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福建晋华为何被美禁售
2018-11-16 10:41

起底:福建晋华为何被美禁售

文|月落乌堤


本系列文起源是福建晋华被美国商务部列入禁运实体名单,和几个行业从业人员聊天过程中感到的无奈和悲愤。泱泱中华,竟被芯片一而再、再而三的卡脖子。无论是遏制也好,敲诈勒索也好,在全球化及国际分工合作的今天,当一个国家的霸权主义以政府意志的形式来体现,并将此霸权主义强加到经营实体的企业之上,无疑是对被制裁国家莫大的无视及讽刺。


本系列文章就以晋华为引子,开始了。



2018年10月26日,中国存储器产业联盟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在武汉召开,长江存储、合肥长鑫和福建晋华共同携手成为存储器联盟理事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罗文出席大会并致辞,湖北省副省长曹广晶与罗文共同为联盟揭牌。


这是国家在芯片业发展的大背景下,强力撮合的又一成果,存储器事关国计民生,中国已经走得太晚了,对于这个历史的旧账,现在还起来,会无比的累。


罗文在致辞中说到:存储器是信息系统的基础核心芯片,加快存储器产业发展既是补齐产业发展短板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国家产业安全和信息安全的重要举措。


对联盟的成立,罗文提出3点建议:一是反映行业诉求、服务行业发展;二是搭建专业平台、坚持市场运作;三是加强前瞻布局、促进交流合作。


可能令罗文没有想到的是,产业联盟成立后第五天,三巨头中的福建晋华,被美国列入实体名单,实行禁售。


中国在追赶芯片的过程中,大家都知道很远很累,只是没有人会想到,暴风雨来得比想象中的更快、更急、更狠。


中国存储器产业联盟成立 现场照片



晋,进也。日出,万物进。——《说文》


晋,会意字形,从日。指追着太阳一直前进。本义释义为:上进——晋华,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上进的中华”


2016年2月26日,福建省晋华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登记注册成立,注册地址为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集成电路科学园联华大道88号。


晋江市集成电路科学园于2016年通过行政审批正式成立,2016年7月11日,《晋江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5)》出台。


文件旨在科学谋划晋江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蓝图,构建“芯片设计—制造—封装测试—装备与材料—配套及终端应用”的集成电路全产业链生态圈、资源生态圈、智能生态圈、企业生态圈、人才生态圈,努力实现我市集成电路产业跨越式发展。


园区总规划面积746.7公顷(11200亩),功能布局结构为“一核四组团”。即生态景观核153.3公顷(2300亩)、东西两侧产业发展组团366.7公顷(5500亩)、北侧城镇商贸综合服务组团180公顷(2700亩)、南侧滨海度假生活组团46.7公顷(700亩)


园区确立以“晋华内存集成电路生产线项目”和“安芯基金”为抓手,招引、并购、集聚集成电路全产业链项目,与晋江传统行业升级转型紧密对接,力争“十三五”期间将晋江打造成为具备完整上下游产业的国内第一大内存基地,构建制造为主、封测设计为辅、装备材料和工具平台为配套的集成电路全产业链生态圈、资源生态圈、智能生态圈、企业生态圈。


晋江市集成电路科学园 核心功能


可以说,这个园区就是以国家大基金为主导,以福建晋华为发展核心的配套园区,是国家意志、行政权力的集中体现以及国有资金的全力支持,福建晋华成为了国家存储器发展建设的重点项目,在他身上有着不可承受之重,似乎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国家、地方政府、园区,一切围绕着“存储器”这个国家重器的产业园,在晋江建设开来。



从公开信息可以查询到,福建晋华是国有股东发起成立,其股份结构如下图所示:


福建晋华股权结构图


通过逐层查询可以看到,福建晋华是由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晋江市财政局、泉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及中国农业银行联合发起成立的100%国有资产持股企业,国资在行业发展中的作用会越来越大,在后续的文章中,会专门叙述。


通过晋江市国土资源局查询,从2016年6月6日到2017年4月9日,通过4次挂牌出让,1次拍卖出让,福建晋华累计获得使用土地总计637.5亩,已是园区最大单一土地使用人。而其中最大的两块,约定竣工时间是2019年10月29日。


福建晋华土地获得及使用情况


通过晋江市城乡规划局查询到,土地一期土地建设项目在2017年9月即已完工,进入到购置设备装潢等进度,这和福建晋华发布的量产(试产时间)是一致的,可以说个环节在整个福建晋华的建设周期内,无论配合或者是进度,都是循序渐进按部就班的推进。


福建晋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在人才延揽方面,福建晋华也得到了当地政府的一致支持,除了出台《晋江市集成电路产业优秀人才认定标准(试行)》等文件,着重落实好人才入户、人才安置等方面的政策,在人才入驻的审批方面也加快了流程。


通过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公告,申请人主体为福建晋华的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多达215份,也就是说,福建晋华通过合作或者引进台港澳人员进入公司工作的人数已经超过200人。可以想到的是,这些工作人员大多会是行业内比较顶尖的技术人员或者同行业就业人员,会有着良好的技术能力和工作经验。在后续的研发、生产过程中,作为引进的人才会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福建晋华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批示图


从资金、土地、规划、人力资源等各方面的配合下,福建晋华完成了“国资+国内外技术”的组合,只是这个组合,可能会造就一个呼之欲出的“存储器”厂家。



按照计划,今年九月,福建晋华就应该投产,可惜公开数据现在无法查询到福建晋华的投产或者试产信息,可以肯定的是,在其内部,研发、测试、流片、试产等工作应该是没有中断且一直进行的。


福建晋华的项目进度


然而,在这最紧要的关头,Micron Technology, Inc.(下称美光)在美国对福建晋华及其台湾的合作伙伴联电再次发起诉讼。


风起于青萍之末,在结果还没出来之前,影响已经造成,那么,先复盘一下本次诉讼的前后关键。



联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UMC,下称联电)成立于1980年,为台湾第一家半导体公司、台湾第一家提供晶圆制造服务的公司、台湾第一家上市的半导体公司(1985年即已上市)。可能对于大陆来说,对台积电和联发科的熟悉程度,远远高于联电。但是可能不知道,台积电成立是参考了联电的模式,联发科是联电分离出去的一个IC设计部门。



根据其财务报表显示,2017年完成营收149.285亿美元,稳居全球第二大晶圆代工企业,仅次于台积电。



同时,财务报表显示,联电全资子公司15个,绝对控股子公司2个,均为行业领先企业。看上去联电和福建晋华并没有交集,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还可能是竞争对手。



2016年4月,通过台湾当局相关部门的审批,联电成了福建晋华的最大合作伙伴,最大技术支持服务商,这源自于福建晋华即将推出的核心产品:


DRAM——Dynamic Random Access Memory,即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


最常见的DRAM——内存条


根据2017年12月25日台湾《工商时报》对联电总经理简山杰的专访,简山杰在专访中回答道联电早年就生产过DRAM,本身拥有不少DRAM专利,事隔15年后决定自主研发DRAM技术,目的是为了替台湾半导体产业落实技术扎根。同时简山杰强调联电研发DRAM的经验有助于新技术记忆体的发展,包括MRAM(磁阻式随机存取记忆体)等,在于可以抢先进入有潜力的新市场。再者,联电是借外部力量来研发DRAM技术,福建晋华支持研发费用,双方共同投入研发设备及技术,可快速研发速度,不会挤压联电的获利表现。


实际上,福建晋华选择与联电合作,最大的目的应该是借助联电在DRAM方面的技术优势完成开发,并投产,采用的应该是福建晋华出研发资金、联电出技术人才的合作模式——即便这个模式大多数人看来是消极的,但是不否定这是最快的方式,动不动就自主研发的那群人,真正有几个是能自主研发出来的?同时,联电将研发成果采取授权或转让的方式交由福建晋华来进行变现——即制造并销售。毕竟联电主业是晶圆代工,而不是DRAM生产。


美光,全球最大的半导体储存及影像产品制造商之一、高级半导体解决方案的全球领先供应商之一,通过全球化的运营,美光公司制造并向市场推出DRAM、NAND闪存、CMOS图像传感器、其它半导体组件以及存储器模块,用于前沿计算、消费品、网络和移动便携产品。


美光logo


美光半导体(西安)有限责任公司是美光科技在西安高新区新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是目前陕西省最大的外商投资企业之一。同时,中国是其最大的单一市场,占其收入的55%以上。



同时,美光通过收购来完善自己的护城河,2013年7月2日,美光科技宣布,以大约2000亿日元(约合25亿美元)的价格收购日本芯片制造商Elpida(尔必达)。在交易完成以后,美光科技借此收购一跃成为仅次于三星的全球第二大DRAM存储芯片制造商。Elpida(尔必达)的资产包括位于日本广岛的移动内存制造工厂、Elpida(尔必达)持有的台湾有内存制造厂的Rexchip(瑞晶电子)的65%的股份、100%的秋田尔必达内存公司(Akita Elpida Memory)的股份、以及其他专利技术等资产。


算上Elpida(尔必达)从Powerchip(力晶半导体)中收购的Rexchip(瑞晶电子)的股份包括在内,美光拥有89%的Rexchip(瑞晶电子)的已发行股票、以及100%的Rexchip(瑞晶电子)的产品供应。Elpida(尔必达)和Rexchip(瑞晶电子)联合的制造业资产每月产能约占美光科技当前制造能力的45%。


2015年12月,美光将斥资32亿美元收购其尚未持有的台湾华亚科技67%的股份,华亚科技将目前生产的所有DRAM电脑芯片都供应给美光,美光将以每股30元台币(约人民币 6元)的价格收购华亚科技剩余股份。此次美光起诉的三个在联电上班的个人,即是华亚科技被收购后从华亚科技离职的前美光员工。


2018年10月,美光表示公司计划完全控股IM Flash Technologies,后者为美光科技与英特尔集团在2006年各自出资12亿美元成立的合资企业。IM Flash成立于2005年,是全球唯一的3D XPoint内存技术生产商。3D XPoint内存是一种非易失性或持久性内存,旨在提高存储性能并降低服务器内存成本。


通过一系列资本运作的收购,美光成功获得了25nm DRAM的技术等核心资产。


美光市场占有率


DRAM芯片是一个高度集中的产业。三星、美光以及海力士总共占据全球DRAM芯片市场份额的96%。中国发力存储器市场,动了谁的奶酪?


美光的触角和存储器分布


鉴于此,2018年5月31日,中国反垄断机构对三星、海力士及美光位于北京、上海和深圳的办公室展开突然调查,认为这三大巨头涉嫌垄断市场操纵价格,这一调查现在还在进行之中。



这是一场似曾相识的专利大战场景,因为在15年前,也是美国公司,也是在美国,在被称为“世纪诉讼”的专利战中,华为就是这样被思科狙击的,当年华为在思科的诉讼面前,被动挨打,被迫推迟了国际化进程,时至今日,华为还没有能够正常的进入美国市场。


2016年8月3日,美光第一次在美国加州对联电发起诉讼,这一诉讼直到今日仍在取证阶段,仍无任何更新的进展;


2017年12月8日,美光在美国加州提起民事诉讼,控告联电及福建晋华侵害DRAM的营业秘密及知识产权;这一诉讼直到今日仍在取证阶段,仍无任何更新的进展。


2018年1月3日,联电转让25个DRAM方面核心专利给了福建晋华;


2018年1月19日,福建晋华发布公告:晋华就相关侵权产品对美光提起诉讼,并于同日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请求判令美光立即停止侵犯晋华专利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加工、使用、进口、销售、许诺销售侵犯我司专利的任何侵权产品,和立即销毁全部库存侵权产品及加工、使用侵权产品之全部相关机台等设备;并请求赔偿金额达人民币1.96亿元;


同时,福建晋华在公告中陈述:


“全球内存芯片产业经过数次整并后,已形成寡占格局,国际寡头刻意营造技术封锁,甚至采取无端指责国内新进企业之方式意图继续维持垄断控制格局,已严重违反市场经济的原则,也妨碍国家战略的实施。


晋华作为内存产业的新进入者,始终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将继续积极捍卫自身权益,坚决依法采取各种维权措施,对于任何涉嫌侵犯晋华专利权的行为绝不姑息。”


福建晋华所说的数次整并,是逐次发生的,仅在2015年一年中,除了美光收购台湾华亚科技,还有3月份,荷兰芯片制造商恩智浦半导体(NXP Semiconductor)宣布以118亿美元收购飞思卡尔。5月底,安华高宣布以约370亿美元的现金和股票收购博通。6月1日,英特尔宣布以约167亿美元收购可编程逻辑芯片巨头Altera。


2018年7月3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一诉讼进行裁定,裁定美光半导体销售(上海)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销售、进口十余款Crucial英睿达固态硬盘、内存条及相关芯片,并删除其网站中关于上述产品的宣传广告、购买链接等信息。同时裁定美光半导体(西安)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进口数款内存条产品。


2018年9月27日,美光在美再次起诉福建晋华,专利大战爆发,只不过这次,烧得更为猛烈。——因为这次,惊动了美国各大部门。


1. U.S. Department of Commerce(美国商务部)


2018年10月3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确认实施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BIS,美国工业安全局)将福建晋华添加进实体清单的决定。公告主要内容是:


① 自2018年10月30日起,商务部已采取行动,限制对福建晋华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的出口,并将其加入实体清单(《出口管理条例(EAR)》第744部分 补编第4条),因为晋华构成了参与违反美国国家安全利益的活动的重大风险。


② 晋华即将完成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DRAM)集成电路的大量生产能力。鉴于可能对美国原产技术,其他企业生产及供应威胁到美国军用系统等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美国供应商的长期经济增长性。


③ 所有美国公司,在没有申请特殊豁免的前提下,不得对福建晋华销售所有软件及设备和技术服务。


说到底,无外乎两件事:一是影响到国家安全利益;二是影响到企业经济利益。


美国商务部BIS公告


禁售范围虽然只局限于美国公司,其实范围比我们想象的要大得多:


其一、主体是美国的公司,包括其控股的外国公司及国外分公司,通过几十年的全球化,美国资本在全球已无处不在,在巨头格局明显的今天,市场上几乎没有排除了美国资本的厂家;


其二、主体在美国上市的公司,美国有全球最完善的金融体系,包裹中国在内的很多企业都选择到美国上市,经营主体虽然不在美国,但是其上市主体在美国,依旧受到美国法律及行政命令的约束;


其三、禁售范围包括软件、技术、设备,对于一家半导体公司来说,没有了软件、技术及设备支持,后果是无法想象的。


2. Department of Justice(美国司法部)


2018年11月1日,美国司法部发布公告,公告了美光在美起诉福建晋华、台湾联电及在联电工作的三个个人。


公告中还说到“外国政府非法获取美国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企图对我们的国家安全和经济构成了巨大威胁”;并且强调了一个问题:“在起诉书所述事件发生之前,中国并未拥有DRAM技术,中国中央政府和国务院公开将DRAM和其他微电子技术的发展确定为国家经济优先事项。起诉书描述了被告合谋窃取美光与DRAM相关的知识产权并将其传达给中国政府控制的公司的方式和方法。”


言外之意,中国是通过盗窃美光的技术才获得DRAM的技术,在美国法律无罪推定的基础上,美国司法部竟然如此表述,其心可诛。


美商务部及司法部内容出奇的一致,均直截了当毫不掩饰的说道:福建晋华即将完成DRAM的量产工作,而福建晋华(甚至扩大到中国)的DRAM技术本身并不曾拥有,而是通过窃取美光技术才获得DRAM的生产能力。DRAM技术的获得及即将量产的能力,已经严重影响到美国的国家安全及美国的企业利益。美国政府不再遮遮掩掩,正式站到台面上为企业利益做保障。


正如台媒《数位时代》撰文所说的一样:目前福建晋华封测厂主厂区才建成而已,晋华也还没宣布正式量产,所以美光在美起诉福建晋华及联电的事情,是很荒谬的,内存产品尚未投产,凭什么告它偷你(美光)的机密?告他产品违反你(美光)的机密?这是将罪行强加在福建晋华跟联电的身上。这种提告的前提就不对,因为没有犯罪的事实,没有犯罪证据、哪来犯罪结果?美国司法部及美国商务部在讨论还没有发生的事,这看起来是不是很可笑?


美司法部公告


随后,福建晋华发布声明,所有内容不过两百字:


“晋华公司始终坚定走自主研发路线,不断加大投入,开展内存存储器关联产品的研发、制造,取得了一批专利成果。晋华公司始终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存在窃取其他公司技术的行为。


美光公司把晋华的发展视为威胁,采取各种手段阻止、破坏晋华的发展。美方将晋华列入美出口管制“实体清单”,并采取司法措施。对此,晋华公司坚决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要求对方立即停止错误做法,便利和促进双方企业开展正常的贸易与合作。”


从中不难看出福建晋华的无奈与悲愤。——这也代表了绝大多数中国人的真实心里想法。


同时,联电在美的上市公司主体也发布声明称:联华电子严肃对待任何可能违反任何法律的指控,并完全打算相应地回应这些指控。


并于2018年11月9日再次发表声明,针对美光的诉讼做出解释:


联电批量生产技术已达到先进的14纳米。相比之下,与美光争议所涉及的技术是32nm特征尺寸的DRAM技术,该技术在项目启动时已经发展更替了几代了。


言外之意美光起诉的先进技术也并不先进,一项已经发展了几代的技术,不存在领先一说,而一项发展了几代的技术,其特征是可查的,美光完全可以用技术手段进行查证,这么简单的问题,难道美光会不知道,那么美光为什么不去查证呢?


告知世界“联电没有任何DRAM知识或经验,这是一种误解”,从1996年到2010年,联华电子积累了近15年制造DRAM产品的经验。


联合半导体公司(Alliance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DRAM芯片设计公司,自1996年第一个获得联电授权的DRAM相关技术之后,一直利用联电的技术进行DRAM的研发与制造。2009年联华电子更成功开发了嵌入式DRAM制程技术,这比制造标准型DRAM的过程要复杂得多。


联电同意联合福建晋华开发DRAM的项目,是一个独立于联电的纯粹代工厂服务的独立项目,台湾当局于2016年4月完全批准了该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那时候并没有出现美中贸易战。言下之意,现在在中美贸易战的背景下,美光的起诉似乎政治意义更大。


④ 联电与福建晋华开发DRAM工艺技术是基于自身技术基础,自合作协议签订以来,联电已经花费了数亿新台币在DRAM技术的研发上。


同时承认在DRAM项目上工作的研发团队有不到10%的人曾为美光工作过,但是他们在到来联电工作之前已经与美光有相关的离职协议,联电也做过相应的入职调查。


进一步揭露了并不是美光在美国开发了25nm DRAM技术。真实情况是,美光在2010年以后,通过购买了台湾的半导体公司Rexchip(瑞晶电子)和日本的半导体公司Elpida(尔必达)以后,才获得了25nm DRAM的相关技术。


实际上美光也是通过收购这两家公司才完成自己的DRAM产品技术的搭建,说到底DRAM技术领先的并不是美国,更不是美光,DRAM技术的原产国也不是美国、美光。也就是说,美光并不是DRAM技术真正的确立者,而是在自身发展过程中通过资本运作收购获得这些技术的,在这场诉讼中,美光不像是一个专利技术的维护者,更像是一个“专利流氓”。


联电声明


这一禁售事件,同时惊动了中国商务部及外交部,在当天的部门新闻发布会上,同时针对此事做了回应:


中国商务部及外交部 回应


台湾当局在随后也针对此事进行表态,2018年11月5日,台湾《数位时代》报道:“经济部长”沈荣津在接受采访时公开谈论“联电遭罚这是给台湾科技业提醒,未来产业一定要注意。”此言一出引来了岛内从业人员一致诘问,政府官员这种“未审先判”的政治做派,根本就是不顾岛内高科技企业的经济权益,为了自身政治利益而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同为台湾半导体行业领先企业的硅品精密创始人林文伯就直言:“政府应出面保护台湾企业,并要求美国政府提出确切证据。现在这样搞,政府没有声音,还指责(联电)是不对的。”毕竟行业人员看事情会理性得多,何况联电是除了台积电之外,台湾最重要的半导体公司,可是现在被美国欺负,却看不到政府有任何对策,在台湾当局眼中,台湾好像只有一个台积电而没有其他半导体公司一样。



针对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的禁售令,福建晋华怎么接招呢?这个已经投资了370亿人民币的项目,得到国家及地方各种绿灯支持,资金支持的项目,会如何收场呢?我们不得而知。


近日,网上流传着一份由网友整理出来的福建晋华的采购清单,这些清单都是来自于福建晋华项目开始以来的招投标文件,清单中我们可以很清楚的看到,截止到10月30日,福建晋华已从美国、日本、英国、新加坡、瑞士、法国、德国、大陆及台湾地区等采购了硅片分类机、精密刻蚀镀膜机、蚀刻工艺机台、晶圆边缘检测机等关键设备。


福建晋华采购清单之一


而基本的事实是:半导体行业的软件、装备基本上被日美垄断,全球最大的10个半导体设备公司,美国5个,日本4个,欧洲1个。而市场占有率基本上就是日美企业。福建晋华所必须各类半导体芯片必须的生产设备,目前全球最大的半导体设备出口方是韩国,其次是台湾。而最核心的光刻机等产品则出产自欧洲。极少数美国较先进的领域大概率也可以在其他国家找到替代方案。——前提是其他设备出口国,尤其是出口公司,不会受到美国政府施加压力的影响,继续选择继续出口相应设备给福建晋华。


半导体装备简要信息表


美国对中国半导体行业的打压,由来已久。只不过今年在“中美贸易战”的背景下,让这些被打压的企业更多的暴露在公众的视野下。


这种动辄祭出“国家安全”这个“莫须有”罪名,通过司法、行政手段,在贸易过程中施行强制措施,来阻止企业的发展和突破,是美国最擅长的手法。就在美国商务部宣布禁售令当日,美国三大半导体设备商Applied Materials、Lam Research、Axcelis迅速将驻晋华的人员全数撤出;联电称接到台湾地区电机电子工业同业公会的“国贸局函令”,决定暂停为晋华开发DRAM技术,直到禁令解除。——和对中兴的禁令如出一辙,美国企业率先站出来支持国家行政命令,即便这些人在中国赚的盆满钵满,依旧不会有所好感。而同时华夏子孙的台湾同胞,则一如既往的动用行政权力,在后面摇旗呐喊甚至不惜亲自动手捅刀子,迫使企业或者是合作伙伴选边站甚至暂停合作。


和行政命令一道的,破坏力更强更大更有打击面的,就是专利诉讼了。


在专利方面,中国无疑是弱者,生产在资本的推动下,可以购买足够先进的设备和搭建足够规格的厂房,技术甚至可以通过仿制来获得。——但是被认可并授权的发明专利,则是中国企业无法逾越的障碍。在2010年前,全球主要的三大存储器企业已经完成了相关专利的布局,2010年之后,大多数企业在竞争中宣布破产,有足够多专利及价值的则被收购,各家企业相互进行专利交叉授权,构造了足够高的专利技术门槛,让所有进入者知难而退。


存储器行业三巨头专利申请表


中国集成电路知识产权联盟发布的《集成电路专利态势报告》显示,在DRAM领域,全球公开的专利申请达14万余件,日本、美国、韩国申请量位居全球前列,占比达76%,中国的DRAM产业技术基础薄弱,相关专利申请量很少,占比仅为4%。


而美光(包括通过收购的公司)在全球申请了近4万件专利,而且在美国、日本、韩国、中国及欧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都有相当数量的布局。相比之下,福建晋华作为大陆新晋厂商,在其拥有的60多件专利中,一大部分是与中国台湾企业联电共同申请的专利,一部分是受让于联电的专利。在这种情况下,专利战一旦开打,双方手中的专利储备情况也会影响后续的谈判走向,在这方面福建晋华并没有优势。


存储器行业三巨头的专利类型分布图

(其中G11C:静态存储器、H01L:半导体存储器件、G06F:电数字数据处理、H03K:脉冲技术)


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与服务系统检索,以及CNABS(中国专利文献数据库)和DWPI(德温特世界专利索引数据库)提供的数据。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4日,三巨头三星、海力士和美光在存储器领域的专利申请数量分别为14868件、13977件和9749件。三家公司的专利申请均集中在静态存储器、半导体存储器件、电数字数据处理和脉冲技术这几个技术领域中,尤其是涉及存储器具体设计的静态存储器、包括了器件结构及制备方法的半导体存储器件这两个领域的专利申请占据了三家公司专利申请的绝大部分。


理论上说,三家公司均已掌握了存储器领域的大量核心技术,任何企业或国家想要进入该行业,是无法绕开他们已经确立起来的专利壁垒,也就是说这个行业的新进入者除了跟随,实际上是不存在弯道超车一说,否则只要你进入市场,必须马上就随着专利诉讼而来,想躲也躲不掉的,专利战的阴影会无时无刻的存在于企业的发展途中,除非放弃自主产权。但是对于现阶段的国家战略来说,放弃自主产权几乎是不可能的,能拿到专利授权是最好,哪怕支付一定的专利费。



有分析称,美光所面临的问题是:一方面是庞大的中国市场,而另一方面是上十亿美元的罚金和禁售令,这促使美光不得不借美国政府之手做出报复,或说是对冲损失。


而美光在美国对福建晋华发起诉讼这件事,也给了美国政府在“美国优先”的政策下,又多一个打压中国高科技产业的机会,精明的美国人当然不会错过这个机会,他们会抓住并利用好这个机会,来达到他们的目的。


实质上美国很早就对中国扶持高科技产业——尤其是半导体行业的政策行为抱有强烈警惕及防范,尤其是在特朗普政府上台后,美国无所不用其极,运用包括额外关税在内的各种手段对中国施压。


同时,美国对现行出口管制法规进行了全面的审查,且将与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的改革同步进行,针对出口管制及外国投资两者的审查,但凡只要有涉及到美国政府对“国家安全”有影响的行为——哪怕这个行为是美国政府主观上判断得出的结论,美国都会实施积极的打压政策,尤其是针对来自中国的企业和资金。其目的是通过建立一个符合“美国优先”政策的新型管制机制,来应对新兴国家的科技发展带来的挑战,并通过政府命令,无限的提高专利技术的转让门槛(也就是收购准入门槛来阻止标的企业被收购)。以防止美国失去在高科技领域——尤其是半导体行业的领导力。


此次美国通过司法部门、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贸易办公室多部门立体的诉讼令、禁售令来实施制裁,其目标是尚未正式投入生产的DRAM行业的中国企业,其目的昭然若揭,意在遏制中国存储芯片产业,并保证美国的行业领导力。


因此,美光与福建晋华及其技术合作方联电的技术纠纷的核心,就是世界最大的存储半导体进口国积极开发DRAM产品的决心与相关技术保有国试图确保技术领先优势的竞争——一个试图权力研发和生产自己国家的产品,一个试图维护自己国家的技术优势及领先地位。


至于美国政府给出“威胁国家安全”的理由,基本上是万变不离其宗的老把式了,这很符合美国政府的一贯做法,无论是正常的商业收购,或者是正常的贸易往来,只要美国政府觉得他有可能损害美国的利益(包括公司利益),那该行为就是企业所在国家以间谍活动为由来获取美国的核心技术或者利益,从而对他国公司采取诸如禁售等行动,这样的目的,无外乎就是保护美国企业知识产权,以帮助美国企业获取商业利益——这一点在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的公告里面,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至于福建晋华和联电是否真有商业间谍行为,在没有更加详实确凿的证据公布前,谁也无法做出判断。


实际上美光的第一次对联电发起诉讼是在2016年8月了,当时只是起诉了联电及其员工,并不包括福建晋华。第二次是2017年12月,这一次主要针对的还是联电 员工,当中也说道了联电对福建晋华的技术转移。第三次也就是2018年9月的诉讼,才将福建晋华、联电及三个联电的个人员工一起诉讼。


明眼人都应该看得出来,在美国司法体系下如果真正有站得住脚的证据,不可能会因为一个相似的案件连续进行三次的诉讼,前后跨度达到了两年半,甚至后期会更长,长到拖垮福建晋华及联电。


那么是不是可以猜测,美光并没有实质性提供足以告倒联电及福建晋华的证据,足以让法院对联电及福建晋华做出判决的证据。只是一味的拖时间,最后不惜假借美国政府之手,来对相关企业及企业所在国家(地区)施加压力。甚至美光可以更流氓的说:证据?证据是没有的,但是诉讼是一定要的。


另一方面,美光在全球DRAM、NAND芯片市场的占有率分别达到23%、12%,由于美光产品在华被禁售,相关芯片涨价已不可避免,如若只是说市场,那真没啥好说的,中国这个市场本身就足够大了,即便在被美禁售,如果真的能自主产权到量产,即便是工艺、性能稍有落后,也不会妨碍福建晋华的销售。



半导体行业的发展,背后都有政策的影子,正如这一次国内存储芯片厂商的崛起。无论是美国、韩国、日本到后期的台湾地区,半导体行业的兴起,都是政策行为的作用,这方面的叙述在后续文章会专门讨论。


禁售令实施以来的这段时间,福建晋华方面除了发布一则声明之外,并没有过多透露其他信息,联电方面因为其主体公司在美国上市,会受到美国政策及资本市场的影响,这对与福建晋华后期的合作有一定影响,但是联电既然选择了从一开始就帮助福建晋华起诉美光,应该就做好了应对可能出现政策风险的防范措施,在晶圆代工主营业务不断萎缩的今天,实际上牛电再次崛起的机会已经很小了,由于其自身有一定的技术积淀,用技术换取市场或者资金,对于联电来说不一定是件坏事。


根据美方的计算基础,认为DRAM存储技术的开发费用介于5亿~87.5亿美元之间,而罚款是开发费用最高三倍所得出来的金额,采最大值做估算,那么福建晋华可能的罚款会超过200亿美元,这基本上是不可能接受的。有意思的是,在11月2日出面指控福建晋华、联电涉嫌不法的美国司法部长杰夫·塞辛斯(Jeff Sessions),在11月7日的美国中期选举过后,因为在“通俄门”的调查中自请回避,已在美国政府的要求下“被辞职”。


在国际形势的大背景下,我们不妄议猜测可能的结果,只是希望福建晋华有一定的信心走出去,不负所托,搭建属于自己的国家重器。



写在后面的话。


本文只是系列文章的第一篇,内容仅仅依照福建晋华事件来写,后续文章会逐步增加对其他公司、其他细分行业、以及所在国家的分析,来逐一剥解中国半导体行业的局势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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