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们,请慎用内容分发权
2018-05-30 08:00

头条们,请慎用内容分发权

因一篇新华网的文章,腾讯和今日头条又明里暗里开撕了。

 

起因在于5月30日下午,今日头条全网推送了一篇《新华社:要多少文件腾讯才能收手》。仅凭这个标题,就能够迅速抓住普通用户眼球;对于行业之内的用户,基于前段时间微信“封杀”今日头条旗下抖音事件,更能够让人浮想联翩。

 

但是,当你点开这篇文章时,会发现文章来源清清楚楚写的是“新华网”,而不是“新华社”。作为新闻内容分发渠道,难道连这个都分不清楚?如果说真的是一时疏忽,那么之后的发展又不太好解释了。

 

凡事就怕认真,热点一来,较真儿的群众就多了。通过发布和推送这个时间轴可以发现,当天下午13点50分,新华网官方就在今日头条的头条号中发布了这篇文章,标题是《多少道文件才能管住网游对少年儿童的戕害?》。而直到17点21分,今日头条才对该文章进行了人工干预下的全网推送,并且改了标题,强调了“新华社”和“腾讯”。

 

是不是有点懵圈?更吊诡的还在后面,今日头条把锅甩给了百度,称是百度改的标题,自己才跟随。这就更缺乏说服力了,不推送自家平台上的内容,去“抄袭”百度?你们两家不是“友商”吗?

 

持续发酵中,又有新的细节瑕疵被爆出。不同于新华网其它文章,这篇文章没有署名,只在文末注明了账号运营者。而就是这样一篇没有作者的文章,携“新华社”之名,引发了这场互撕大战。

 

背后到底有什么样的故事?我们无从得知,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样的事件,值得我们去思考一个更加核心的问题——作为覆盖超过2亿用户的平台,如何行使自己的内容分发权?

 

谨防公权私用

 

今日头条以智能推荐起家,颠覆了传统的新闻内容分发模式。根据用户画像,由人找信息升级为信息找人。

 

因此,很长一段时间里,无论是自媒体运营者还是平台,更多的注意力都放在推荐算法上。前者关注什么样的文章会被机器推荐,后者希望尽量给对的人推送对的内容。但此次事件中,基于人工的全网推送,让我们看到了更大的威力,即平台的运营者可以直接决定用户接受什么信息,不管用户阅读与否,都会推送给2亿多用户。某种意义上,这是与其以用户为核心的算法推荐是相违背的,是一种暴力强推。

 

这次引爆话题的,便是这种推送方式被视为公权私用,对腾讯封杀抖音的报复,从而引发腾讯回应。

 

内容分发算不算是一种“公权”?公权力本质上是一定范围内社会成员的部分权利的让渡,或是说一定范围内社会成员的授权,并且一旦行使这种权力,就会对成员造成影响。对于今日头条而言,其超过2亿的用户,让渡的是自己的时间和注意力,让渡了部分内容选择权。并且今日头条作为分发方,其分发的内容直接影响用户心智。从这个角度而言,今日头条已经在客观上具备了内容分发的“公权”。

 

在公权力的定义中,公平正义是最重要的目的。因此,每一种公权力的行使都是有约束的,也是有价值观的。而恰恰在这一点上,今日头条从一开始就选择了回避。

 

2016年,在媒体采访今日头条张一鸣时,他就明确表达了企业不提倡“价值观”的存在。一石激起千层浪,遭到诸多口诛笔伐。和快播的王欣一样,技术出身的张一鸣信奉“技术中立”原则。但是他恰恰忽视了,虽然内容的生产者是媒体,必须有价值观,而作为分发渠道,也无法回避价值观,因为平台会影响读者接受到什么样的内容。此前,官方媒体批评的“信息茧房”正是这一逻辑,这种弊端不是生产者造成的,而是分发者导致的。

 

低俗内容、虚假广告事件,让今日头条不断为价值观缺失付出代价。今年,张一鸣终于改口,今日头条提出了“正直向善、科技创新、创造价值、担当责任、合作共赢”的价值口号。

 

而正当舆论逐渐向正面转向时,又爆发了此次事件,不得不使人怀疑,今日头条的“公权”依然不受其价值观的约束,而涉嫌公权私用。而一旦出现公权不受约束,势必会对机构、个人等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失去公平正义的意义。

 

商业属性不是挡箭牌

 

当公共利益和企业利益发生冲突时,很多企业均以商业逻辑进行辩护,但商业竞争不是所有行为的挡箭牌。

 

作为规则制定者,拥有“公权”的内容分发平台应该事先明确各种规则,并且在执行中一视同仁。但我们可以看到,在实践中,今日头条在“一视同仁”方面往往夹带了很多私货。

 

早期,基于商业竞争考量,今日头条禁止入驻的头条号运营者在文章中夹带链接和二维码,以防友商从中导流。这也是很多平台的常规做法,微博也不允许放微信二维码;微信也把淘宝屏蔽了。如果说这还属正常的商业竞争手段,那么另外一些做法,就无法用此解释了。

 

今年3月底,央视关于今日头条虚假广告的报道成为舆论热点,多家媒体和分发平台均进行跟进和分发,但是唯独在今日头条平台内,几乎搜索不到任何关于其自己虚假广告的内容。如果按照今日头条的智能推荐逻辑,难道没有一个用户是此类新闻的受众?还是媒体机构和个人自媒体的内容没在头条号上发布?于情于理,出现此类现象有悖常识。

 

此外,《证券日报》去年一篇报道中提到,受访者称自己在头条号发表的一些文章因涉及某些品牌的负面,今日头条毫无理由不予审核通过,其怀疑平台方与相关品牌有合作。

 

我们不难发现,一旦涉及平台方自己的切身利益时,公权私用的影子就会出现。

 

作为平台,要平衡用户、内容生产者、品牌商以及自身的各种利益,当然无法做到完全平衡。但这不代表着可以毫无顾忌,如果此前的一些做法没有引起特别关注,那么此次捅了腾讯这个马蜂窝,并且以这么一种极其吊诡的方式,瞬间将这种“滥用”分发权的形象暴露了出来。

 

此次篡改标题全网推送事件,希望不要仅陷入公关口水战之中,而应该给所有内容分发平台敲响警钟,慎用内容分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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