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交通处罚成为买卖
2019-04-17 16:00

别让交通处罚成为买卖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凤凰周刊智库(fhzkzk),作者:周兼明,Photo by Nabeel Syed on Unsplash


近日,长沙市中院审理的一起案件被网友刷屏,据此案起诉书指控,2010年3月至2017年11月间,在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处罚中心工作的肖某,利用其拥有的各种职务便利——对交通违法记录的免罚款、免计分权限、错误执法数据修改与撤销、满分办结申请等——为他人牟取利益,先后 1055次非法收受钟某等9名从事交通违法记录代办业务中介人员所送的财物,共计4200余万元。检方已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肖某进行刑事指控。


一个小小操作员,仅因操作的是交通违法处理系统,7年时间竟能敛财4000多万元,确实令人大跌眼镜。如果算个账,平均每年要收600多万元,一天得收1.6万多元。按肖某的说法:“应该罚款200元的,就给我100元,应当罚款100元的,就给我50元,以此类推。”让人匪夷所思的是,长达7年时间,肖某10万次以上的违规操作,为何竟没有被交警队同事发现?难道交警系统的“免罚权”“销分权”完全没有监管,由操作员一人说了算?究竟是“单位作案”还是“个人作案”?在全国范围内,肖某所为是单一现象还是普遍现象?谁来监督管理交警的执法权?


新闻中所说的“交通违法记录代办业务”,也就是民间常说的“销分”或“免罚款”,常开车的人都应听说过。根据交规,驾照实行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如一个记分周期内扣了12分,将由交管部门扣留其驾驶证,驾驶人需重新学习并接受考试。这对司机来说,本是一种合理合法的约束。但由此滋生出来的“销分”生意,就是不合理不合法的了。民间有利用闲置驾驶本“买分卖分的”,也有通过交警偷收黑钱代为消除违章记录的。近年乌鲁木齐、武汉等地都爆出过类似案例,但像肖某这么大数额的犯罪还是首次见到。


很显然,修改交通违法记录破坏的不仅是国家法律,而且使交规及相应的“扣分罚款”制度成了摆设。违章扣分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维护交通秩序,保护民众的人身安全,如今却成了可随时花钱免责的“黑色产业链”——有专事“中介”的业务员,有帮着抹去违法记录的“执法者”,让人不能不备感荒唐。交管部门的扣分制竟然演变为权力自肥、里应外合的“买卖场”,显然不只是一句“监管漏洞”就能敷衍塞责的。这只是长沙一地曝光的案件,全国各地的交警部门究竟藏了多少这样的“硕鼠”,背后又有怎样的猫腻,值得全社会追问和严查。


小官何以成为巨贪是一个值得深思深追的问题。


如果肖某所为不是“单位作案”,那么,十多万次的操作竟无人察觉,至少说明在交警系统内部,监管完全处于空白状态,这种违章罚款也完全是一笔“糊涂账”。联系到近年时有爆出的交警职务犯罪案例,以及各个地方都存在的“销分中介”,不难发现,这种违法情况在业内具有普遍性,非长沙一地特色。交通违章罚款原是政府部门依据法律规定对民众作出的强制性行政处罚,理应做到公正对待,透明运作。但肖某案件让人们发现,在监管不严、监督不力、执法不透明的情况下,法律法规的底线轻易就能被击穿——随便一个有执法权的小人物作祟,严肃的行政处罚就可异化成为赤裸裸的权钱交易,甚至敛财数字如此之巨。这不能不让人对交警系统的监管能力和违章罚款的账目产生怀疑。


这些年,交通违章罚款屡成民众热议的焦点,尤其在电子眼密布的今天,媒体曾将之比作昼夜开动的“印钞机”。可以想象,仅长沙一个交警支队的一个操作员,一年都能贪污600多万元,全市的罚款量会有多大?一个省、一个国家岂非天量?近几年,随着汽车行业爆发式增长,到去年底,中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3.27亿辆,机动车驾驶人达4.09亿人,加上越来越密的电子探头,越来越严的交规,交通违章总量显然也在迅猛增长。前些年,就有专家估算全国交通违章罚款过千亿了,然而,迄今各地对这一数字究竟有多少,基本上都是秘而不宣的,至于使用上的公开透明,更是完全谈不上。


肖某犯罪七年而不被察觉,与各地交通违章罚款的这种不公开、不透明,关联极大。因为没有相应的公开透明程序,势必会在交警系统内滋生大量肖某这样的蛀虫,只因同属公安执法系统,得到曝光的肯定是少数。《道路交通安全法》早有规定,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必须分离,收缴的罚款也应全部上缴国库。交通罚款属政府非税收收入的一部分,本应对民众全部公开,不仅应公开数额,更应公开用途。但实际上,对各地交通罚款的去向,各地各部门都说法不一,有说上交地方财政的,有说交警系统留存一部分的,总之,几乎没有地方公开交通罚款的实际去处和用途。可以想象,如果这部分收入本就是一笔“糊涂账”,产生肖某这样的“小官巨贪”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


都说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但如何关却说法不一,仅靠“发现一起严惩一起”显然不够。交警中存在这样的“蛀虫”,与交通违章处罚机制本身就是“黑洞”有很深的关联。只有将相关信息完全对社会公开,才能真正形成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罚款”是一项权力,但更是一种需要严肃对待的公共责任,公开透明不仅能遏制肖某这种蛀虫的犯罪冲动,也能彰显交通违章罚款的公共性和公正性。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凤凰周刊智库(fhzkzk),作者:周兼明


*原文刊登于《凤凰周刊》第684期,完整版请购买杂志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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