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针对遇见小面起诉河南南阳渝见小面一事,批评遇见小面高管以强欺弱、代理律师为利益欺凌底层,呼吁处事留有余地。 ## 1. 侵权损害难以成立 遇见小面未在河南南阳开设门店,涉案渝见小面仅影响周边三公里,不会对北上广深的遇见小面造成实际损失,损失难以界定计算。 ## 2. 消费者混淆概率低 二者的装修风格、门店档次、招牌颜色及标识都有显著区别,足以让消费者区分,不容易造成误认混淆,遇见小面的诉讼诉求并非稳胜。 ## 3. 遇见小面高管处事失当 三名核心创始人均为985高学历,遇此事完全可以先提示协商要求整改,不必动用诉讼索要一万元赔偿欺压底层谋生的小商家,以强欺弱处事不公。若为律所批量处理侵权案件,则体现出品牌创始团队格局不足,难做大做强。 ## 4. 代理律师行为不当 该案标的仅一万元,代理律师到手不过几千元,却以专业知识欺负不懂法的底层经营者,搜刮其微薄生存资本,这类逐利的“讼棍”是律师行业的耻辱,长期做这类案件也会损耗职业心安。
遇见小面的高管们,得理要饶人啊,诉棍是律师行业的耻辱
2026-06-14 12:24

遇见小面的高管们,得理要饶人啊,诉棍是律师行业的耻辱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宋无衣港漂生活随记,作者:宋无衣,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这几天刷视频一直刷到遇见小面的事情,说一下我的第一反应。


遇见小面得不得理其实还有很多的讨论空间,名字听起来整体似乎是相近的,就算构成侵权,但遇见小面在河南南阳当地根本就没有门店,造成损失如何界定计算出来的?我觉得老板娘有一句哭诉说的很对,他们小店最多影响他们周围三公里,影响不到北上广深的遇见小面的生意。


即使构成侵权也没有造成损失,这是第一。



第二,对比了图片和装修风格,能足以给消费者造成混淆的概率应该是很低的。装修风格,档次,招牌颜色及标识都有显著的区别,我觉得就算在法庭上审理,遇见小面并没有完全的胜算。读者们你们觉得渝见小面侵权了吗?其实简单判断就是这个整体相似吗?会不会让消费者产生混淆?


第三,三个985的高材生何必用合理的理由去整蛊一些在底层默默生存的老百姓了?这种以大欺小,以强临弱的气势,确实让人气愤。就算你得理,你提示老板协商改一改不行吗?难道这一万块真成为你们公司的主要营收了吗?


第四,讼棍律师也确实是法律行业的耻辱。一万块接个案子,其实到手也就几千块,为了这点小钱,真有失知识分子的体面。当然理解律师行业现状不太好,但这种案子做多了,你律师们不觉得心累心慌心里不安吗?以专业知识为武器,欺负不懂法的底层,搜刮他们仅有的一点点生存资本。现在赚钱,哪个行业都不容易,只是这样做真的好吗?


最后,人啊,什么事情做人都要留一线,把人往死里整,都会有反噬的。奉劝那些现在正在身居高位的读者们。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真不知道这种起诉的决定,遇见小面的高管们是怎么拍板做出来的?还是根本就没拍板,直接由律所批量处理了?如果真是律师批量处理,那这家公司老板的格局也确实不配做得更大更好。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宋无衣港漂生活随记,作者:宋无衣

频道: 社会文化
本内容由作者授权发布,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虎嗅立场。
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 tougao@huxiu.com。
正在改变与想要改变世界的人,都在 虎嗅APP
赞赏
关闭赞赏 开启赞赏

支持一下   修改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