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总结 南京博物院将捐赠的仇英《江南春》图卷鉴定为赝品后划拨出售,但该画作在拍卖市场被认定为真迹并高价成交,引发对博物馆鉴定程序、文物处置规范及捐赠者权益的争议。 --- ## 主要论点 ### 1. 捐赠与鉴定的历史争议 - 1959年庞家捐赠137件文物,包括争议画作《江南春》,南博1961年、1964年两次专家鉴定均认定为赝品。 - 1997年南博按《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将画作划拨给文物商店,2001年以6800元作为仿品出售。 ### 2. 拍卖市场与博物馆鉴定的矛盾 - 拍卖行与收藏家将画作视为真迹,依据庞莱臣私章等高估价,与南博鉴定结论直接冲突。 - 舆论质疑:是过去专家误判,还是当前市场盲目追捧? ### 3. 法律与行业惯例的缺失 - 南博律师称捐赠时未约定返还义务,但行业惯例要求对捐赠者透明沟通,尤其涉及珍贵文物处置。 - 清代至民国时期文物流通已有约定俗成规则,博物馆单方面处置行为被批不符情理。 ### 4. 公众信任与机构责任危机 - 事件引发对国有博物馆管理能力的担忧,包括文物真伪判定、处置程序及道德风险(如“认假卖真”)。 - 南博未主动道歉或重启鉴定,加剧公众对海内外捐赠文物保护的信赖危机。 ### 5. 争议解决的关键路径 - 需通过现代科技(纸张、颜料分析)与权威专家重新鉴定画作年代与真伪。 - 南博应公开致歉并完善捐赠文物沟通机制,以修复公众信任。 --- (总字数约为原文22%)
南博受赠名作鉴定为赝品,流入市场为何却认定为真迹拍出高价?
2025-12-19 10:09

南博受赠名作鉴定为赝品,流入市场为何却认定为真迹拍出高价?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嘉陵桥渡 ,作者:郑渝川hiecy


近日,“南京博物院馆藏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现身拍卖市场”引发关注。


1959年,庞莱臣之孙庞增和携家人向南京博物院无偿捐赠庞莱臣“虚斋旧藏古画”137件(套)。南京博物院后向庞增和先生出具了《捐赠文物资料收据》,及捐赠“虚斋旧藏古画”137件(套)清册等捐赠证明。其中,就包括仇英《江南春》图卷。


庞增和之女庞叔令表示,她的曾祖父庞莱臣为近现代中国著名的收藏家。庞家多次捐赠的文物现存于故宫博物院、南京博物院、上海博物馆、苏州博物馆,并有不少文物为各家博物馆镇馆之宝。


南博出示了专家鉴定记录及有关流程证据:第一次是1961年11月,原文化部组织以张珩(张葱玉)为主的全国书画鉴定专家组到南博进行书画鉴定,张珩、韩慎先、谢稚柳三位专家鉴定后认为:“江南春图卷,伪,一般,陈鎏题引首真,后面题跋完全不对,伪做得很好,原庞家是当真的藏的”。第二次是1964年6月,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三位专家再次鉴定,认为“仇英江南春图卷,假”。


据悉,1986年6月,原文化部制定出台《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之后,南京博物院依照此办法,由原江苏省文物出境鉴定组及南博鉴定人员对一批建议剔除的书画作品进行再次审核,确认不宜入藏。1997年4月15日,南京博物院向原江苏省文化厅提交《关于处理不够馆藏标准文物的报告》,最终获批将争议画作等作品划拨给文物商店。1997年5月8日,被专家认定为赝品的《江南春》图卷拨交给原江苏省文物总店,于2001年4月16日被“顾客”以6800元价格购买,销售清单明示为《仿仇英山水卷》。


南博代理律师认为,该批藏品所有权自交付时已依法转移至国家,捐赠人也未在捐赠时保留返还权利。现行法律亦未规定受赠人负有向捐赠人或者其继承人返还已交付捐赠物的义务。因此,庞叔令女士要求返还争议画作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这其中一个最为悖谬的问题是,南博认定的伪作划拨给了江苏省文物总店,然后后者也以伪作赝品卖给了顾客。但这个据称的伪作赝品最终出现在拍卖市场上,不仅以真作赢得报价,而且作品上所盖的画作原捐赠人庞莱臣的私章,本身就是佐证作品为真,还拉动估价、拍价的一个重要依据。


南博的专家认为著名收藏家庞莱臣的后人捐赠的仇英《江南春》图卷为假,但现在能估出、拍出如此之高的价格,拍卖行、潜在参拍机构或收藏人却认为真。


究竟是现在的拍卖行和收藏人老眼昏花,还是过去的专家的评估出了问题,这就很耐人寻味了。


南博方面,及其律师的辩护意见是,当初捐赠没有约定返还义务,所以对方没有法律依据要求南博返还鉴定为假的画作。


捐赠和鉴定的当时,也就是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法律法规当然很不健全。事实上,原文化部制定出台《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也是在20世纪80年代。但显然,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各地博物馆接受、购买、获得划拨文物,以及管理和处置文物,不仅有一些具体的操作方法,而且也必然要遵循一些起码的行业规则,行事做法必须有所章法,又符合情理。


也就是说,不能说法律法规不健全,博物馆也好,其他文化场馆机构以及大学院校也好,就可以随便处置文物,文物受损可以胡乱修缮,被认为没有价值的文物可以不管不问。


在1949年以前,民国时期以及清代,文物流通、收藏领域其实已经约定俗成了一些相关的做法,事实上填补了立法和行政规定不全的制度空白。清代司法档案也清晰揭示了诸如此类的无法可据,但行业领域有约定俗成做法,或地方有相应惯例,最终司法会遵循进行处置。


换句话说,这件事中,必须首先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无论画作最终经过更为权威、严谨的认定,以及引入现代科学鉴定,认定是真是假,南博方面需要正式、公开向庞莱臣先生的后人表达歉意。南博在获得著名收藏家捐赠珍贵文物后,经由自行鉴定对争议画作判定为假,却没有与捐赠方进行沟通,未告知鉴定结果,也未启动退还手续,而是仍由争议画作堆放库房,并在之后划拨转售,这一连串的做法不符合行业通例,与大众朴素的道德认知也有出入,至少应当因此致歉。


其次,就是前面提到的再次启动鉴定的问题。中外历史上,知名画家、书法家的作品经常被模仿,有时仿作也诞生于原作同时代。所以,即便通过现代科学技术鉴定,能够研判争议画作诞生于仇英原时代,仍需通过与仇英真作参照进行画作纸张和作画原料等多方面的技术鉴定,进行评估。


第三,在庞莱臣先生的后人就此事提起诉讼后,舆论大哗,广大网民对于被国有博物馆鉴定为伪作的争议画作,却在拍卖市场被认定为高净值的收藏品,估出高额价格的现象感到不解。这种情况下,博物馆方面在应对舆论争议上的许多解释,被认为缺乏足够的说服力。这就造成舆论场内有关国有馆所轻率处置文物,包括民众用真金白银购买甚至从海外“抢救”拍回的文物能否得到妥善管理,会否发生道德风险从而“认假卖假真”的猜测言论到处流传,但相关方面的回应相当迟缓。


也就是说,当前比较要紧的不仅仅是鉴定“抢救”争议画作,而且要“抢救”民众包括海内外具有购买力和爱国情怀的收藏家对于相关博物馆的信心。

频道: 社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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