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那部被《寄生虫》“抄袭”的电影,我很愤怒
2020-02-20 16:18

看了那部被《寄生虫》“抄袭”的电影,我很愤怒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奇遇电影(ID:cinematik),作者:野人汉森,题图来自:电影《Minsara Kanna》剧照


这两天被一则迷惑新闻刷屏:


印度泰米尔电影制片人PL Thenappan,声称奥斯卡最佳影片《寄生虫》抄袭了他1999年的电影《Minsara Kanna》。


这位制片人还透露,他和他的团队已经在上周三(2月12日)发了一封邮件给奉俊昊与其公司,要求得到解释,如果未得到回复,就将通过韩国大使馆发送律师函。



《寄生虫》的发行公司CJ ENM今天则表示,还没有收到印度方面的任何联系。


奥斯卡最大赢家涉嫌抄袭?抄的还是部没几个人知道的电影?你要唠这个我可不困了。


翻看了一大波社交媒体相关评论,我发现,其实早在2月10日,也就是奥斯卡奖颁出当天,就已经有印度影迷在推特上声称《寄生虫》抄了这部电影。



在YouTube上找到了这部影片,我打算继续参考一下看过这部电影的网友的意见。


场面颇为壮观,看过没看过的清一色都在喷,甚至连印度人也在指责这位制片人“碰瓷”。



评论中还有一个问句高频出现——“这制片人是谁?”


也是我看到新闻时第一个想问的问题。


这谁?


打开PL Thenappan的履历表,发现这位制片人颇为高产,从1990年至今,已经参与制片50多部电影,并且以大预算电影为主。


是他PL Thenappan


由于活动范围基本局限于南印度,他所参与的电影也大多只在泰米尔语言区流行,而作为幕后制片人,他在本地的名气并不大,更别提国外了。


这回也并不是PL Thenappan第一次陷入版权纠纷,2018年时,他就曾公开表示一部翻拍电影《Simbu-starrer》的版权属于他。


该电影的导演Rajhendherr在得知这一消息后,要求PL在法庭上提供相关资料证明,不过后者最后并没有正式提起诉讼。


左:Rajhendherr,右:PL Thenappan


但上次不告不代表这次就不告了,究竟这次告不告得成,我们还要继续讨论。


《Minsara Kanna》的导演KSRavikumar也加入了这场闹剧,他在采访中表示:


“我还没看过《寄生虫》,但按照人们的说法,我为我20年前就选择了奥斯卡最佳剧本感到很高兴。”


KS Ravikumar接受当地媒体采访


KS Ravikumar被公认为泰米尔电影界最受欢迎的电影导演之一,所拍作品以大场面动作片为主。


2008年他执导的动作片《神之化身》(Dasavatharam)名列史上最卖座泰米尔语电影前十,票房收入25亿卢比(大概2.4亿人民币)


《神之化身》海报


有一说一,确实牛逼,但看都没看过就急着站队?不合适。


《寄生虫》究竟抄没抄《Minsara Kanna》,自然看完才有发言权。


就这?


在花了2小时看完这部150分钟的电影之后(我跳过了歌舞和武打片段),我的脑海中弹出了两个字的影评:就这?



奉劝各位对这部影片有好奇心的朋友们,有这2小时时间还是看点别的吧


这就是一部非常典型的考莱坞电影,歌舞升平,各种打架,然后升华爱情。主旨、立意、风格跟《寄生虫》八竿子打不着。


唯一可能存在争议的是剧情方面,看看各家媒体都是怎么概括《Minsara Kanna》的剧情的:



按这个通用简述,仿佛还真的跟《寄生虫》“全家寄生模式”有点像,但事实上这部电影讲的真的是这个内容吗?


给大家省点时间,这回我们直接剧透。


本片的男主角Kannan是个富二代,他在德国和白富美Ishwarya一见钟情。



但他发现Ishwarya的家人对她过度保护,平时根本没有机会接触到她,于是就以保镖的身份潜入了Ishwarya家中。


为了获得信任,他为这家人打了好几场架,领着这家人跳了好几段舞。



然后,他的兄弟姐妹也分别通过假扮仆人和厨师混了进来,协助他追女仔。



再往后的剧情就更狗血了,白富美的女助理莫名其妙爱上了Kannan,另一个富二代也想娶白富美,白富美的姐姐不同意这门婚事还想自杀……


最后,白富美和富二代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所以,看出来《寄生虫》哪里抄袭了这部印度歌舞版《追女仔》了吗?


硬要说的话,只有伪装身份进入富家,这个设定与《寄生虫》有那么一丁点相似,并且,这两部电影主角的身份和动机都完全不一样。


《Minsara Kanna》是富二代把妹,而《寄生虫》是穷三代寄生。



要是这算是抄袭的话,我潜入华府点秋香的唐伯虎第一个不服。



不过喷人也要走流程,究竟《Minsara Kanna》是不是在碰瓷,能否成功上诉?只有法律说了算。


抄袭?


各国对于影视作品抄袭的断定方式各有不同,但基本上都包含了三个要素——表达、实质相似、接触。


由于思想的来源难以判定,一般来说,法律保护的是表达,即如果相似的思想,被以不同的表达方式呈现,就不能判定为侵权。



《寄生虫》与《Minsara Kanna》在思想范畴的创意上已经有明显区分,表达上更有巨大的差别。


《寄生虫》是用逐一引荐的方式,实现寄生;而《Minsara Kanna》中,男主角的家人则是各自凭自己的能力进入这个家庭,这方面就有明显不同。


设定和逻辑编排方面的实质相似判定,就更不用说了,两片人设天差地别,虽然结果都是全家人进入了另一个家庭,但过程和目的截然不同,达不到侵权的标准。



再退一步,就算法院判定这种重合程度符合上诉标准,他们还需要通过求证以证实两位导演的想法并非巧合,才能判定抄袭。


接触上的判定需要证据为支撑,即PL Thenappan是否能证明奉俊昊看过《Minsara Kanna》。



这部电影只在1999年于印度本国进行过公映,YouTube的电影视频上传于2016年,而奉俊昊在2013年就构思了《寄生虫》的剧本。


但在此之前,奉俊昊是否有可能去了印度看这部电影,或者特地找资源看这部泰米尔语电影呢?


咱也不敢说,咱也不敢问。


奉俊昊还曾经透露过,自己创作《寄生虫》的灵感来源于《下女》(1960)、《仆人》(1963)和《禽兽该死》(1969)等影片,这些影片都有类似的潜入设定。


他真的需要看《Minsara Kanna》才能获得灵感吗?



至此,基本已经可以判断《寄生虫》不构成对《Minsara Kanna》的侵权,该喷就得喷。


再回过头看,《寄生虫》已经上映大半年了,直到影片获得奥斯卡奖才发声,PL Thenappan这不就是明显的蹭热度碰瓷吗?


目的确实是达到了。


名不见经传的泰米尔语制片人和他名不见经传的电影,经此一役关注度大涨,超百万人观看了这部影片,不知多少人搜索了PL Thenappan这个名字。


借着奥斯卡最佳影片往上爬,这位制片人才是真实的“寄生虫”啊。



寄生虫?


回望过去几年,这种“寄生碰瓷”的案例多到数不过来,仿佛只要一部影视作品有了名气,就立马会有人蹦出来说这是抄袭。


确实抄袭或有嫌疑的影片不在我们的讨论之列,那些碰瓷和恶意蹭热度的才真的令人看不过眼。


远的不说,就说近的,去年《哪吒之魔童降世》大热时,就曾经被指出抄袭非遗大秀《五维记忆》,创作者甚至还递交了律师函。



就连《后来的我们》这部因涉“虚假营销”而上热搜的电影,都有人前来碰瓷。



与《寄生虫》这次事件相似的也有,2018年吉尔莫·德尔·托罗(Guillermo del Toro)的《水形物语》获得了奥斯卡最佳影片提名之后,也卷入了同样的纠纷。


Paul Zindel(美国剧作家,曾获普利策奖)的儿子David Zindel将《水形物语》告上了法庭,称其抄袭了父亲的戏剧作品《Let me hear you whisper》的主要故事情节。


两片对比


还有人指出《水形物语》跟1984年的电影《美人鱼》也有相似之处。



类似事件不胜枚举。


总之,片红是非多,好事者、闲人、碰瓷者总在一部作品大热之时前来,他们只会迟到不会缺席。


有人为了展现优越感而来,有人为了热度和利益而来,而相同的是,他们都成了借热度上位的“寄生虫”。


寄生虫们,消停会儿吧。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奇遇电影(ID:cinematik),作者:野人汉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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