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限酬令”上了《新闻联播》,天价片酬的问题依然难解
2017-09-28 14:22

即使“限酬令”上了《新闻联播》,天价片酬的问题依然难解

虎嗅注: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影视圈”(ID:circlemag),原标题《即使“限酬令”上了《新闻联播》,也改变不了全行业在天价片酬问题上的悲观》,作者:江宇琦。


一周前,几大协会针对明星“天价片酬”问题的《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发布,一时间在行业内掀起了广泛的热议,就连央视《新闻联播》等也都对此进行了报道和评价。


但这份指导意见,真的能够奏效么?


九月初,五部委联合下发电视剧新规十四条,对中国电视剧产业所存在的种种乱象给出了整治意见,并直指多年来的明星天价片酬问题。


不久后,针对这一规定,包括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在内的四个行业协会联合发布了《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简称《意见》),对演员片酬配置提出了执导意见。


《意见》中规定,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主演片酬不超过总片酬的70%。


然而消息一出,几乎所有媒体同行、业内人士对《意见》所能达成的效果都持悲观的态度。


片酬泡沫


2016年央视一档“演员天价片酬”的专题节目,首次将“天价片酬”这个话题推入了大众的视野。节目指出,圈内很多当红明星一部戏的片酬动辄8000万元到1.5亿元,使得制作经费严重被占用,是国内影视剧质量急速下降的重要原因。


尽管从日后新丽传媒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我们得知央视点名批评的“《如懿传》两位男女主片酬加起来合计1.5亿元”与事实存在一定的出入,但周迅和霍建华二人共计1亿的片酬,还是叫人感到无比惊讶:这一领域的水到底有多深?


据了解,目前国内一二线演员出演一部40集左右的电视剧片酬大概在20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单集片酬一般在50万元至120万元左右。这一数值个别情况下会有所波动,例如网上就一直盛传《那年花开月正圆》中孙俪单集片酬高达150万。


与之相对的,在日本,如今一集制作成本1亿日元的电视剧,在搭配上豪华演员阵容的情况下,演员总片酬为2000万日元到3000万日元左右,其中主演的片酬一般不会超过300万日元,按照今天的汇率来算约为18万人民币,仅为目前国内一线演员正常片酬的三分之一。


一线明星相叶雅纪拿下单集18万片酬被媒体称为“高价”


在电视剧产业同样很发达的韩国,明星片酬也同样不高。据悉,《太阳的后裔》中宋仲基和宋慧乔两人每集的片酬均约合人民币36万元,现韩国身价最高的女演员全智贤和李英爱,其单集片酬也才约60万元。


可以说,中国明星的片酬已经远远超出一些影视产业发达国家的普遍水平了。


除此之外,片酬的增速也同样值得关注。2017年上海电视台制播年会上,影视剧中心主任王磊卿指出,仅在2016一年,一二线演员的片酬就暴增250%,在一些倚重流量偶像的IP大剧中,明星片酬甚至占了制作成本的75%。


还是以孙俪为例,2011年拍摄《甄嬛传》时,她单集片酬为30万,之后拍摄《芈月传》时单集片酬87万,再到如今网传的150万,六年间翻了5倍之多。


针对这种现象,早在2017年的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会议,中宣部副部长聂辰席就曾表示会出台相关政策来扼制明星天价片酬。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鹏举告诉《影视圈》:


“畸形的片酬制度,已经引发了恶性竞争,同时压低了影视产品的制作成本,必须通过制度来加以规范,来保障市场的良性运作。”


他还表示,通过行业来对片酬问题加以限制,是国外通行的一种方式,即便是40%这样一个限制,也要比韩国等国家的限制要宽松得多。


一纸空文?


相关文件出台后,有不少专家学者表示了赞同和支持。


中国传媒大学文法学部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李丹林老师就告诉《影视圈》,这符合政府“简政放权”的原则,和很多国家的做法也是相一致的,她说:“在行业可以自治、自律的领域不能做好自治、自律,那么本来就有扩张天性的公权力自然就更会强调严管。”


但更多的业内人士则显得有些悲观,认为“限薪令”很有可能成为一纸空文。


《意见》的成效之所以在行业内被普遍看衰,主要原因在于它只是一个“意见”,并不具备强制力。


著名导演、中国电视剧导演工作委员会秘书长阎建钢在接受《影视圈》采访时指出,片酬限制施行起来有些困难。他说:“无论是道德要求还是行业标准,最终都是作用于好人的,不会作用于恶人,除非你把这成为了一项法律。


一位业内人士认为,对于这样的规定,想要逃避方法有很多:“给明星挂个虚职、工作室名义上参与投资等,明星有好多手段可以通过别的方式来把钱赚回来。而且即便违反了《意见》,又能怎样?除非你能限制电视台,明星片酬超过多少的电视剧你不能买入。”


被称为“网剧一哥”的白一骢则告诉《影视圈》,希望用行业协会的建议来调控一种市场行为,本身就是不太现实的。他开玩笑称,即便广电规定违反片酬《意见》的片子不能收片,演员仍可以说:“没关系啊,你加大别的投入不就好了吗。”


据悉,这样的行业标准不光在中国推行起来有难度,即便在欧美,偶尔也会出现无可奈何的情况。例如美国对明星片酬有所限制,但也出现过类似于《CSI》等热门美剧的演员和剧方,因片酬问题而起争端的事情。


病根所在


那么,为何在有些国家能够推行的行业指导意见,偏偏在中国寸步难行呢?


白一骢认为,市场环境是决定了“谁比较贵”的重要原因,“一个流量演员,一个非流量演员,后者什么都好,就是有个坎,片子放那没有人去看。一个视频网站买一个片子,目的很明确,第一个是点击率,来消化CPM,为广告商服务,第二个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付费用户。所以说我们做一个片子的所有逻辑都要围绕着‘是不是有流量、是不是能带动会员’这一标准。”


“会不会有意外呢?我们都知道口碑营销,会有影片靠口碑逆袭,但出现这种情况的一定是个例。在当今中国,普通观众在做出选择时,大概率会更倾向于明星和IP,哪怕他并不是很喜欢这个明星。”白一骢说。


面对这种情况,被置于风口浪尖上的明星艺人们也有很无奈的时候。影视圈流传着这么一种说法,曾有一部孙红雷不太喜欢的戏找上他,为了拒绝孙红雷将片酬报高了一倍,没想到对方居然很爽快地答应了。对此,包括成龙、黄晓明在内的很多超一线演员都表示,有些市场行为,明星是无力改变的。


反观其他很多国家,制作方在一部影视作品的创作过程中拥有极高的话语权和地位,“编剧中心制”才是主流。1988年和2007年,美国编剧工会曾有过两次著名的大罢工,均在不长的时间里,给美国影视产业带来数十亿元的巨大亏损。


 “观众能投入的时间、金钱是有限的,他们也希望物有所值。”导演李远告诉《影视圈》。


在美国,Netflix、HBO等平台及旗下的编剧们,和明星一样是具有极强市场号召力的,在很多情况下,这种金字招牌的号召力比明星还强。观众选择Netflix,是因为相信“Netflix出品,必属精品”。


创作者的“强势”,给了他们与明星们博弈的资本。著名影评人张小北就曾说过,美国演员涨片酬一般会有一个底线,一旦超过这一数值反而会惹怒制作方,在接下来的故事中将这个角色写死的情况屡见不鲜。这样的行为可能会使得一部分观众不满,但剧本身的质量却足以让制作方有足够的信心可以留下大部分观众,并吸引来新的观众,剧版《权力的游戏》就是个很好的例证。


而在中国,一方面除了个别电影导演外,很少有创作者具有如此大的影响力;另一方面多数作品的质量还没有足够的底气,让他们可以“叫板”粉丝经济。


因而在影视产业快速发展、资本过热的中国,在半数影视产品处于滞销状态的情况下,新进入的资本更愿意仰仗的只会是明星,这是他们突围的最可靠方式。


某国字头的电影制片厂的编剧就指出,中国无法从“演员中心制”向“编剧中心制”转移的一大症结,就在于“行业的成熟度和专业度”还远远没有达标。故想要真正解决明星天价片酬问题,依靠制度甚至是强制力是很难真正奏效的,相反还极有可能在重压下产生异化,带来新的弊端。


若真想要将这一问题根除,必须在真正的症结处下药,即提升我们作品的质量与行业发展水平,让“令观众觉得物有所值”的影视作品成为市场的主流。只有这样,明星才能真正成为整个作品中的一部分,而非全部。


一个简单的常识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融冰也绝非一日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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