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买了张视频牌照,这下能放心的卖流量了
2017-02-06 17:50

今日头条买了张视频牌照,这下能放心的卖流量了

前几天收购美国短视频公司Flipagram的今日头条,近日又被爆出收购了一家山西的视频牌照公司。


在今日头条的APP页面上,有一个显示阳光宽频的频道,此前这个频道显示的是视频。而在其PC的页面上,点击网站的视频频道也跳转到“阳光宽频网”的页面。



今日头条回应称,头条视频和运城阳光已签署合作协议,导致用户在PC端和手机分享页上看到视频链接会在阳光宽频www.365yg.com打开,调整不影响视频的正常观看、使用。


来看下上面提到的阳光宽频,工商资料显示,阳光宽频的运营主体为运城市阳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最近一次法人变更时间为2016年8月,公司法人由贾聪珍变为张利东,公司股东由之前的爱播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变成北京闪星科技有限公司。


而收购运城阳光的主体北京闪星科技则是今日头条运营主体——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闪星科技的法人张利东是今日头条合伙人,高级副总裁。


工商资料显示,运城阳光的经营范围包括:演出剧(节)目、动(漫)画等其他文化产品,代理各类广告(含影视广告、专题宣传品广告)等,此外其运营的阳光宽频网还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外界认为今日头条收购阳光宽频是为了其持有的视频牌照,也就是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为什么今日头条会对一个视听牌照如此执着?一方面是因为流量正在向短视频领域集中。


今日头条是信息分发的渠道,做的是流量分发的生意,要跟随流量“迁徙”的趋势来变更业务的经营重点。现阶段流量向短视频领域集中,拿下视频牌照,头条就获得视频内容原创、存储、传输资质,这就表示头条可以放心做视频流量的生意。


另一方面是因为广电总局对互联网视频的把控变得日益严苛。头条之所以选择“收购”是因为此前广电总局下发文件收紧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申请条件,新申请单位要求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其次注册资本应在1000万元以上。


头条的出资方包括SIG、DST、红杉资本、新浪微博等,并无国资背景,暂无申请资格,只能选择曲线的方式,收购那些在政策环境宽松时取得牌照的公司。


在2016年的头条号创作者大会上,张一鸣就曾宣布,今日头条要“All in短视频”,并将拿出10亿元人民币补贴短视频创作者。而在2017春节期间,今日头条还宣布收购美国短视频应用Flipagram。


现阶段,想要All in 短视频的今日头条已经是有“户口”的公司,可以放心的做流量生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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