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楼史的下半部和中国互联网新贵的下半身
2016-12-27 11:33

中国青楼史的下半部和中国互联网新贵的下半身

文 | 李拓,首发于PingWest品玩,虎嗅获授权后发表


当张敞用“闺中之乐,有甚于画眉”委婉应对汉宣帝的问询时,君臣之间早在内心形成了一条性爱鄙视链:张敞应该会腹诽汉宣帝一个同性恋怎么会知道夫妇之乐,而列堂同侪估计会偷笑这当着满朝文武面秀恩爱的画眉太守,哪里懂得狎妓之乐。


当今盘点“中外性史”,往往带上一种奇怪的羞耻色彩,“嫖娼”更会被道德审判。一场突如其来的京城“扫黄风暴”过后,不见人们谈论那些声色场所的来历和背景,一句“北京一半互联网公司CEO都去过”的流言,反倒是让互联网公司的创始人和诸多风险投资机构大佬们人人自危。


要知道,从古至今,名士缙绅狎妓嫖娼,非但无损其名气,甚至还能激发不少文思灵感和人生好运。套用当下的一句毒鸡汤:爱嫖娼的名士们,运气都不会太差。


古代狎妓嫖娼:唱歌跳舞做前戏


“娼妓”之为职业,由来已久,但直到公元前七世纪春秋时期,才被齐国官方承认和提倡,因之后世青楼拜齐相管仲,有如中国商人拜关公,日本商人拜招财猫一样虔诚。但细究起来,古代中国的性工作者,其实艺术范儿挺足。


先秦时代无“娼”而有“倡”,意为“歌舞艺人”(如《史记·滑稽列传》:“优旃者,秦倡,侏儒也。”)或“歌唱”之意(如《九歌·东皇太一》:“疏缓节兮安歌,陈竽瑟兮浩倡。”),歌舞艺人以女性居多,故有后起字“娼”作为后起字,开始也仅指“女乐”(相当于古代官方入籍在册的女歌手)。古代歌唱艺人的地位很低下,宋代严格限制乐工和妓女服饰,在非官办的妓院,妓女可穿黑白色的衣服,不能穿紫色的衣服(想象一下,这颜色还挺倒胃口的)。而“妓女”成为其后起的引申义,多少也和二者阶级地位相近有关。


“妓”遭遇了类似命运。“妓”最初也只和音乐有关,指唱歌跳舞的女艺人。许慎《说文解字》说:“妓,妇人小物也。”后来这个字就专指“妓女”了,而那些唱歌跳舞的女士们,都被写为“伎”,如《说文》大家段玉裁说:“今俗用为女伎之字。”《艺伎回忆录》这种名字是万不可写错的,否则国际章怕是要跳脚。


至于“嫖”字最初字义只是“轻”,通常以“嫖姚”(意为“劲疾”)的联绵词形式出现,很少单用,“嫖娼”则是非常晚出的意思了。


总之,“嫖”、“娼”、“妓”本义与男女之事无关。古代性工作者与当今的“失足妇女”完全不是一个档次,一开始就是有很高的舞乐修养。艺术是政治的润滑剂,这些“妓”能在礼乐祭祀等严肃政治活动中起到重要作用,只不过后世娼、妓地位也不同,往往是娼不如妓;至于“嫖姚”这个英武的联绵词中,只有“嫖”字被拆出来塞进“狎妓”这么一个含义,也是令人敬佩中国文化的精深与博大。


一部文艺史就是一部狎妓史


有教养的人士,每以脐下三寸为禁区,男女话题,从来登大雅之堂。但不说不代表不做,一部中外的文艺史,基本上也是一部嫖娼史。爱嫖娼的名士们,灵感、运气和声名往往不差(我们今天看到的资料中,与名士们交往的妓多而娼少,也是因为他们要爱惜羽毛)。


唐宋时代是中国物质与文化发展的两个顶峰,狎妓也最为风雅。从皇帝到大臣,从文人到平民,都不以为耻。唐朝末年李瀍(炎)就花钱为一名歌妓赎身,娶回家做了老婆,后来李瀍为唐武宗,少不了这位贤内助的智慧;北宋徽宗皇帝与李师师的轶事更不必多说。这两位皇帝尚且算是比较守规矩的皇帝了,像明武宗、清同治皇帝则喜欢偷偷跑出紫禁城嫖娼,同治皇帝甚至因此感染梅毒而死。


皇帝尚且风流如此,文士们自然也玩得开。


唐代文人中,风流不过李白。他携妓出游已是文林佳话,李商隐的朦胧抒情诗明里暗里也没少这般风流,至于杜牧名句“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更是人尽皆知。最令人错愕的是历史书上“忧国忧民”的杜甫,竟也曾携妓潇洒,不料半路遇雨,悻悻而归,还不忘赋《携妓纳凉晚际遇雨》诗一首,有“越女红裙湿,燕姬翠黛愁”之句,述妓女情态。杜甫尚且不是省油的灯,以“垂死病中惊坐起,暗风吹雨入寒窗”唱和的元稹和白居易就更是要穿一条裤子了——他们直接共同享用一名妓女(事见《唐语林》)。


宋代文人更甚之,柳永死后由妓女出钱安葬,周邦彦敢于在宋徽宗背后偷会李师师,苏轼将歌妓王朝云纳为妾,也是佳话,至于苏门四学士之一的秦观,更是青楼常客,甚至有妓女为之殉情。不过宋代妓女只能陪酒,卖艺不卖身,而有宋一代,政府对文人待遇极为优厚,故他们还可以有财力“蓄妓”。


明代以后,世风日下,娼盛于妓,卖身多于卖艺,故政府禁止官员嫖妓。但此时文人豢养娈童、酷好男风之习又起。


事实上,早在商代就有“比顽童”之说,不过到了宋代,“男娼”属于非法,违者“杖一百”,到了清代小说如《儒林外史》,文人如袁枚,都对男风毫不掩饰。清初禁娼,男风进一步发展,号曰“相公”,八旗子弟甚至以玩相公为荣。直到辛亥革命之后,“八大胡同”狎男优之风逐渐转为公开化的妓院,“玩相公”才逐渐消失。


民国文人的“贤者时间”


民初大佬对出入“八大胡同”并不以为意。袁世凯将社交场所定在这里,除了袁世凯的侄子袁乃宽、二子袁克文,北洋系高官如顾维钧、杨度、徐树铮、章士钊,以及后来当了总统的黎元洪,也都是这里的常客。


但爱惜羽毛的民国文人,在狎妓嫖娼上的态度和做法就很耐人寻味了。通常,他们在嫖娼时毫无顾忌,事后又各种忏悔或推卸责任。这反差萌式的“贤者时间”,倒和尼采各种不喜欢女性,却又偷偷嫖娼染了梅毒,有同工之妙。


胡适读书的时候嫖,结婚之后也嫖,完事儿了还在回忆录里大大方方地承认;这倒算好的,像徐志摩嫖了就赶紧给陆小曼写信致歉,信中还不忘要拉胡适垫背——


在春华楼为胡适之饯行。请了三四个姑娘来,饭后被拉到胡同。对不住,好太太!我本想不去,但某某说有他不妨事。某某病后性欲大强,他在老相好鹣鹣处又和一个红弟老七发生了关系。


我们的“诗哲”,可真是好样的。


郁达夫嫖完会写忏悔文字,写得多了干脆直接写了小说《沉沦》。论敬业,我只服郁达夫。


少年郭沫若就更甚之,宗白华回忆说:


先前郭沫若嫖娼挟妓、搞同性恋、酗酒闹事、自暴自弃的不良行为,我也有所耳闻。


所以当郭沫若化名“杜荃”,和创造社同仁恶意攻击鲁迅时,先生说郭是“才子加流氓”,可谓一语中的。据说郭沫若后来甚悔少事,屡次在给宗白华、田汉等人的信中作花式忏悔。但事实证明忏悔没啥用,十年动乱期间,“文人无行”又被表演得极为精彩。


名士嫖娼并不可耻,荒淫的是那些皇帝们


能传出与妓女有染的皇帝少之又少,而且名声都还不错,倒是那些深宫中的皇帝们,生活往往更荒淫无耻。


且不说荒淫无耻的商纣王、周幽王那些久远的灭国故事,再把时间推后几百年的《诗经·陈风》有一首极短的《株林》诗,其中“朝食于株”一句,即叙陈灵公与臣子孔宁、仪行父三人与美女夏姬淫乱事。


胡为乎株林?从夏南。匪适株林,从夏南。

驾我乘马,说于株野。乘我乘驹,朝食于株。


秦始皇生母赵姬与宦官嫪毐私通,还差点阴谋害死始皇帝;雄才大略的汉武帝,自言“能三日不食,不能一日无妇人”,以致后宫人数最多达到18000余人;汉成帝、明世宗都死于过量春药;隋炀帝偏爱男女幼童,咸丰帝恋足,元顺帝爱群P……如此种种,不一而足——趋势还是挺明显:越是晚近的皇帝,性癖好越是夸张变态。


随之而来的,反而是皇室对普通老百姓性生活越来越严格的道德管束与法律惩戒,以及人们对正常欲望的自戕——若历史真能穿越,以上所举名士们,连同薛蛮子黄海波一帮人,都该押到百度“戒色吧”开楼忏悔。


三年前,自媒体人快刀青衣曾撰《如何用互联网思维改造一座青楼》,但后来就去罗辑思维做CTO了……都怪快刀老师,不去改造青楼,做什么CTO,害得各位老师各种辟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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