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转新闻的再定义:伦理学的视角
2019-03-26 18:52

反转新闻的再定义:伦理学的视角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全球传媒学刊(ID:GlobalMediaJournal),作者:苏婧


摘要&关键词


后真相时代,反转新闻逐渐成为一种新常态。本文认为,有必要将基于价值论而非认识论的新闻真实观引入有关反转新闻的研究,从而突破认识的一元论,将反转新闻的意义理解为其过程,而不是结果。与此同时,必须认识到反转新闻的具体情境不同,因此有必要将道德反思或伦理讨论纳入对案例的评价中。通过借助桑德尔在《公正》一书中提出的三种道德进路(维护福利、尊重自由和促进德性),本文对“僵尸肉”和“罗一笑”两个典型的反转新闻提出了不一样的伦理评价。


关键词:反转新闻;新闻伦理;公正的三种进路



1. 研究问题的提出:反转新闻的伦理探讨意义


自2013年新华网推出《见证真相2013,我们一起围观过的反转剧》以来,“反转新闻”逐渐进入学界研究和行业关切的视野。笔者以“反转新闻”或“舆情反转”作为关键词在知网检索,发现首篇学术文章出现在2014年,截至2018年6月,共有相关文献310篇。


综观现有文献,大抵围绕三个主题展开:第一,反转新闻的现象及成因。一般认为,自媒体的兴起是新闻或舆情反转的受众基础,大数据全媒体移动互联时代快节奏、碎片化、浅层次的新闻阅读与信息消费是环境条件,加之政府、企业或涉事主体出于各种原因往往不能做到信息的完全披露或如实披露,在白热化且短兵相接的市场竞争中,媒体往往追求第一时间和轰动效应,难以核实就草率刊发,才会遭到被网民或者其他媒体反转,甚至出现不断反转的境况(李斌、陈勃,2016;叶铁桥,2015;魏如翔、谢康,2014)。相较而言,胡沈明和魏涵玉(2017)的解释更具有新意,他们认为每个人都在网络事件和舆情发酵中感知自我,情感主导的舆论风向难以捉摸,网民行动的逻辑基础与传统文化相关。


第二,反转新闻中的媒体责任及对策。往往是自媒体“反转”了传统主流媒体的首发报道,因此主流媒体的公信力危机如何化解、社会责任如何体现、如何避免反转新闻不断上演,也成为聚焦讨论的议题。河南日报逯彦萃(2016)发表文章认为,主流媒体应当在“反转新闻”中当好定音鼓,从关注热点、调查核实、挖掘真相、倡导价值四个方面入手,做到解舆论、引导舆论、控制舆论、终结新闻继续反转。《长沙晚报》总编室刘先根和全媒体中心彭应兵(2016)发表文章认为,无论何种新媒体环境下,新闻传播的基本规律仍在起作用,真正能够长久抓住读者、抓住市场的,依然会是那些风格鲜明、内容可靠、采编扎实的高质量报道,故倡议传统媒体要保持“定力”。


第三,从公众参与的角度来看反转新闻的意义。与传统媒体人面对反转新闻“如临大敌”的精英姿态不同,少数文献从公众参与的视角表达了相对乐观的态度和对反转新闻这一现象的理解。典型如复旦大学张华(2016)将社会心理学的“参照点效应”引入反转新闻现象——所谓认知参照点(Cognitive Reference Points),是指在众多的知觉刺激中,有一些类型在知觉过程中可以发挥理想的锚定点(anchoring point)作用——他认为公众对于舆情热点事件的认知存在所谓的“参照点”,如果媒体报道显著地偏离了此参照点,简言之就是不符合“常识”,在信息传播门槛为零的人人记者时代,舆情的反转就是某种程度上的必然结果。再如谭博治(2016)研究了“掏鸟窝”案之后,认为恰恰是公众参与围观和人肉搜索之后,原本可怜无助的大学生,只因掏个鸟窝就被判刑10年半的“受害者”,被揭开了偷猎惯犯的面孔,从而舆情反转,当事人遭到谴责,赋予了法院判决的公正性。

,

国外文献方面,与反转新闻直接对等的英文概念几乎没有,但是可以放置在“后真相时代”语境下理解这一网络舆论现象。自《牛津词典》2016年收录该词汇后,后真相不仅关涉舆论现象,也在政治学、教育学、社会学等领域进行探讨(Aren Edwards, 2018; Martyn & Bosman, 2018; Lee, 2017; Peters, 2017)。但不管在何种学科内讨论,核心都离不开情绪胜过事实作为后真相基本特点的前提,且一般认为,社交媒体是“后真相”时代形成的温床(Davis, 2016)某种程度上,后真相时代的来临、与现代性遭到质疑及其代表的主流媒体的衰落是同步进行的,客观性不再是新闻界的圭臬(Hellmueller & Poepsel, 2013),主观性借助社交媒体兴起、膨胀且主导社会的逻辑,亦有学者引用黑格尔的“坏的主观性”来表征这一现象(吴晓明,2017)。因此可以这样理解,后真相时代,反转新闻的产生也是一种必然。


综上,目前学术界的研究可见,基本上秉承着从现象到问题到解决办法的实用主义线性逻辑。然而笔者认为更值得讨论的是:第一,我们到底应当如何理解反转新闻?被反转的新闻就是虚假新闻吗?反转之后,就达到了新闻真实吗?当我们在言说反转新闻的时候,我们到底持怎样一种新闻真实观?第二,如果我们认同反转新闻并不是一种套路,或者说,具体的情况往往是不同的,那我们就不应当要么从精英的视角或紧张、或抵制、或呼吁,要么从平民的视角或欢迎、或认可、或倡导,而是应当引入某种思维方式或分析工具,使得我们可以结合具体的新闻情境来讨论某个反转新闻的案例是否具有意义和价值,因此笔者认为引入伦理的分析框架就非常必要,恰如《公正:该如何是好》一书所倡导的,需要通过结合具体案例的道德反思,来辨析我们究竟在提倡怎样的公正观及价值观。


基于上述思考,本研究拟引入基于伦理的新闻真实观,并据此重新定义反转新闻的概念与指称;然后,剖解“僵尸肉”和“罗一笑”两个性质不同的反转新闻案例,尝试提出一种从伦理视角分析反转新闻的方法工具,以帮助我们反思不同情境下的反转新闻事件,明确我们需要提倡的社会道德及新闻伦理。



2. 基于价值论而非认知论的新闻真实及反转


在现代性未确立之前,古代文明对真实的推崇是基于伦理道德的。如亚里士多德将真实定义为准确或正确的陈述、与谎言截然对立,“谎言本身是卑鄙的且应受到谴责,真实则是高贵的且应得到赞颂(Aristotle, Nicomachean Ethics, bk.4, ch.7)。再如古代中国的《三字经》中,亦有“曰仁义,礼智信,此五常,不容紊”的箴言,五常即仁爱、公正、礼貌、明智、诚信,被认为是做人的基本守则,不能混淆和改变。因此尽管古代中国存在一以贯之的重农抑商文化氛围,以胡雪岩为代表的儒商却成为“无商不奸”的商人群体中的例外和典范,这正是基于儒商拥有诚实守信这一值得推崇的特征,“儒贾(商)、贾儒,是指诚而仁心,好儒重文,关心亲友和乡里,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儒者风度,能做到儒行与贾业的统一和良性互动的商贾”(周生春、杨缨,2010)


18世纪启蒙运动以降,真实逐渐被赋予了认识论上的绝对性和目的性,从道德伦理转变为了不置可否的认识论前提。由于科学主义和实证主义成为主导的意识形态,人们普遍相信且坚持客观世界是可以被认识、被计量、被改造的,而那些通过理性和逻辑无法阐释及验证的现象,就是无意义的,无意义的也就是不真实的。因此,从19世纪到整个20世纪,直至今天的新闻从业界,普遍以客观主义、报道真实来界定自身的存在及价值。所谓的新闻专业主义就是建立在这样一种基于真实的认识论上,认为记者的专业应当体现为客观、中立,是“局外人”或者“观察者”,媒体须把报道对象物化和客观化,新闻记者的最高境界是做一只墙上的“苍蝇”,记录所发生的一切真相(史安斌,2011)。类似的,尽管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对于新闻的理解与西方新闻专业主义的理解大相径庭,但是新闻真实仍然是其坚守的重要原则之一。如陆定一将新闻定义为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新闻第一性、事实第二性”(陈力丹,2011),李彬将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核心理解为实事求是、群众路线/党性原则和独立自主(李彬,2016)


然而,当现代性遁入危机,科学与启蒙受到批判,基于认识论的新闻真实也遭遇了挑战,从哲学层面上被拉下神坛。一方面,建构主义、塑造主义逐渐兴起,典型如拟态环境论或新闻操纵论,认为反映真实、再现真实是不可能的,新闻真实是政治力量、经济力量以及各种社会力量合谋、较量、博弈的结果,新闻呈现出来的真实不过是各种力量希望看到的真实,因此新闻真实总是不同程度上被扭曲的(杨保军,2015)。另一方面,后现代话语干脆从哲学意义上彻底消弭了真实,典型如鲍德里亚的内爆论,他主张表征与现实关系应被重新倒置,从前人们相信媒介是再现、反映和表征现实的,但鲍德里亚认为媒介正在构成超现实,而这样的新的媒介现实,“比现实更现实”,信息和意义都已经“内爆”了。真实只活在流动性的言说中(鲍德里亚,2009)


从这个意义上讲,笔者颇为认同Christians教授将真实重回伦理框架的努力。“在后现代时代,真实必须被置于道德领域。真实是一个关于价值论而非认识论的问题。当统治性的体系框架不再站得住脚的时候,真实成为伦理学家必须担负的职责,对其进行重构,使其成为专业新闻媒体对公共话语的贡献”(Christians,徐佳译,2015)。也就是说,抛开哲学层面上人类能否真正地认识真实不谈,尽可能努力地接近真实至少应当成为从道德伦理上对新闻行业、乃至公民新闻兴起后对公共舆论场的普遍性倡导。当转为使用道德框架阐释真实,Christians教授将希腊语中“无蔽”的概念(Aletheia,对被覆盖的事物的真正、真切的披露)引入新闻学,该概念由奥古斯汀提出,对他而言,真实不仅意味着将事情搞清楚,更意味着激励拥有关于真实的信仰并采取行动。那么,如何能够做到无蔽呢?


Christians教授提出了阐释的充分性原则,“摒弃对精确新闻的追求并不意味着不再精确,而是意味着通过阐释的步骤来披露现实并由此实现精确。那些致力于良性知识生产的记者们将遵循所谓‘阐释的充分性’原则,他们将按照人文学科以及社会科学的标准来提高他们的研究和写作技巧。在全球后现代社会的语境下,阐释的充分性构成了新闻界的标准”(Christians,徐佳译,2015)


当我们把新闻真实建立在价值论而不是认识论的基础上,关于反转新闻的讨论便逐渐明朗。目前对于反转新闻的概念,学术界莫衷一是,倾向于有以下三种界定:一是指最初报道的新闻向相反的方向转变,随着新闻报道不断深入,事实真相被更加客观全面地呈现在读者面前,读者立场急剧逆转,并表现出与之前截然相反的态度(石焱、刘冲,2014);二是指那些紧跟社会热点、标注新闻热词继而引发广泛关注,但随后被证实与事实主题或全貌不符,甚至与事实截然相反的新闻现象(刘峰,2014);三是指在新的事实要素出现之后,公众对于热点新闻事件的认知和态度出现的转向的信息传播现象(万晓燕、王胜源,2017)


上述这三种概念的定义虽然侧重不同,如第一种强调公众态度的转变,第二种强调新闻事实的变化,第三种兼顾“事实要素”和“舆情要素/态度要素”的反转,但均是在认识论的前提下讨论反转新闻。也就是说,这些定义预设了某种真相的存在,随着这种真相被揭露,公众的态度反转。然而值得存疑的是,大量的反转新闻或者舆情反转并没有得到官方信源一锤定音的最终判断,也就是说,是否反转之后就更接近真相,还是反而成为更加虚假的新闻,往往是难以考据的;于是基于这一前提的公众态度的变化,也就很难评价孰是孰非。


然而,当我们从价值论的角度考察反转新闻,就可以化解认识论的困境;也就是说,如果真实不仅仅意味着将事情搞清楚,更意味着激励拥有关于真实的信仰并采取行动的话,反转新闻的意义就在于它的过程,而不是结果。它体现着包括网民在内的公共话语场中每一个参与的有机分子对于新闻真实的追求,使得反转新闻呈现出一种动态的、对话的、互动的新闻生产过程。在人人可以零门槛的接入互联网成为表达的节点之前,反转新闻是难以想象的。一方面,话语权力的分配机制并不均衡,于是即便传统媒体报道失实、失范,也是遵循某种体制内的惩戒方式对之规范;另一方面,散点之间的对话与合作是不可能的,因此使得新闻反转或者公众意见扭转成本极高,即便真相可以最终慢慢浮出水面,也往往是漫长且机缘巧合的过程。从这个维度上讲,反转新闻存在价值论上的积极意义。


3. 提倡尊重自由、促进德性的反转新闻过程


尽管笔者从价值论的角度总体上认可反转新闻这一现象的积极意义,却不意味着每个具体情景下的新闻反转都值得鼓励。而这也恰恰是引入价值论的关键意义,因为认识论是一元的,所谓“真相只有一个”,人们只能认识到真相或者认识不到真相;然而价值论却不是,“‘无蔽’意义上的真相存在于语境之中,是具有批判意识的新闻”(Christians,徐佳译,2015)。它提倡我们一事一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而且,价值往往是一种选择的过程,我们可以探究具体情境中人们的道德选择,也可以提倡一种更为理想的价值观和伦理抉择。


在《公正:该如何是好》一书中,作者迈克尔·桑德尔在回顾了亚里士多德、康德、边沁、密尔、罗尔斯等人的伦理观之后,将公正总结为三种不同的抉择路径:福利、自由、道德(桑德尔,2011)。也就是说,有史以来人类社会在关于公正的选择上,无外乎有三种——追求福利最大化(即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尊重个体的自由和促进全社会的德性。因此,桑德尔提倡一种道德反思的分析方法,分析不同情境下人们的选择是什么,他并不认为道德反思是一成不变的追求,而是将之界定为一种公共的努力,使得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好。


受到桑德尔的启发,笔者拟以“僵尸肉”和“罗一笑”两个反转新闻作为研究对象,对其分别进行道德反思和伦理考察。分析如下。


案例一:“僵尸肉”事件


2015年6月23日,新华网记者李丹刊发消息《新华调查:走私“僵尸肉”窜上餐桌,谁之过?》引爆舆论对于“僵尸肉”的关注与恐慌。文章中使用了“‘70后’猪蹄、‘80后’鸡翅”等说法,称记者走访长沙等地海关调查了解到,有的比一些年轻人年纪还大的“僵尸肉”通过走私入境,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夜宵摊、餐厅。并称,这些肉有的来自疫区,有的严重过期,用化学药剂加工调味后居然摇身一变成为“卖相”极佳的“美味佳肴”,威胁着百姓的食品安全。


该消息刊发后,引发媒体广泛关注,包括人民网、光明网、环球网等主流新闻网站和凤凰网、网易、腾讯、新浪等商业网站均对该则消息有所转发,部分媒体在转载过程中,在标题中突出冻肉的“年龄”,如大河网文章《“僵尸肉”窜上餐桌“70后”猪蹄“80后”鸡翅分销各地》、法制网文章《10万余吨“僵尸肉”销全国部分“肉龄”达40岁》等。


6月25日,新华网再次发表文章《“僵尸肉”到底从哪儿来?》指出“僵尸肉”的来源主要有两个:战备肉和过期肉。该文被新京报在6月30日稍作增补,将“战备肉”放置在标题,推出《“僵尸肉”多为国外过期战备肉流向二三线城市》,此文也成为舆情发酵过程中转载最高的报道,引发网络舆论场集体吐槽。


7月9日,洪广玉(原《北京科技报》记者)在其个人微信公众号上发表文章《剧情逆转的时候到了:“僵尸肉”报道是假新闻!》,将新闻反转。洪广玉先是对新华网报道中大量使用模糊措辞的“记者了解到”以及半匿名信源如“广西警方一民警”提出质疑,接下来他公布了自己对湖南、广西等曾经在新华网报道中出现的海关负责人的采访记录,均表示“最近太多这样的报道,我们已经专门核实过了,我们从来没提供过这样的消息,即没有说过‘僵尸肉’的事”。于是,洪广玉得出结论,走私肉现象存在,但“僵尸肉”无中生有。该文章迅速冲到“10万+”。


次日,新华网记者李丹与洪广玉对峙,先后在个人微博中提出对对方的质疑檄文。李丹放话说,作为记者,其与洪广玉都不该忘记应有的职业操守;如果洪广玉出于其他目的,对同行肆意进行不实诽谤,其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正当舆论扑朔迷离时,7月12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文《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公安部关于打击走私冷冻肉品维护食品安全的通告(2015年第29号)》,表示海关总署、公安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对走私冷冻肉品犯罪行为的调查,要求北上广等各省市食药监部门对行政区域内所有冷库进行排查承储冷冻肉品的来源、数量和销售去向;并号召监管部门支持媒体监督,同时要求媒体进行公正报道。


虽然官方文章并没有直接表达对哪一方的支持,但是“在今年查获的走私冷冻肉品中,有的查获时生产日期已达四五年之久,对所有查获的走私冷冻肉品,海关均依法予以销毁”的表述中,已经某种程度上回应了“僵尸肉”系虚假新闻。



在上述“僵尸肉”案例中,有以下关键要点:第一,舆情由传统主流媒体新华网引爆,而反转的力量并不来自于媒体机构,而是记者个人通过微信公众号有理有据地提出质疑;第二,当新华网记者与洪广玉陷入对峙、舆情胶着之时,官方回应虽然立足于本职工作,公布走私肉品相关部委的调查结果和下一步工作部署安排,但是从细节处(承认至多存在四五年之久的走私肉品)兼顾了对舆情事件的回应,起到了某种程度上舆情平复的效果。


下面,笔者将之放置在桑德尔三种公正进路下思考,这一新闻反转在伦理的角度是否有助于促进公正呢?第一,若以追求福利最大化来考量,新华网与洪广玉都有其合理之处,新华网披露“僵尸肉”的初衷是为了舆论监督、保障最广大公众的餐桌安全,洪广玉反转舆情的目的则是看到了公众对于肉制品乃至食品安全总体情况的恐慌,为了避免不理性情绪与行为;第二,若以尊重自由观之,新华网和洪广玉亦都无可厚非,不过值得进一步讨论的是,为何洪广玉没有选择在《北京科技报》也即当时他供职的媒体刊发反转的新闻,而是选择在其自己的微信公众号上发表?如果是由于稿子被枪毙,所以他才不得已发表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上,从而坚持维护公正、表达真相,那么是值得认可的;但如果洪广玉是出于私心,希望通过引爆舆论、冲到“10万+”使自己的微信公众号未来有更具潜力的商业价值,那么按照康德苛刻的自由观——康德坚持,自由是基于自律,而不是他律,是从内心最纯粹的“绝对命令”出发,而不是有条件地行动的话,洪广玉这一夹带私利的、动机不纯的行为就是值得质疑的。


假福利或自由之名,难以判定双方孰是孰非;那么,更为关键的是从促进德性这条公正的进路去思考“僵尸肉”的案例。从这个维度,笔者认为,新华网是值得批评的。首先,为了取得轰动效应,记者采用了“僵尸肉”作为新闻标题的关键词,这一颇具画面感和联想力的词汇,给公众带来极大的道德不适感;其次,文章大量使用匿名信源,真实性无从考据,新闻的核心信息“这些肉有的来自疫区,有的严重过期,用化学药剂加工调味后居然摇身一变成为卖相极佳的美味佳肴”也是建立在匿名信源的采访上。更为关键的是新华网的主流媒体身份,当我们赋予主流媒体“引导舆论、激浊扬清、除恶扬善”的使命时,就意味着从道德的角度,我们对于主流媒体的行为容忍度更低。如果新华社、新华网都为了经济利益而追求标题党、罔顾社会利益,我们很难期待一个阳光正能量的公共话语场。最后,当新华网的报道被洪广玉质疑、反转后,站出来表态也好、对峙也罢的是记者李丹个人,当官方通告出炉后,新华网亦没有以机构的名义对“僵尸肉”失实报道做出公开的解释,这与诚实守信、知错就改的道德规范亦背道而驰。


基于上述分析,“僵尸肉”的新闻反转从价值论和伦理的角度是值得认可的,当主流媒体报道失实、夸张,记者通过其自媒体账号有理有据地予以反驳、加之阐释,不畏惧话语霸权,试图进一步地接近真相。我们有理由相信,若不是因为舆情反转、持续高涨,有关部门或许不会发布公告,虽然其否认了“僵尸肉”的存在,但也被逼承认了走私冷冻肉品犯罪行为依然比较猖獗,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和行动。因此,从促进最大多数人的福利的角度,事件反转的结果也是令人满意的。


基于此,据此案例,值得关注的新变化是,2017年5月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新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将微信公众号、网络直播等各类新媒体纳入管理范畴。对于微信公众号的要求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对此,部分媒体直接解读为微信公众号未经许可禁发新闻。鉴于当下互联网舆论场的乱象,出台管理规定具有其合理意义;然而根据该管理规定的界定,新闻信息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那么在新规下,洪广玉的新闻反转行为就是违规的,上述“僵尸肉”的案例恐怕就难以上演了。因此,笔者认为,就这一新规而言,是否需要甄别具体情况,还存在进一步讨论的空间。


案例二:罗一笑事件


2016年11月27-29日,《罗一笑,你给我站住!》的文章刷爆朋友圈,文章披露深圳本土作家罗尔5岁女儿罗一笑9月8日被查出患有白血病,住进深圳市儿童医院,医疗费用花费巨大,该文很快突破打赏的上限。父亲动情地记录下女儿同病魔抗争的点滴,在期待奇迹发生的同时,他表示不想选择公益捐款,而是选择“卖文”,如果多转发一次这篇文章,便会为笑笑的治疗筹款多增一元钱。


11月30日,舆情反转。深圳一名医生在朋友圈里的聊天截图被流传到网上,截图显示罗尔一家在医院花费每日不足5000元。另有网友开扒罗尔名下财产——深圳自住一套房、东莞两套房,甚至曝光其再婚记录。翻出罗尔在2016年7月5日所发的文章,也可以看到其承认过名下除了深莞两地三套房产外,还有两辆汽车和一个广告公司。微博医疗大V“烧伤超人阿宝”在微博中还转发了其了解到的深圳市儿童医院的统计:截至2016年11月底,罗一笑共住院两次,住院总费用合计为80336.72元,目录外自费11633.66元,自费比例为14.48%;目录内费用68703.06元。医疗费用的负担远不像罗尔所说的那么沉重。


随着一些对罗尔财产、其女儿医疗费甚至罗尔本人的生活作风问题曝出后,舆情态度急转直下,在大V、大号的带动下,舆论开始对罗尔厉声谴责,称此次事件是“带血的营销”。


12月1日,在舆论高压之下,深圳市儿童医院对外公布罗一笑的治疗费用,深圳市民政局称介入调查。后经深圳市民政局、刘侠风、罗尔、腾讯四方面协商,将罗尔本人及其合作的营销公司“小铜人”两公号所获资助共计2626919.78元原路径退还给网友。舆情因此开始回落。


12月24日,罗一笑在舆情事件已被大多数网民遗忘的时候,默默离世。父母表示,愿意捐献孩子的遗体和器官。


罗一笑小朋友


“罗一笑”案例与“僵尸肉”案例不同,推动舆情反转的力量并非主要来自媒体或媒体人,而是当事人以及网民——虽然有部分大V和公号的介入。从舆情发酵的角度,其反转很快、平息也很快,然而令人唏嘘感慨的是,网民对罗尔“带血的营销”争论不休,却似乎把最应该受到关注的笑笑小朋友忘记在了角落里。当款项已退,舆论关注度转移,笑笑小朋友的离世却没有引起舆情的波澜。


同样,以桑德尔三种公正进路去思考这一案例会发现:首先,从追求福利最大化、促进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角度思考,舆情的确反转了,但是大多数人并没有感到幸福。人们何以愤怒?并不是因为挽救不了一个可爱的生命,而是觉得罗尔的慈善募捐动机并不单纯,自己爱心被利用,因此很多网民表示,以后将不会轻易相信类似的故事,也不会轻易通过网络奉献爱心。从这个结果来看,公共的福利受到了损失,因为未来人们施善的成本和门槛都提升了;而且,深圳市儿童医院和深圳市民政局被迫介入,投入公共资源和时间精力开展调研并公布情况,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去做更有利于公共利益的事情;其次,从尊重个体自由的角度观之,无论是罗尔的选择、其与营销公司“小铜人”的合作,以及人们看到微信文章后的募捐都是出于自由的选择。有人认为罗尔涉嫌非法募捐,但根据《慈善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本法所称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可知,罗尔的行为并不在该法调节的范围之内,因此只能说法律并不适用这一情形,并不能称其违法。事实上,从后续政府介入后的处置来看,罗尔也并没有承担任何法律意义上的责任。当然,如果以康德的自由观衡量,罗尔确实没有从内心最纯粹的“绝对命令”出发,他在为爱女募捐的同时夹杂了私利,就如舆情反转后他写下的文章:“我承认,我被钱砸晕了头”。


再从促进社会良善的角度去思考,“罗一笑”事件折射出一种“市恩”的心态,舆情的反转加重了“市恩”心态的流行,损害了公共的德性。关于“市恩”,《资治通鉴》中曾经记载了唐玄宗的一段故事: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李隆基封禅泰山,沿途观察各地官员善恶得失。李隆基彼时还没有被欲望蒙蔽,保持着清醒的头脑,于是向他进贡越多的地方官,得分却越低;没有进贡的地方官,却得到赏识和提拔。对此,李隆基对随行的群臣解释说:“怀州刺史王丘,饩牵之外,一无他献。魏州刺史崔沔,供张无锦绣,示我以俭。济州刺史斐耀卿,表数百言,莫非规谏……如三人者,不劳人以市恩,真良吏矣!”(转引晓理,2013年)良吏不劳人以市恩,这意味着从传统伦理道德观的角度,恩义不能被当作可以售卖和交换的商品,《王莽传》中的“市恩贾义”也有类似的含义。也就是说,人们做出慈善、施以恩情,并不应当是为了回报与目的,爱心本就是纯粹的,那么受惠者如何使用这些善款,要不要感恩戴德也不应当被施以道德上的强制力。譬如我们对山区孩子献爱心,捐款之后我们不能要求山区的孩子必须拿钱填饱肚子或者购买文具,如果买了玩具或者时髦的衣服就是不道德的。同理,罗一笑的父亲有没有房子和车子、是否二婚,与我们对罗一笑施以爱心是无关的。退一步讲,就算商业在某种程度上与慈善关联,如果能够促进更多人愿意与他人分享命运,能够有助于提升弱势群体的福利,也应当是值得鼓励的。


因此,尽管“罗一笑”案例与“僵尸肉”案例都是反转新闻,但是当从伦理的视角开展道德反思,我们发现“僵尸肉”的反转是值得认可的,具有道德上的积极意义;而“罗一笑”的反转则是令人遗憾的,它既没有促进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也没有引导出一种更为良善的社会伦理,反而使得人们更为现实、自私和吝惜爱心。


4. 小结:多元化的真实与更道德的社会


社交媒体时代的兴起,后真相时代的降临,使得反转新闻逐渐变成一种新常态。本文将基于价值论而非认识论的新闻真实观引入有关反转新闻的理解上,从而突破了认识论的困境——很多情况下,我们无法得知反转后,是否虚假的新闻成了真实的、抑或是相反,但我们可以肯定的是,反转新闻体现了一种追求“无蔽”的过程,因为真实不仅仅意味着将事情搞清楚,更意味着激励拥有关于真实的信仰并采取行动。当我们突破了认识的一元论,理解了真实的多元性,那么当通过充分的阐释和有理有据的讨论,使得我们距离语境中的真相更近了一步时,就是值得期许的。


结合“僵尸肉”和“罗一笑”两个案例,本文认为反转新闻并不是铁板一块,有必要引入具体情境具体分析的伦理原则帮助我们思考不同案例中反转是否具有道德价值。笔者借用桑德尔于《公正:我们该如何是好?》一书中总结的三种伦理观或曰公正进路——基于福利的、尊重自由的和促进德性的,指出“僵尸肉”的新闻反转值得认可,当主流媒体新华网报道夸张、失范,记者个人借助社交媒体通过核验式的采访对其提出挑战,在消除公众恐慌的同时,也迫使政府部门在打击走私肉方面更有作为,从而维护了新闻良善,也促进了大多数人的共同福利。


与之相反,“罗一笑”案例中的舆情反转则令人遗憾,被“市恩”心态裹挟的网民在得知罗一笑父亲有房有车并与营销公司合作募捐之后对其一家进行了人肉搜索,募捐的款项在舆论高压下被原路退回,而一个月后真正的主角罗一笑却在寂寞的舆情中永远离世。很多网民表示以后不再轻易相信网络募捐和动情故事,这使得我们促进社会更加良善地运行、为弱势群体争取更多权益的努力受阻——此案例是多输的结局。运用道德反思的伦理工具,本文倡导对反转新闻现象进行更深入更具体的思考,以澄清并维系我们所坚持和提倡的道德信念。


内文插图来自网络。


本文参考文献从略,完整版请参看刊物原文。


原文刊载于《全球传媒学刊》2018年第2期。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全球传媒学刊(ID:GlobalMediaJournal),作者:苏婧

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虎嗅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授权事宜请联系hezuo@huxiu.com
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tougao@huxiu.com
正在改变与想要改变世界的人,都在 虎嗅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