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一代人的“集体”青春
2017-12-08 19:31

《芳华》:一代人的“集体”青春

虎嗅注:从国庆档临时撤出、延宕至贺岁档的《芳华》即将在下周上映。冯小刚再次讲述了一个70年代发生的故事,依然是第五代导演最爱的主题——探讨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冯小刚导演的《集结号》、陈凯歌导演的《大阅兵》均是此类主题下的尝试。而这部由严歌苓小说改编的电影能否在这个时代把握住大众脉搏,票房仍然是最直接、残酷的考察指标。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姬霄(ID:obajjda),虎嗅获授权转载。


此文涉及原著及电影情节的中度剧透,介意者慎入。


文 | 姬霄


《芳华》讲的是七十年代末文工团里发生的故事,起初源于冯小刚导演的“军队情结”,他找到了同样入伍过13年、跳了8年舞的作家严歌苓,想打造一部唯美诗意的文工团电影,于是才有了这样一部小说。之后严歌苓又亲自担任编剧,将小说具化成了剧本。既然一开始就是为电影打造的作品,看电影之前读一读这本小说,是有必要的。


严歌苓的小说是在一个讲述者的主观视角里展开的,讲述者看不到的部分,全靠她自己的想象力去补足。冯小刚在电影里也有这么一个讲述者,但她的讲述非常节制,只供承转和点题。导演在电影里刻意抛弃了她的视角,将这个故事变成了一出群戏,于是,文工团大院里的每一个人,都拥有了自己的故事和秘密,他们更加的生动、可信,也令这部电影比原著更贴近了那个时代一步。


《芳华》是年代故事,作为八九十年代以后出生的年轻人,我们对那个时代的印象大都是从文学、影视作品中得来的,会想当然的以为,那是一个物质贫瘠,思想禁锢,所有人手捧红宝书,使用同一张苦大仇深坚毅表情的年代。但在这部电影里,你很少能感受到这个时代和现在的距离有多遥远。

 

冯小刚应该很珍爱那个让他挥洒青春的年代,他并没有过度强调时代的特征,而是自然而然展示出那些年轻人的快乐和焦虑,他们虽然身着军装,但会和我们身边的年轻人一样,会偷懒、吃醋、攀比、矫情。我以为,这才应是真正的时代原貌。以前我们看待一个时代,是站在很远的地方看待的,某个年代悲苦,某个年代疯狂,但当你站到近处看,人总是需要寻找快乐的,差别是不会太大的。就像汪曾祺写日军轰炸昆明,全城拉响警报,百姓出城避难,听起来多么恐怖,但实际上呢,郊外的聚点犹如过年集市,生意人、马帮、市民纷纷像赶集一般出城约会,还有的同学听到警报也不跑,因为此时自习室是没人的,正好可以安心读书。


所以说,再苦的日子,细看都是乐观的、积极的。谁也不能一辈子哭丧脸。快乐,这是人类刚需。

 

话说回来,七十年代中期的文工团里就充斥着每一代年轻人都特有的那种快乐。他们在千篇一律的生活里自娱自乐,怡然自得。朴素无华的军装,掩盖不住他们青春的面貌和精神层面上的追求,他们听邓丽君,写情书,打篮球,游泳,去公社厨房偷西红柿……干尽了少年的事。在电影的前半部分,画面是清清亮亮的,一切都像阳光下的白衬衣和连衣裙,那是冯小刚口中那最好的时光。


在那个高考暂停,大学校园空空如也的年代,文工团就像一个真正的象牙塔,隔离外界疾苦的世外桃源,所有高干子弟和家里有人脉的年轻人,都削尖脑袋往里钻。用萧穗子的话说,“我们都是从五湖四海给挑来上舞台的……三十多年前,从我们那座红楼里出来的,都是军版才子佳人。”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刘峰、何小萍、萧穗子、林丁丁、郝淑雯……这些年轻好看的面孔走入了我们的视野。冯小刚在演员的选择上,除了男主角黄轩之外,其他角色一律选择了新面孔,在银幕上看她们年轻的肢体和不沾一丝世俗气的表情时,是一种享受,完全没有了时代的疏离感,她们与戏中角色融为了一体。


这群才子佳人,虽然拿到外面去个个都是人尖儿,但在这个小小的红楼里,仍然是有阶层划分的。比如高干子弟郝淑雯,她拥有比别人更值得夸耀的家庭背景,只要她想要的,绝对不会给别人抢了去,有甜头不给她吃,她是会明抢的。她是这儿的第一阶层。

 

第二阶层里呢,有刘峰和林丁丁,他们的家境嘛一般般,但要么表现好,像刘峰,年年被评为标兵和楷模,被提拔的可能性很大,要么是像林丁丁那样讨所有人喜欢,男人女人、摄影师军医都爱她。

 

第三阶层也就是垫底的,其中就有何小萍和萧穗子,她们有明显的天然缺陷,要么家庭背景相对比较差,父母被下放劳改,要么是自身有让人疏远的地方,比如何小萍汗腺特别发达,离老远就能闻到一股馊味,令人排斥。

 

在这种阶级鲜明的集体环境里,很快就人以群分,落后的必将遭受排挤。这是看电影时第一次感受到“集体”这个概念。小说里,在何小萍没来之前,萧穗子是被众人奚落的对象,她因为总爱钻在宿舍里写东西,被视为怪胎。何小萍来了之后呢,萧穗子终于不再是最后一名了,她迅速的融入那个歧视者的群体,与曾经歧视她的人成为了朋友。

 

一个遭受过歧视的人,理应对何小萍同病相怜,但萧穗子并没有和她站在一起,相反,她站在那群曾经歧视过自己的人中,拥护着郝淑雯对何小萍实施的各种恶作剧提议,仿佛自己与她们本来就是一伙的。



当你是单独的个体,总是能够明辨是非,保持基本的善良和理智的,但当一群人在一起,就纷纷变成了聋子瞎子。正如萧穗子,她对这个集体有一种无法演说的情感,既厌恶,又无法割舍,必须依附。


刘峰在文工团的地位,本来是不应该被放在和何小萍一样的位置上的。他的绰号是活雷锋,所有人有麻烦都会想到他,队里评先进模范,人人都会举手投他一票,他有好手艺和热心肠,上能补天花板,下可堵老鼠洞,还完全义务给即将结婚的同学手工打沙发。这种部队里的红人,就算郝淑雯也得敬仰三分。

 

可是他却因为一次“触摸事件”,成为了被所有人批斗的对象。那是一次失败的表白——他暗恋林丁丁,约她去看自己做的沙发,结果告白时没控制好情绪,一把将林丁丁抱住,结果被人检举揭发,他的行为成了耍流氓,曾经光彩照人的“活雷锋”被打翻在地。


林丁丁与刘峰


这是电影前半段最重要的一场戏,所有人都在私下为刘峰抱不平,但没有一个人敢说出来,因为他们是一个集体,要有集体性。我第一次看电影的时候,也觉得林丁丁过于小题大做,有点婊。她是个怎样的人呢?一个被男生们捧在手心里的女孩子,小说里她的抽屉里有两块手表,一块上海表,一块摩凡陀,两块表都是她的追求者送的,她要与哪个人见面,出门前就换上对方送的那块表。既然能拥有这份世故和从容,刘峰不过是表白一下,怎么就一下子上升到大喊救命了。就连郝淑雯也在事后多年曾感慨:“刘峰你真傻,摸错了人,当时要是摸我,我保证不叫救命。”

 

但林丁丁又确确实实没做错什么,她所经历的并非我们理解的一次惊吓,一次普通的肉体触摸。第二次看电影的时候,我突然理解了她的感受。刘峰太好了,几乎是无懈可击的好,他对所有人而言,是大理石基座上的活雷锋,一个神性的楷模,这样一个人是“无性”的,当他忽然对你有了龌龊的想法,这种落差一时是难以接受的。举个不算恰当的例子,这就好像你最为尊重敬佩的师长,突然告诉你,他对你有男女之情一样。“林丁丁感到惊怵、幻灭、恶心、辜负……她不是被触摸“强暴”了,她是被刘峰爱她的念头“强暴”了。”

 

关于这件事,电影里还有一个情节让我印象深刻。刘峰接受处罚后,被下放去了前线连队,临走时只有何小萍一个人去宿舍看望他。刘峰准备把以往得的奖杯和纪念品扔掉,被何小萍拦住了,刘峰说不能用了,都印字了。何小萍说,可这些都是好字啊。刘峰却说,难看。曾经集体给予他的光环和荣誉,此刻却成为最大的讽刺,他终于明白,他所努力获取的认可,只换来这样一堆颇具讽刺意味的垃圾,不仅换不来人情,更成为了自己人性的枷锁。


 严歌苓对此有更为深刻的言论:


做雷锋当然光荣神圣,但是份苦差,一种受戒,还是一种阉割,所有的奖品都是对阉割的慰问,对苦差的犒劳,都是一再的提醒和确认,你那么雷锋,那么有品,不准和我们一样凡俗,和我们一样受七情六欲的污染。



何小萍是爱刘峰的,她对刘峰的情感始于感激,陷于同情。当她被众人歧视的时候,刘峰是唯一一个不嫌弃她,肯耐心陪她练舞的人;当这个集体不待见刘峰的时候,她又是唯一一个为刘峰抱不平的。电影里这样说何小萍,“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其实我觉得,这与被不被善待的关系不大,譬如萧穗子这样的聪明女孩,尽管也遭遇排挤,但她的心是入世的,是积极的,她从不将自己放在集体的对立面,在她的父亲平反以后,她迅速的召集大家在宿舍分享父亲给她寄来的一大箱零食。

 

而何小萍呢,她与这个世界隔着一条天堑,任她用尽方法,也只能看着对岸欢声笑语。文工团所有人中,她的孤独感最为强烈,她是被集体抛却的人。有时候,抛弃比不被善待更残酷——喜欢对你恶作剧,开你的玩笑,至少代表你是集体的一员,而面对绝对的冷漠,则是你根本无法凭自身努力去逾越的。


所以我想,何小萍之所以珍视刘峰,只是因为他与自己有着同样的孤独感。刘峰走后,她选择独自对抗这个集体,在一次慰问骑兵指战员的时候装病不演出,结果被医生揭穿了,被罚去了野战医院做护士,与伤兵死尸打交道。

 

这里还有个小插曲,电影里没提,团长发现何小萍装病之后,没有揭穿她,只说了一句“我倒要看看她还能怎么表演。”接下来就欢送何小萍去野战医院了。其实小说里的背景是,因为现代化作战不再需要骑兵建制,这群骑兵被中央安排原地遣散,他们中很多人不服,准备一路骑马到首都去抗议。


何小萍带病演出感染了所有骑兵,将一场严峻的军变消弭于无形。假如此刻将她装病的事捅出来,这些骑兵难免会有上当受骗的感觉,甚至会觉得是国家故意演戏给他们看,到时候恐怕会造成难以收场的局面。所以团长不敢说,也不能说。这又是个人与集体的一次交锋。


在电影《芳华》的后半部分,七十年代末的那场对越反击战打响,电影的画面开始变得阴云密布,背景音乐也变得恢弘紧张起来,仿佛一场大梦惊醒了。一群无忧无虑的年轻人,就像高速公路上的汽车甩尾,瞬间被甩上了严酷的战场。

 

从小说里也能看出那种战时紧绷绷的感觉,“仗刚打起来,野战医院包扎所开进一所中学时,教学楼前集合了一个加强团士兵,从操场奔赴前线。第二天清早推开楼上的窗,看见操场成了停尸场,原先立正的两千多男儿,满满地躺了一操场。”

 

刘峰被打断了一条手,何小萍成了精神病。他们都成了战斗英雄,可笑的是,现实让“英雄”这个称号在他俩身上都变成了讽刺。



刘峰本来是想牺牲的,如果牺牲在战场上,他或许就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英雄。在此时他冷冷的心中,“英雄”已经不再是集体赋予的一顶帽子,活着的“英雄”就像“雷锋”和那些标兵奖杯一样,他是带不走的,更换不来什么真情。只有牺牲,只有死,人们才会永远记得他。


他也是有私心的,“他的死将创造一个英雄故事,这故事会流传得很远,会被谱上曲,填上词,写成歌,流行到一个女歌手的歌本上,那个生有甜美歌喉的林丁丁最后不得不歌唱他,不自禁地在歌唱时想到他。”

 

至于何小萍,她是在接受英雄表彰的时候,活生生被刺激成了精神分裂。她在连队安排下进行全国巡回性质的战斗英雄报告,每一处都有人都向她欢呼,她的怯懦成了谦卑,她的抗拒成了无私,就连她没头没脑撞上首长的汽车,首长也轻声细语问她,小妮子,怎么了?

 

是啊,这个世界怎么突然就变了,那些曾经欺侮过她的人,此刻都要以她为荣,与她毫无亲情可言的母亲,也专程来看望她。她看着那些假大空的发言稿,忽然发觉自己也不认识自己了。也许,她终于体会到了刘峰曾经的苦恼。被集体捧上的高台,仿佛是刑场,她高声尖叫:“我不是战斗英雄,我离英雄还差得很远。”结果依然没人嘲笑她,大家的掌声更热烈了。

 

有刘峰的例子在前,我想,何小萍是根本不想也不屑去当这个战斗英雄的。但又是集体,集体需要她站出来,在台上杜撰一些她从未做过的英雄事迹。她的疯病,不是待遇的落差导致的,而是目睹了刘峰的惨状之后,产生的自我思辨。

 

看到很多评论说,《芳华》讲的是时代,是一代人的青春热血。我不这样以为,《芳华》讲得其实是集体,集体的荣辱,集体的观念,集体与个人之间的相互影响,再到最后,集体的分崩离析。这让我想起冯小刚十年前的电影《集结号》,自己都没有身份的谷子地,拼尽半生为那47名被集体抛弃的烈士战友寻找身份,几乎丧失了自我,最终在真相面前,集体终于为烈士们正名。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博弈,似乎成了冯小刚的一种风格,是他对战争和青春的独特理解。


电影的尾声,文工团面临解散,训练这群年轻孩子的中年女教练泣不成声,她捶胸顿足放声大哭,怎么说散就散了呢?对于她而言,她的青春是与集体共存亡的,集体的瓦解就像是将自己的前半生全部删除。而在那些懵懂的年轻人眼里,集体不过是一首曲终人散的悲歌,他们大醉一场,天亮后各奔东西。所谓那一代人的印记,其实是集体赋予他们的专属记忆。许多年后,当他们再度聚首,唱的还是集体的歌,做的还是集体的事,集体曾让他们无所适从,此刻又让他们欢乐沉浸,仿似一瞬间寻回了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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