中,裁员是一种自上而下的通知,而不是一场势均力敌的谈判当人们说起雇主和打工人应该“好聚好散”时,往往是在劝说弱势的一方适当放弃一些权益,规避潜在的风险,比如被下一位雇主认为“难以管理”。


但掌握了短视频传播规律的年轻人,开始挪动天平上的砝码位置。还有一些与刘刘有相似经历的年轻人:姜姜拒绝转岗时被HR斥责“不要脸”,小王入职3天因准时下班且表示“不愿意帮领导拿快递”,这都使他们面临失去工作的境遇。她们的选择也和刘刘一样:将自己的经历发到网上获取声援,同时依法维权。最新的结果是,一位已经仲裁胜诉,另一位在等待5月份开庭。


一、送分题or送命题?


2023年2月的最后一个周末,小王收到某广告公司发来的录取offer,执行AE岗。她2021年毕业于某大学护理学专业,此前一直做新媒体,广告圈是一个新的跨界尝试,为此她主动压低了薪资。


2月27日,小王正式入职。但3天后,HR将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拍在了她的桌子上。


通知书上写:因小王无故顶撞上司,工作主动及纪律性差,不以公司利益为首,公司同意与小王于2月28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不用缴纳当月五险一金。



就在这份通知书被下发的几个小时前。小王被领导A喊进办公室,她预感不对。


2月27日上班第一天,公司正常工作时间为9:30~18:30。当天18点34分,手头的活儿已经干完,她在QQ上询问领导A:“还有活儿吗?”“没有的话我先下班咯。”十几分钟后,没得到回复。她下班回家。 


第一天下班的聊天记录 


2月28日,18点33分,工作完成后,她又在QQ上问“还有需要我的地方吗~没有的话我就先溜咯”。依旧没有回复。 


第二天下班的聊天记录


结果在入职第三天,3月1日上午11点左右,领导A发消息给她:“来”。 


第三天小王直接被领导A叫进办公室


小王走进办公室后,领导A和领导B坐在屋里。A首先开始质问:“你给我发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不容小王张嘴,他气势汹汹地喊:“我需要你的时候,你已经不在了,你什么意思?” 


在入职前,小王知道广告行业加班是常态,也能理解老板就这件事想找她沟通,但她不接受毫无尊重可言的指责。


小王这样描述当时那个戏剧化的沟通场景: 


“首先,您可以温柔一点吗?我们好好沟通。其次,如果您有事,大可以把我叫回来,我是愿意回来继续工作的。” 


“我语气可能是凶了一点,但客户比我凶100倍,难道你要跟客户讲尊重吗?” 


“那是客户呀……”


领导B听不下去了,立马追问:“你的工作难道只对客户负责?” 


小王反问:“不对客户负责的工作内容具体指什么?” 


“比如我现在让你拿个快递,你拿吗?”


小王当然知道标准答案是什么,但当时她感觉自己就像站在桥上做选择。拿,就是同意被对方压制和驯服,顺利过河;不拿,一定会被开除,掉进河里。她试图用分类讨论的方法进行答复。


“如果跟工作有关,可以;如果是您私人的快递,我可能不太能接受。”


话音刚落,领导A暴怒,大喊人力,“赶紧进来给她办离职”。


小王的公司除了这两位领导外,其余三十多人都在大厅开放办公区,他们的争执全公司都能听到。但小王不觉得尴尬或羞耻,她觉得,超出工作范围的要求,就应该勇敢拒绝。 


回到工位后,领导A从她背后走过,“你还在坐在这里干嘛?赶紧走!”小王不理会,直到HR喊她进会议室谈裁员。


走进会议室前,小王想起之前曾刷到刘刘的视频,她决定模仿刘刘的做法,一方面,视频可用作维权证据;且录像也是种监督,HR不敢说太过分的话伤害自己。 


“只录自己”方式并没有被拒绝。但很快小王发现和HR的谈判不但无法解决问题,反而被对方扯进一场毫无意义的文字游戏。


小王的诉求其实非常简单,希望经过协商,公司可以赔偿她半个月工资。但HR认为,小王作为刚来公司的新人,和上司说话的态度不好,且拒绝帮领导拿私人快递是故意挑衅。 


眼看着两人争执不出结果,小王明确表示,还是走劳动仲裁吧。她发现HR也如释重负,立马接话:“那你去仲裁吧,没关系的。”


谈判结束后,HR站在小王工位旁,催她赶紧签好通知书,快点离开公司不要耽误其他人工作。她害怕再发生冲突自己被打,心想反正是午休时间,先离开也行。之后,她分别打电话给有仲裁经验的朋友、律师进行咨询。两人都提醒她,一定要把通知书拿走,证明自己在这家公司工作过。


小王再次返回公司,想带走通知书以及再拍摄些视频作为上班凭证。但HR一直在轰她:“我辞退你了,你听不懂吗?我辞退你还要你同意?”这些对话小王也都拍了下来,有了凭证后她当天直接去了仲裁局。 


小王在当地仲裁委排队


工作日的仲裁局,四五个人分布在两个窗口准备办业务,小王前面只排了一个人。轮到她时,原本她只想索赔半个月工资,但工作人员看到她的通知书后笑了出来。“居然会写无故顶撞上司,还不缴纳当月的五险一金,这是家什么公司?怎么连个懂法的人都没有?你可以把半个月赔偿改成一个月。” 


仲裁一般需要20天左右出结果,流程是递交证据、先调解,调解不成进入诉讼。小王从调解员处得知,他们在联系公司时没有得到回应,所以在3月7日帮她申请了3月24日的开庭。


二、拒绝转岗后


和小王不同,姜姜在某线上教育公司做电商运营已有两年多的时间。在她眼中,这并不是一家“大方”的公司,普遍底薪低且涨薪机会不多。


公司之前也有裁员,但姜姜没想过自己会是其中一员。此前,因为业绩表现好,工作能力被认可,她还被加过一次薪。 


但就在今年1月30日,姜姜突然被HR约谈,公司要把她从电商运营岗转到客服岗,且随着岗位不同会产生降薪。HR直白地说,可以给她半个月工资和一个月时间去找新工作。“所以我觉得转岗只是噱头,实际上就是想让我自己主动辞职。”


姜姜当下选择拒绝,但HR十分强硬:“公司有自己的安排,不需要你同意,公司决定就可以。” 


紧接着一周后,HR开始陆续通知她降薪、取消2月份奖金并收走她所负责运营的账号。



2月28日,3月1日,她分别对公司强制转岗降薪的行为发送了异议告知书,并附上《劳动法》第35条,公司单方面转岗降薪无效。公司无动于衷。 


3月6日,姜姜拍下了自己和HR的对话。视频中,她问对方为什么强制将她踢出企业微信,并要求如果裁员需出具辞退通知书,否则自己将继续正常在公司工作。


HR回复:“这是你自己的选择,如果坚持上班就是非法入侵。”姜姜留下一张“要求提供劳动条件通知书”,HR边说“我不看”边扔到一旁。


本以为事情最坏就到这里了。但姜姜没想到的,接下来两天,每天都有“新故事”发生。


姜姜电脑被强行拿走


先是6号当天下午,HR突然带着两名男同事强行搬走她的办公电脑,被拔下电源的显示器、鼠标和推搡着“不要拍”的画面凌乱嘈杂。当姜姜再次要求公司出具辞退通知书时,HR只留下了一句:人要要点脸。“她说这句话的时候,真的是指着鼻子骂我,我能感觉到她的手指离我鼻子只有几厘米。” 


没有拿到辞退通知书,又担心不去公司会被以旷工为由合法开除。3月7日,姜姜照旧正常上班。但没想到人力直接以非法入侵报警。警察从中调解,让公司开辞退通知,该赔偿赔偿,但人力当场表示,按照公司员工手册规定,姜姜拒绝转岗,被辞退是她的问题。辞退通知绝不可能给开。


8号,姜姜发现自己已经无法进入公司大门,人力坐在她的工位办公。可自己的私人物品、被公司拖欠的薪资等问题都没解决。于是,她选择报警。 


“警察来了后,让人力先把欠我的工资结掉,但公司就是不发。警察建议我去仲裁。” 


姜姜拿着报警回执,心里盘算着视频和书面证据积攒得差不多了,准备第二天不再来公司。但没想到HR开始在工作群里细数她的“罪过”。 


“比如,说公司给我调了和原职位最近接的岗位,薪资也不变,还给了很长时间过渡,甚至愿意多发工资,但我就是不同意,因为我想要更多赔偿。还说我发布的短视频以偏概全,公司报警了,我还赖着不走;以及提醒同事,不要让我混进公司,让他们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防止我拿走电脑、椅子……最后她还威胁说,我发布视频这种行为任何一家公司都不会妥协,将来我不论去哪个公司,都不会被录用。”说这些话时,姜姜气得发抖。边念边问:“你听她说的多矛盾!完全颠倒黑白,强盗逻辑!”


HR在工作大群中发布信息


3月15日,姜姜去仲裁局提交证据资料,5月8日即将开庭。


三、“仲裁过”算“黑历史”吗?


这两个故事中,虽然当事人拍的视频在网络上引发了较大反响,但我们没有看到雇主方或HR层面有所回应……


3月28日,小王收到裁决书,她胜诉。按要求,公司需在7天内向她支付双倍赔偿金。


有网友给她留言:恭喜仲裁成功,但你接下来找工作真的会难。小王理解这种担忧,但她还是表示:如果新公司会因为我维权不要我,那这种公司也没大必要去。


小王胜诉


有法律意识的公司,一般不会把维权历史的歧视摆在对外公布的招聘要求上。2021年,广西某企业曾在招聘公告中写“曾向原单位提出劳动仲裁人员不予受理报名或录用”,结果是全网哗然,该企业最终撤除该条款并道歉。


刘刘目前已经入职了新公司。她曾发文说,自己主动给新单位HR看了维权视频,并详细说了前因后果,也做好了会被婉拒的准备,但没想到新公司HR不但承诺“我们公司绝不会有这种问题”,还期待她赶快投入新公司的怀抱。


在一个职业伦理日趋成熟的环境里,无论是裁员,还是维权仲裁,都不应该被妖魔化。现代企业的雇佣关系不是人身依附,是市场化的双向选择。所谓打过仲裁的人很“难搞”,这种刻板印象背后,是大部分人没有平等博弈的底气。 


《擎盾2020劳动领域大数据》显示,应届生及工作年限较短的劳动者,因缺乏社会阅历,在遇到劳动权益被侵犯的时候,很少提起仲裁。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年龄在18~30岁的原告仅占总人数的27.6%。


在现实中,劳动仲裁真正走入诉讼阶段的案子并不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数据也显示,2022年1至11月,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2.3万件,其中仲裁结案率为92%,调解成功率为66%。也就是说,很多打工人为了能够尽快拿到钱,会选择与公司达成和解。 


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董薇律师给我们普及了职场er最容易遇到的7个维权问题,她总体的建议是:“希望大家能理性看待劳动仲裁。仲裁只是劳动者正常维权的方式之一,没必要夸大它的作用,也不必谈起仲裁好像讳莫如深。在选择是否进行劳动仲裁前,也需要结合每个人不同的情况综合考虑。”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BOSS直聘 (ID:bosszhipin),作者:陶梦琪,编辑:贾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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