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了身份证后,我成了欠债1800万的老赖
2019-01-29 18:30

丢了身份证后,我成了欠债1800万的老赖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大家(ID:ipress),作者:灰狼。原文标题为:《我不是老赖》。


1


2017年6月,我拿到电影学博士学位,去西南某高校任教。没想到,同时我也陷入了法律纠纷的怪圈。


首先是因为在影评公众号“枪稿”上评议了《逐梦演艺圈》导演毕志飞先生的博士论文,一夜捅了马蜂窝,不久惹来了律师函和起诉书,遭索赔22万。


第二件更离谱,我毫不知情地成了济南某建筑劳务公司的法人兼股东已经快两年了,直到法院给我下了限制消费令——现如今,我哪儿都去不了,想过年回个家都困难。


2


“被法人”,一切都源于我丢了身份证。


2013年5月,我在济南丢了一次身份证;2018年7月,我在贵阳又丢了一次。


和大家一样,我去挂失补办——在我的认知里,新证会替换旧的,旧的也就自动作废了。


但实际上,旧身份证不但不会作废,而且会在有效日期截止前一直有效,只要一个人长得跟你有那么一点像,就可以拿着它坐飞机高铁,去住酒店,去骗信用卡借高利贷等等等等。


这种事情,近年来被爆料得太多了,但我们经常有这么个错觉:这么大的国家这么多的人,每天这么多人丢身份证,从概率来说,这种倒霉事不会这么巧落在我头上吧?


但这个倒霉鬼偏偏是我是我还是我。



3


我是今年1月10号买去北方的机票时候发现的,因为我女朋友这辈子没见过雪,我打算假期带她去看看。


但手机上赫然弹出一个窗口,显示我已经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无法购买机票。


我再去试高铁票,仍然被提示无法购买。


打电话给携程客服,对方告诉我2017年在山东济南有个案子在身,已经被法院宣判,所以无法购票出行。


顿时呆若木鸡,我想我良民一辈子,没干过任何违法乱纪的事,怎么会平白无故惹上这么个大麻烦。


第二天我打电话给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也就是给我下限制消费令的那个法院,打了整整8个小时,不是无人接听,就是电话忙线。


朋友建议我向更高一级的中级法院投诉他们不接电话,但是,济南中院也一直不接电话。


又打了市长热线,对方很客气地记录了我的各种信息和需求,但后来就石沉大海,再无音讯,直到今天都没给我反馈。


当晚我觉得很丧,跑到影院娃娃机上泄愤,结果真让我抓到了两只凯蒂猫。


4


在被限制消费人名单上,我查到此事的肇因是济南某某建筑劳务公司欠了其他人七万七千块钱(大概是我一年的工资收入),被告上了法庭,而这个公司的法人、执行董事、股东和我同名。


我把这件事的疑惑发到朋友圈,各种回复众说纷纭,有人说肯定是我身份证被人卖了,有人说肯定是录错了身份证号,还有人说事情很复杂需要找律师,还有人让我赶紧去还钱消灾。


我的学生在底下一溜烟地点赞,说我是快乐瀑布本瀑,活的很励志。他们毫不担心自己下个学期的分数。


法院的电话打不通,我就打税务、工商,对方告诉我,我的身份证号码和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号码完全一致。


实锤的一刻,锅从天降。


好像对方还很熟悉这一套东西,反问我:“你是被法人了吗?”也是从这一天开始,我才知道了“被法人”这个专业词。


5


据说个税APP推出之后,很多人在上面被挂了十多个单位,我急匆匆下了这个软件,发现自己上面的工作信息只有我目前的单位,也就是西南某高校。


一切正常。


但我成了某公司法人这件事,为啥APP上就查不到呢?


陷害我的这个济南某某建筑劳务公司(这应该是一个皮包公司,据说已经人去楼空),从天眼查上看到,它在2017年4月进行过一次法人变更,将我变成了这个公司的法人、执行董事和最大股东。


那时候我还在北京念博士,在修订自己的博士论文,濒临崩溃。


但万万没想到的是,我竟然在几百公里之外变成了法人和老赖。


看到我的消息,《红星新闻》的记者小庄自告奋勇要帮我彻查此事,理由有二:首先是媒体的介入可能会帮到我;更重要的是第二,这对她是一个好选题。


小庄是以前在《新京报》与我合作过的编辑,做影评板块,现在改做社会热点新闻,我欣赏她的热心、直言不讳以及行动力。



在下一个周一,她从北京来到济南,走访了历下区科院路派出所、历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历下区人民法院。然后写出了那篇“被法人后成了老赖,要解除需证明我不是我”的文章。


我很感激她,虽然点击量并不理想。


6


最近两个星期,无数朋友给我打电话、发消息,帮我出谋划策,或者请客给我压惊。


我的单位领导得知我蒙冤,也一直在联系各大系统,寻找解决途径,还把有关我的新闻推给了澎湃新闻全文转载。


这是我第一次上新闻,没想到是因为这种事。


高校教师被法人后成老赖 要解除需证明我不是我


我的学生怕点赞被我秋后算账,专门给我制作了一期新闻视频,又帮我抢到了一张从重庆返回济南的绿皮车车票。


重庆到济南一共1500多公里,这趟车前后一共开了30个小时。


到济南的第一件事是跑到科院路派出所报案,对方的回复是无法证明我的信息被他人非法盗用,只能给我开具一个报警证明,其他的让我去历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处理。


临走时还说,“给你支个招,去了就说你是那个企业法人,给他身份证,让他们把所有企业法人变更材料打出来。”


我到了历下区市监局,在门口大厅无比顺利打印了和我有关的所有企业变更材料,有14页。另外还有这个企业的法人信息和公司章程13页,一共27页。


当我看到这家企业注册资本是2000万时,立马想到的竟然是如果有这么多钱,我能去干什么。


我心动了,这就是法人啊。


但继续看,我就笑不出来了。


信息显示,原法人将自己90%的股份以一万元人民币转给了我,我的认缴额变成了1800万。这意味着一旦这家公司被追债破产,逻辑上讲我需要背上这1800万的债务。


按照本人的年收入来算,不吃不喝我要还233年。


7


章程修正案是在2017年4月10号通过的,翻翻朋友圈,那一天我在中国传媒大学图书馆,看完了法国导演菲利普·加莱尔的影片《寻宝》(Le révélateur 1968)。我在朋友圈里说,43-47分钟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背景放映镜头,这个镜头是一个漂移的回圈,空间可以是0~ ∞。


不过,其实是我的负债忽然从0变成了﹢∞。



当然,修正案里我所有的签字都是伪造的,但营业执照上的法人栏已经赫然改成了我的名字。


我不服,开始质问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


“你说企业法人变更是需要法人本人到场的吧?”


“不用,有代理人就行。”


“那至少有个法人签名的委托书吧?”


“委托书在那呢。”


“上面没有我签名啊?”


“盖企业公章就行了。”


“那也就是说,一个企业可以随便拿一个良民丢的身份证,把他变成这个企业法人喽?”


“材料齐全就可以。”


“这难道不是你们工作失职吗?”


“我们只按照程序办事。”


对方的回答隐隐约约传递了这么一个信息:只要我去“捡”个身份证,然后刻块萝卜章,就能重新变更法人把自己换出来。但我不能这样做,不能知法犯法。


8


1月22号是我的生日,我周旋于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区法院之间,像个皮球一样。


警察叔叔说,你这个我们不能立案啊,我们怎么知道你和这个公司没有关系?我还可以说你和这个企业是一伙的,因为对方没有兑现给你的好处,现在你反悔了,对不对?我们有这样的理由合法怀疑,你还是去工商局证明吧。


市监局说,这个企业手续是全的,我们的审查也是形式审查,再说我们的系统和公安不联网,不负这个责。你的这个问题,我们不能改,是需要公安机关出了具体调查证明或者法院出了判决书才能改。


法院说,我们只是执行部门,凡事讲证据。所以你需要公安或工商开具的“你不是这家公司法人,你和他们不存在任何关系,且被人冒名顶替”的相关证明,我们就立刻给你解除消费限制令。


每家都有理,就是我没理,我就这么被放在三不管的真空地带。


表弟这时候又给我暴击:如果你不尽快解决,法院要求强制执行所欠债务的话,你名下所有的财产,就都不跟你姓了。


然后又说:欠得多,说不定还得拘留呢。



9


我表弟本科学音乐,吹得一手好萨克斯风,如今通过了司法考试,准备做律师。


而我理工科出身,阴差阳错读了个电影学博士,现在当老师。


表弟给我介绍了一个律师,是他父亲(我二舅)战友的儿子,二舅生前住院的时候,我见过他一次,竟然还想得起来,见面寒暄,人不错。


律师告诉我,没有其他办法,只能在公安、工商和法院之间启动诉讼,硬撕出一条路。也就是一边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一边从法院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公诉,判决2017年4月的法人变更申请无效。


“这个诉讼时日可能非常长,大概要半年起步吧,甚至可能是一整年,2019年你就哪儿都不要去了,老老实实在家趴着吧。”


按照他的说法,人是社会性的动物,对我这样的人来说,限制消费就是社会性死亡。我现在只是上了“灰名单”,是社会性假死,而一旦上了法院“黑名单”,就是无处容身,真正的社会性死亡了。


我签下了委托书,付了高额的律师费(虽然给我打了折),灰溜溜地搭上从济南回老家的长途汽车,过年。


10


在老家,年不是那么好过。刚进门,跟爸妈说起这件事,我妈立刻耷拉了脸:“这种丑事,出去别跟别人说,有人知道吗?”


这感觉,就像一个女孩子被侵犯了,回家告诉家长,家长撂下一句“这事别说出去,丢人”一样。


明明是被冤枉的,怎么能怪起受害者呢?


晚上给女朋友写家书,手写了再拍给她看。


她最近也不顺,刚做完了手术,还在医院的病床上,挂着吊瓶,说我好像有点丧。


我不应该把我的丧传染给她,但是我又该对她知无不言。


“我不需要别人来理解我”,她说。


很多时候,她比我聪明,像我的老师。


我打了一串哈哈哈哈哈哈,表示我不压抑,只是觉得可笑。


我发消息给她:“等限制令解除之后,我跟你去境外注册结婚好不好?”


她说:好。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大家(ID:ipress),作者:灰狼。原文标题为:《我不是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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