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见】“杀光中国人”?——广播电视节目娱乐的尺度
2013-11-12 12:03

【娱见】“杀光中国人”?——广播电视节目娱乐的尺度

一档大多数国人闻所未闻的ABC电视脱口秀《儿童圆桌会议》最近出名了。原因是一个美国儿童童言无忌一句“杀光中国人”居然得到了主持人的鼓励。这在中美两国掀起了轩然大波。

美国华人的抗议盛状、国内的民族主义和自由派借题发挥相互攻讦都按下不表,今天虎嗅君从娱乐产业的角度来看看电视节目的娱乐尺度。

1、创意的下限:别拿“微创新”愚弄观众

电视节目“内容为王”的黄金定律确切地说应该是“有创意的内容为王”。在美国如果“杀光”对象是黑人,那将是严重的政治问题,不过因为这次对象是中国人,那就“很有趣”且当作有创意的节目堂而皇之地播出了。这种已经突破电视节目创意制作下限的行为自然不值一哂。不过相比之下,国内节目“创意”倒也自有一套。

2012年,在引进了一部《中国好声音》并大火之后,国内电视行业纷纷开始砸巨资引进版权节目。业内外关于引进节目模式的争论也在年中趋于激烈:支持者认为,国外模式节目发展得好,先引进,再消化吸收为我所有何不好?反对者则一脸忧伤地表示这是国内缺乏创意的表现,盲目引进的后果将是懒惰而不是进步。

与此同时,国内电视台纷纷表示自己在国内版的赛制环节设置等方面做了“微创新”。微创新在哪里?明星跳水的时候教练呼吁要“夹紧”?歌手选秀的时候套用编剧背地里给编的凄惨故事?又或者是导师互飙、P上山寨不堪的3D背景糊弄人?还好争议还未已,广电一纸禁令,大家都号咷了,节目创意也就没有了下文。一言以蔽之,与绝大多数国产电影和国产剧一样,国内综艺节目“创意”,说多了都是笑出来的泪,总归是在收视率与广告创收之间兜圈子。都买了别人的创意,还好意思说有创新?

有业内人士笑称说,国内真正有创意的电视节目是哪一部?《梨园春》。

2、道德的下限:别以“艺术”之名忽悠人

尽管电视有衰落之虞,但目前还是人们接收信息的权威途径之一,因此一旦连电视节目都除去了道德束缚,造成的破坏可想而知。ABC的《儿童圆桌会议》之所以引起口诛笔伐,并不在于形式创意的缺失,而在于作为成人的主持人面对无知无畏的种族言论,突破底线地表示“很有趣”。

国内也有类似情况。譬如上海一个电台主持人,接到听众指责他们用上海话播报节目的电话,回应对方可以“团成一团,圆润地离开”。

广电节目为了追求思想性、艺术性,做出突破道德下限的出位之举,非常不恰当。示范效应是可怕的,ABC引起了人们的警惕,却并不代表国内情况就好多少。当然在国内,事态总是朝着相反的方向发展:我们的节目的洁癖如此之严重,以至于像“喜羊羊”这样的动漫都能招致批评。

民谚曰:手不利,怨袄袖。在这个连老师校长都能侵犯学生的年代,纠结细枝末节,以“脏话”、“暴力”为由批评电视节目道德问题是什么思维?这让火影和海贼王之类的日漫情何以堪?用当下流行的时评短语来说,是“懒政思维”。

PS:看新闻,ABC好像道歉了。说是“好像”,是因为央视质疑说,“ABC官网和其播出的节目中未见任何道歉内容”。

人艰不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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