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虽好,但别忘了被《战狼2》割过的韭菜
2018-07-06 08:37

《我不是药神》虽好,但别忘了被《战狼2》割过的韭菜

来源:阿尔法工场(ID:alpworks)

作者:灏璋


《我不是药神》能否复制《战狼2》票房奇迹尚未可知,但对于北京文化(SZ000802)股价的刺激,已呈现出媲美之势。


过去3个交易日,两个涨停+一个8.93%的准涨停,在大盘一篇惨绿中,北京文化红得发紫。


不过笔者还依稀记得,去年8月间,《战狼2》大火催升股价之时,北京文化高管曾作出了合计140余万股的减持选择。就不知这次,剧情会怎样了。


倒不是吹毛求疵。不然你看下图,战斗力看起来爆表的北京文化,为啥从长期股价走势来看,市场似乎对它并不买账呢?


来源:富途牛牛

 

01 应收账款激增之谜


北京文化的主业包括影视经纪和旅游服务,前者是营收的主要来源,占比6成以上。本文着重探讨的,是其影视业务板块内容,所有财务数据均为影视经纪相关。


过去三年(2015年~2017年),北京文化影视经纪业务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营业收入为19571.49万元、80322.56万元、123169.45万元,同比增长率为310.41%、53.34%。


净利润1018.27万元、54219.15万元、30338.62万元,同比增长率为5224.64%、-44.04%。


经营现金流为5132.32万元、19.47万元、-39444.70万元。同比增长率为-99.62%、-202727.64%。


基于财务数据,可以有个基本判断:北京文化的影视经纪业务称不上好看,尤其是2017年经营现金流出现如此高的同比负增长,说明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加大,也意味着存在潜在运营风险。


据公司财报,北京文化的影视经纪业务主要包括:电影片发行及其衍生收入、电视剧发行及其衍生收入、艺人经纪及相关服务收入、电影院放映收入等。


其中,权重最大的就是参与影视制作与投拍。故而解读北京文化的影视经纪业务成色,最好的指标就是去看这项大权重业务的相关收入确认情况:



2015年~2017年,北京文化的预收制片款(定金)分别为1825万元、9157.56万元、5664.07万元,占比同年营收为9.32%、11.4%、4.60%。


观察上述数据,笔者比较好奇的就在于:在《战狼2》创造票房神话的2017年,为何预收账款却出现了明显的下降趋势?


这个问题暂且按下不表,继续看财务数据:同期,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分别为6334.74万元、15102.07万元、20998.00万元,同比增长率为138.43%、136.94%。


将这两重数据对比来看,一种看起来极为矛盾的现象就出现了:定金(预收款)减少,说明业务量下降;应收账款激增,说明业务量上升。那么,到底是上升还是下降了呢?


这样的矛盾,使人不禁对北京文化的财务报表产生疑虑。


02 令人忧心的垫付资金问题


凭着预收款与应收款之间的矛盾这一线索,笔者把目光投向了它的业务配给,即客户构成这一维度上。


通过对这个维度的梳理,我发现了一个不好的迹象:垫款


2017年,北京文化的前五大客户如下,它他们为北京文化2017年的营收贡献了43.65%:



聚合影联(30015.61万元)、光环时代(8490.57万元)、泰然众合(6792.45万元)、永康顺心(6226.42万元)和泰和影视(6132.08万元)

 

再来看看看2017年的应收账款前五位:



聚合联影(18308.72万元)、光环时代(9000万元)、泰然众和(7200万元)、藏北文化(5472.87万元)和珑合兄弟影业(4960万元)

 

还不能忽略“其他应收款”一项,前五位:



海宁剧制(4800万元)、聚匠文化(4680万元)、上海有伽(3000万元)、好酷影视(2801.53万元)和爱克赛文(1247.25万元)


根据上述数据得知,2017年一整年内,北京文化的营收中有一半没有回收完成,始终处于应收账款项目中。


更令人诧异的是,光环时代和泰然众和这两家公司作为甲方,在一分钱未付给北京文化的情况下,后者却豪气地为他们垫付了资金,分别达到509.43万元和407.55万元。


帮助客户垫付资金,实际上牵涉到的问题往往很复杂,进而会使营收的真实性失真。


因为太多的案例告诉我们,为客户垫付完成营收通常涉嫌构成对公司资金结构的侵占。这样做的直接后果,就是会使外界对公司大额应收账款的真实性产生疑问。

 

03 诡异的“非主控分账成本”

 

如果上述笔者对营收真实性的怀疑,还只是停留在应收账款方面的问题的话,那么接下来又一项飞速增长的费用,则更加深了笔者的疑虑,那就是非主控分账成本


所谓非主控分账成本,是北京文化自己制作的名词,并表述在其财报之中。根据公司的解释,该名词的意思是:


电影、电视剧、综艺节目等项目拍摄或发行过程中,负责拍摄或发行的执行主导单位为主控方,项目其他参与方则根据投资比例或是协议约定享有收益分配、成本分担的相关权利义务,为非主控方。


我公司投参与非主控项目产生的项目成本,均在“非主控分账成本”中列示。



根据财报可知,15至17年,北京文化的非主控分账成本为0万元、13172.38万元、35308.88万元。


显而易见的是,非主控分账成本迅速增加,正是这些年公司营运成本加大的主要原因。 没有投入就没有回报,故而舍得花钱去参与摄制制作电影和综艺片,是容易理解的。


但问题是,这三年间,相关应收账款并没有打到北京文化账上。这也就意味着,其作为非主控方参与的这些电影和综艺片,始终是要作为存货计在库存之中的。


这在会计科目中,被标记为存货—在产品


据财报可知,2015年~2017年,北京文化的在产品货值分别为3680.62万元、13332.01万元、54542.86万元,分别占到公司当期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费用的8.68%、14.14%、54.14%。


在这里我们真得向默默工作在第一线,不向自己的客户提出回款要求,且自己垫付劳动力的北京文化表示“敬意”。


但问题是,学雷锋做好事不能只帮扶客户忘了股民呀,有那么多存货,你们有必要那么着急地去确认2017年的营收吗?更何况,就在2017年,你们刚刚从2016年加班加点生产的影视剧作品中提取了3101.57万元的坏账损失。

 

难道是替客户干的活越多,才好更多地去计提坏账,利润调剂起来才更顺手?

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虎嗅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授权事宜请联系hezuo@huxiu.com
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tougao@huxiu.com
正在改变与想要改变世界的人,都在 虎嗅APP
赞赏
关闭赞赏 开启赞赏

支持一下   修改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