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林掌柜 ,作者:林掌柜,原文标题:《芭比Q了! 疯传的OK镜“199号红头文件”很可能是真的》
近日,国家卫健委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验配角膜塑形镜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6】199号),在眼科视光圈内疯传。
由于在国家卫健委等发文部门官网上查不到红头文件原文出处,加上文件内容极具杀伤力,不少自媒体和圈内人对该文件的真实性持怀疑态度。
有自媒体还从公文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法规、行业传播逻辑三个维度拆解,言之凿凿地断定该红头文件系伪造,认为只是部分自媒体为博眼球、骗流量而编造的假文件。
掌柜看了全文,认为这份红头文件很可能是真的。更何况,人家堂堂一位院长,根本没必要骗掌柜。
该文件最具杀伤力的有三点:
一、医疗机构必须将OK镜作为医用耗材统一采购,公立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零差率”销售。公立医院不仅不能与企业合作销售,连自己的院办企业销售也不行。
这不仅意味着,OK镜将大幅度降价,更意味着过去二十多年来通过院办企业销售以及第三方公司租赁场地、科室共建、合作分成等模式彻底终结。
二、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推销、“推荐”或安排患者到指定地点购买角膜塑形镜,并从中牟利。
这又给医务人员尤其是公立医院眼科医生获得灰色收入套上了紧箍咒,虽然这条很难完全堵死,但震慑力度还是很强大的。
三、在全面完成采购销售模式转变调整的基础上,积极探索OK镜集中带量采购。
这就意味着OK镜不只是要”零差价“销售,连采购价也会被进一步压缩。
文件还给了公立医院设定了整改期限,要求6个月内完成OK镜采购销售模式转变调整,也就是2026年底必须全部完成整改。
当然,文件除了“大利空",也有点"小利好"。
一、要求各省级医保部门加快落实眼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中统筹考虑相关服务价格。
这意味着长期缺位的OK镜验配技术服务费就快要出炉了,但大家也别抱有过高期望值,技术服务费会单独收,但收高价的概率很低。
二、明确眼科岗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可开展OK镜验配技术。
这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中医眼科医生的执业范围。
近年来,OK镜市场果真是“山雨欲来风满楼”,一波未平一波又来。
2022年6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关于征求角膜塑形镜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和操作规范意见的函》(国卫医综合便函[2022]240号)
2022年10月26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医药集中采购网发布了《关于开展20种集采医用耗材产品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首次将角膜塑形镜(OK镜)纳入集采。
2024年12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发布了《角膜塑形镜验配技术操作规范(2024年版)》。
2025年6月23日,国家卫健委印发《关于开展医疗机构验配角膜塑形镜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5】260号,简称“260号”文)。
2026年4月29日,国家卫健委网站发布了《角膜塑形镜验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6年版)》。
从2001年原卫生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验配角膜塑形镜管理的通知》(卫医发【2001】258号),到2026年国家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验配角膜塑形镜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6】199号)。
从2025年6月北京牵头要求公立医院半价销售,到2026年某头部公立医院三产负责人“失联”;从其他省市逐步跟进要求公立医院打折,到各省市税务部门将OK镜列入增值税稽查重点。
所有政策和动作都在宣告,OK镜的好日子到头了。
掌柜为啥说,这文件很可能是真的!毕竟,掌柜没有掌握一手资料和信息,还是严谨点好!即便,该红头文件确实标注了“不予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