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方肉米仓 ,作者:方肉
下午去见了一个国内的同事,在下午的会面和晚上的吃饭之前,我们去了一趟方所。方所是我最喜欢的书店之一。
我们离开体育中心站,坐一号线前往体育西路站。然后再在体育西路转三号线前往石牌桥。在体育西路的三号线有三个方向。那个时候是下午五点,地铁站的工作人员正在为晚高峰做准备。我们飞速地穿过人群。说起来很奇怪,我观察到自己在广州地铁里不由自主地就会走得很快。也许是花岗岩的地板很光滑的缘故,走得快也不会觉得很花力气。
我原来清楚地记得怎么坐到石牌桥,三个入口具体要从哪一个入口下去。我已经太久没有坐广州地铁了。我只能拉着凯文,凭直觉找一条路,像是深吸一口气沉入水底。
我猜对了。
我们从体育西路坐一站到石牌桥。我记得是D出口。
远远看来像是一座被书本堆砌起的山洞一样的方所。
我不算是特别外向的小孩吧。小的时候我对自己的定位是不想要显得自己在死读书的死读书小孩。在别人家做客的时候,我会在别人家的书架上找到一本书,然后从头翻到尾。不太讲礼貌,只能勉强和大家打个招呼。在吃饭的时候,我会把书带在身边,然后悄悄地把书放在椅背上。如果大人的对话变得无聊,我会悄悄地把书从背后抽出来,然后放在大腿上看。
我信仰的,迷信着的书本。
看书的重要目标是为了让我显得更聪明。另一个目标是这样可以回避人际关系。大人不会问我成绩怎么样,喜欢什么东西。看书是一个很方便的爱好。孩子喜欢看书啊?好,那我们就不找这个孩子说话了。和其他小朋友的交往更加是这样的,交往就有伤害。要讨论我今天送谁了一个漂亮的本子,你的数学好还是我的数学好,我担心这个担心那个。我要远离这一切,我看书,我比大家都高明。
但是方所总是让我显得不太聪明,有那么多种类的读物和书籍,我好像没有办法说我自己了解任何一个领域。我觉得垂头丧气。不过我也常来,似乎这样和我的人设就更加贴近一些。
高中的时候我喜欢读加西亚马尔克斯和博尔赫斯,那样好像就点亮了方所未探索领域的一角,进门之后右手边,大概第四个到第五个书柜上中间的位置摆满的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书。之后我离开了这里,去念大学,去工作。等到我开始做我的第二份全职工作的时候,我的大老板是哥伦比亚人。很长一段时间,我觉得她像是我想象中《百年孤独》里蕾贝卡的样子。某一次公路旅行上撞了鹿,我的车被撞得面目全非。修车店的老板是阿根廷人,若干年前,博尔赫斯是他的邻居。
我又到这里了,面对眼前的书架。这些故事,这些面孔鲜活地跳跃在我的脑袋里。我抽出一本书,书背后还是书,在那之后是缄默不言的书架。我幻想书架的那一头是十几年前在这买书的自己,透过书架我仿佛能看到自己。少女企图变得复杂的尝试。
然后一些东西会蔓延开来。去方所前一周我在写书的最后一章,里面讲到我来自厄瓜多尔和委内瑞拉的同事。于是我跪在书架前,找厄瓜多尔和委内瑞拉作家的书。
我离开了这里许久,回来的时候心里多了很多关于这个世界的疑问。我企图让未来的我,透过书架看到现在的我。
我往书架的尽头指,告诉凯文,如果未来我要做签售会的话,我就会坐在这些书架的尽头。
好像,模模糊糊又能看见自己。
走到书架尽头的时候,看到一本我最近供稿的文学杂志。我翻开印有我的照片的那一页。
远离方所的那些年里,不在广州的那些年里,我都没有走到过书架的尽头。我带着少年的那种独有的高傲和怯懦离开了这里,然后带着那些书本之外的故事回到了这里。
照片上的我,长跪在阿拉斯加的雪地上。
我往我来时的的路看,好像又看见小时候的自己装作复杂地翻一些自己看不懂的书。
凯文转了又转,预备买一本英文书。他在我小时候里最喜欢的文创区域走了很多圈。他带我看了看他最喜欢的茶杯。
之后我们走到儿童读物区域,凯文正在努力学中文。我想着不如给他买几本儿童中文书让他认认字。
我们结婚大概半年了。我们花很多时间讨论未来小孩的名字。倒是现在没有什么具体的时间线,但是取名字这件事情让凯文快乐不已。取中文名不像取英文名,英文名大多是现有的,什么David,Joseph,Mary,Sarah。中文名是可以自己自由组合的。凯文每天抱着字典,把喜欢的,好玩的字都拼在一起。
很多年以来,我心里只有一个想好的名字。
叫做北冥,北冥有鱼的北冥。
我们看到一本叫做《北冥有鱼》的儿童书籍。我们就这样把它抱回家,凯文每天睡前读一页。他认识书里百分之七十的字。但是大多数时候,我陪他一起念,教他认字。
“很久以…”
“前”
“在一个叫北”
“北冥”
“的地方,生…一…好大好大的…。”
“生活着一条好大好大的鱼。”
这座书店里,
藏着我一生的故事吗?
我开始这样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