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宝的真正价值和法律问题在哪里?
2014-04-15 21:54

娱乐宝的真正价值和法律问题在哪里?

虎嗅注:4月12日,虎嗅君围观了以“聚焦娱乐宝”为主体的伯乐电影沙龙(第三期)。来自阿里数字娱乐事业群的王岩、盈科律师事务所的王军、凡道资本王义之、电影制片人焦爱民以及电影行业观察者刘阳一起对当下文化产业热议的“娱乐宝”发表了各自看法,有意思的是,会场上听众与嘉宾的争论也十分激烈,虎嗅君对现场的精华讨论进行了整理,与大家分享。

一、娱乐宝不是众筹

娱乐宝的外界环境如何?法律边界又在哪里?来看王军先生的详细解读——

娱乐宝对阿里来说是一个互联网产品,一个增值服务的产品;对于保险公司国华来说,需要保证备案的投资连结险,是个一个有投资功能的保险产品,其投资功能已经得到了保监会的批准和认可,有法律协议在里面。从娱乐宝的商业模式来说,以投促购的模式。从购买的消费行为,电影的推广和宣传是有很大关联。

作为一个新型互联网产品,国家立法通过两年的时间才会有一个正式法律出台,完全赶不上互联网的速度。在这个层面上我们去研发一个产品,有没有市场前景,我们要从政策层面解读它。

政策层面现在有两点:一个是4年前央行保监会专门讲金融知识文化产业发展指导意见,专门提到了支付宝产业的发展这么一个知识和产业;第二个,刚刚才出台一个37号文件,央行这方面关于深入推动合作的意见,创新金融服务,开拓文化产业的市场,跟娱乐宝目前市场定位非常契合。

先给大家一个结论,娱乐宝不是众筹,它跟众筹是两回事儿,为什么这么讲?香港叫它群众集资,我们不能用这样的字眼,在我们国家就是“非法集资”了,是不可以的,所以我们现在叫“众筹”。众筹是不能以股权为回报的,不能获得中间收益的,但是娱乐宝可以。是因为有了一个非常好的一个壳,因为它是保险产品,它可以做资金汇报的预期的,这个是跟众筹非常大的不同。

众筹是以实物内容作为回报,是一个购买行为,不能做任何资金收益的承诺。比如说现在一百块钱,预购如果说是众筹的话,未来20块钱和15块钱可以去看电影。但是娱乐宝是一个投资产品。余额宝出来之后,很多投资人,很多项目人,很多的市场人员,会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我也这样去做”。但是这个红线是刑事责任和商业行为之间的界限,非常可怕,因为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未经央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这是一个刑事责任,是要坐牢的问题。

像余额宝这种投资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娱乐没宝有还本付息的承诺,这是一个保本不保息。另外所谓未来的对象是不确定的,我认为娱乐宝一定是先跟版权方签署了投资协议,签署在前它才敢通过娱乐宝来做这种项目的推广,是一个道德的行为,不是非法吸收存款,这种行为是不一样的。另外非法吸收公共存款不以占有为目的。一旦到了占有,就变成了集资诈骗了,这跟法律责任完全不一样的。

从投资行为角度来说,是用钱表达自己的喜好预期,比如喜欢什么项目,看好项目的票房,用钱去投资它。选择什么样的影片、什么样的阶段,跟他的保险产品是有关联性的,选择什么影片来适合网络产品或者对应消费人群。

目前这个外面比较公开的数据是说,它是投了相关项目的一个20%的份额,有一个百分之五十的金额的切割。因为是第一期,所以对娱乐宝更愿意尝试和理解,尽量的控制自己的风险,所以在金额方面会去控制,另外想积累更多消费人群的数据,形成一个更理性、更好定位的一个投资方向和导向。我不认为未来的好莱坞大片,合拍片,好的电视剧,包括综艺节目是它未来投资的主要方向,因为这个越是这样的项目投资越值得风险,或者整个的投资率越来越强。投资比例随着数字分析价值可比性之后一定会提升,而且我觉得未来会走向全额投资。

二、娱乐宝的投资价值在营销层面,未来或许会渗透到制作环节

凡道资本王义之先生则从营销和美国好莱坞电影的投资角度聊了娱乐宝的投资价值。

金融是法律的,法律确定了它的方法方式,我补充一些背景的东西。

第一,在成熟市场上,电影产品如何形成决策?到今天为止我们大家所看到的北美的所有大片,在整个从策划到制作,再到发行中间,总共需要有30多次的调研工作,都是直接和观众之间发生的,所有的创意就是一个选择权,最终的决策是在观众手中,包括选角、包括影象风格的确立,包括发行策略,基本上都是观众来决策。电影产品和其他艺术类商品不太一样,它的成本非常高,这就决定了它风险非常高。所以观众如果能够参与到整个过程决策中间,这是非常符合这样一个商业环境的。

第二,娱乐宝当下的价值是在于营销环节,我个人觉得它未来可以影响制作。我这么看娱乐宝产品最大的价值:它现在是保险理财产品,嫁接了互联网,缩短了观众和互联之间的距离,也是互联网非常具备延展性的一个特性。但以后这个特性是不是可以装入其他的东西呢?如果说以后娱乐宝这样的产品,提前做一些电影票的预售呢,提前做电影光碟的预售呢?我个人认为娱乐宝是一个平台,今天嫁接的是理财产品,所以我更关注是理财方向,但是阿里做这样东西应该不仅仅是把它变成一个诱饵,而是作为一个信息交流的平台。

第三,娱乐宝的价值可能不在当下,目前国内在电影也好、电视剧也好,严格意义上我们不缺钱。因为目前市场本身的政策也好,资金也好,快速推动行业往前发展。但是这样的好光景我觉得不会很久,可能会进入“发展平台期”。到那时候,作为私人的投资者,通过保险理财产品,也可能通过其他方式,只要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有可能会部分允许进入到制作创作的环节

再来看美国。大概在2003年和2004年左右,北美电影产业融资进入一个非常困难的时段,那时候产生一批新兴管理公司。他们一直发展到今天基本上北美的电影都是有这些基金公司的影子,比如传奇就是一家基金公司,狮门的前身也是一个基金管理公司。其实资本和电影,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资本的来源就是和电影相关的一些背景政策。

这些基金进入这些行业以后,它产生一系列影响,最大的影响就是近几年北美生产的趋势在发生一些变化。美国电影市场在2006年之后的发生了一个非常大的转折,大制片公司在急速压缩,大型公司主要是利用系列电影创作一个大的收益,他们在塑造一个非常完整的形象,这个形象可以授权给给其他行业,这个对电影本身形象产品的运作是非常有价值的,导致它产量有所下降。近几年北美出现一些不错的中小制作,大部分来自一些独立的中小电影公司。

实际上中小制作背后的重要推动是来自基金管理公司的,所以我们觉得资本只是一个工具,通过娱乐宝这样的平台也好,通过基金管理公司也好,和电影项目嫁接之后,可能会带来一些良性,让整个电影市场呈现一个规范化,更贴近观众的需要,同时又保有自己的独立性和创意的价值,往这个方向去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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