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扯氮集 ,作者:魏武挥二世,原文标题:《携程被立案调查 我在微信里写了一段 然后......》
在近期针对互联网巨头的监管风暴中,关于携程(Trip.com)可能面临反垄断调查的传闻再次甚嚣尘上。舆论场上一片欢腾,绝大多数声音都指向了那个让普通消费者咬牙切齿的词——“大数据杀熟”。
大众的期待很朴素:我也曾被“杀”过,我也在同一家酒店订房比别人贵了五十块,希望监管的大棒能替我讨回公道。
然而,如果我们将目光从情绪化的舆论场抽离,回溯过去两年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的真实判例,再对比中美两国在反垄断法理上的深层差异,我们可能会得出一个令消费者感到意外,但却更符合商业现实的结论:这次调查如果坐实,其核心矛头恐怕依然不是为了解决“你买贵了”的问题,而是为了解决上游产业链“活不下去”的问题。
一、喧嚣与落寞:“大数据杀熟”的法律困境
很多人认为反垄断就是为了惩治“大数据杀熟”,这其实是一种幸存者偏差下的误解。
回顾过去几年震动业界的重磅罚单,无论是阿里被罚的182亿,还是美团被罚的34亿,其判罚依据的核心事实(Fact Pattern)都惊人地一致——“二选一”。即平台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强迫商家在它和竞争对手之间做出排他性选择。这主要涉及的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定交易行为。
反观“大数据杀熟”(即基于大数据的差别定价),虽然在民间怨声载道,但在司法和行政处罚层面,却始终处于“雷声大雨点小”的尴尬境地。
正如你所观察到的,有据可查的针对性案例屈指可数。最为典型的是针对携程的民事诉讼,虽然原告胜诉,但所谓的“胜利”更多是象征性的——赔偿金额与平台动辄百亿的营收相比,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根本无法形成震慑力。而在另一起针对蚂蚁集团的类似诉讼中,原告甚至直接败诉。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在法理和技术层面,认定“杀熟”极其困难。
1.技术黑箱:平台的定价算法是动态的、复杂的商业机密。由于库存波动、促销策略、用户画像标签的毫秒级差异,想要证明平台是“主观恶意”针对老用户提价,取证难度极高。
2.商业逻辑的模糊地带:价格歧视(Price Discrimination)在经济学上并不天然违法。头等舱和经济舱是价格歧视,学生票和成人票也是价格歧视。只要没有构成掠夺性定价或明显的消费欺诈,单纯的“千人千面”定价,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很难被一刀切地定性为垄断行为。
因此,指望反垄断调查主要是为了整治“杀熟”,大概率是一厢情愿。对于监管层而言,这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保法)的范畴,而非反垄断法的核心打击对象。
二、中美分野:消费者的钱包vs.劳动者的饭碗
真正值得深思的,是你提出的那个极具洞察力的观点:中美两国在反垄断调查上的底层逻辑存在巨大偏向。
美国的现代反垄断体系,深受芝加哥学派(Chicago School)的影响。其核心衡量标准是“消费者福利”(Consumer Welfare)。
简单来说,美国监管机构看亚马逊或沃尔玛,主要看一点:你变大了之后,东西是不是卖得更贵了?如果巨头通过规模效应,把尿布和书本的价格压到了极致,让消费者得到了实惠,那么即便它挤压了供应商,甚至让街边的独立书店倒闭,美国监管层往往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在他们的逻辑里,只要消费者没吃亏,效率就是正义。
但中国的反垄断逻辑,截然不同。
中国的反垄断调查,本质上属于政治经济学的范畴。它关注的不仅仅是终端价格,更是“产业生态的健康度”与“就业岗位的存续性”。
在中国,平台经济不仅仅是交易的撮合者,更是数以千万计中小微企业的“基础设施”。阿里的上游是千万淘宝店主和工厂,美团的上游是数百万餐饮老板和外卖骑手,携程的上游是无数的酒店、民宿和票务代理。
当平台利用垄断地位搞“二选一”或者“高佣金抽成”时,它实际上是在对上游产业进行“收税”。
*如果美团抽成过高,餐饮店就活不下去,就要裁员、关店。
*如果阿里逼迫二选一,品牌商的渠道成本就飙升,利润被锁死,无力再生产。
中国的反垄断,主要围绕的是“是不是在消灭就业岗位”。
在中国当下的经济环境下,保就业、保经营主体是头等大事。如果互联网巨头的超额利润是建立在吸干上游实体经济血的基础之上,导致上游大量中小商家破产、裁员,那么这种“垄断”就是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社会稳定问题。
这就是为什么阿里和美团被重罚的原因:它们触碰了“倒逼上游”的红线,威胁到了依附于平台生存的庞大就业群体的饭碗。
三、剑指携程:醉翁之意在于“店”
基于上述逻辑,我们再来看这次可能针对携程的立案,脉络就变得清晰可见了。
携程在国内OTA(在线旅游)市场的地位无需多言。对于一家单体酒店甚至某些连锁酒店集团而言,失去了携程的流量入口,几乎等同于在互联网世界“社会性死亡”。
如果这次调查启动,我大胆预测,监管层的核心关注点将集中在以下几个B端(企业端)问题,而非C端(消费者端)问题:
1.高额佣金与排他性条款:携程是否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向酒店收取了过高的佣金?是否强迫酒店在价格、库存上签署“独家协议”或“最惠国待遇”条款(例如:要求酒店在携程的价格必须全网最低,甚至低于酒店官网和前台)?
2.竞价排名与流量绑架:是否通过复杂的流量分发机制,迫使酒店购买额外的广告服务(“金牌挂牌”、“特牌挂牌”),实际上构成了变相的强迫交易?
3.资金结算与账期:是否利用强势地位压占上游供应商的资金,转嫁现金流压力?
酒店行业是一个典型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前台、保洁、安保、厨师,一家酒店背后是几十个普通家庭的生计。过去几年,旅游业本就艰难,如果头部平台通过垄断地位进一步挤压酒店的利润空间,导致酒店行业大面积亏损或倒闭,这将直接转化为就业压力。
相比之下,一个消费者在订房时是否因为“杀熟”多付了50元,虽然在道德上令人不齿,但在宏观经济的棋局中,其紧迫性和危害性远不如上游酒店业的生存危机来得严重。
四、结语:反垄断的中国式实利主义
总结来说,看懂中国的反垄断,不能用美国教科书上的“消费者剩余”曲线去套,也不能仅凭网民的情绪去猜。
这是一场关于分配权的博弈。
过去十年,互联网平台通过效率革命,拿走了产业链上最大的一块蛋糕。现在,监管的大手落下来,不是为了把这块蛋糕切碎了直接分给消费者(虽然消费者可能会间接受益),而是为了强行把蛋糕切出一部分,还给上游的工厂、店铺、司机和酒店。
因为在当前的中国,让商家活下去,让工人有班上,比让消费者少花两块钱更重要。
所以,对于携程的这次风波,我们不妨拭目以待。如果最终的处罚决定书下来,请不要惊讶于里面大篇幅讲述的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定交易”和“损害平台内经营者利益”,而关于“大数据杀熟”的描述,或许依然只是不起眼的一笔带过。
因为这从来就不是一场关于你钱包的战争,这是一场关于产业生态如何重新平衡的“削藩”之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