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等三部门明确2027年起四类节能、新能源汽车取消车船税减免,标志着新能源汽车产业支持政策从普惠减税转向公平竞争,产业驱动转为市场驱动。 ## 1. 政策调整核心内容 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近15年的节能汽车减半征收、纯电动商用车等三类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政策正式取消,政策具备追溯效力,所有符合条件的车辆届时统一按规定征税。 不受此次调整影响的是纯电动乘用车与燃料电池乘用车,二者本身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仍不征收车船税。 ## 2. 政策调整的出台背景 此次调整基于汽车产业格局变化: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1649万辆,国内新车销量占比突破50%,新能源汽车已从政策驱动阶段迈入市场化发展阶段。 相关部门认为本次涉及调整的四类车型均属于大额财产,2025年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平均售价达21.8万元,部分车型售价超百万元,恢复征税可促进税收公平,强化收入分配调节作用。 ## 3. 调整对消费与产业的影响 此次调整对乘用车消费影响最大的是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车型,其次是节能油电混动车型,但因车船税金额较低,对消费者购车决策影响有限:家用插混车每年仅多缴300-400元,1.6L以下节能燃油车税负上升幅度小,不会明显改变购车选择。 本次政策导向清晰:长期重点支持零排放纯电乘用车发展,不再给作为过渡技术的插混、增程车型叠加税收优待,将引导行业资源向纯电赛道倾斜,加速双碳目标落地。 ## 4. 汽车财税政策的整体趋势 当前汽车领域税收优惠已呈现阶梯式退坡:2022年底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终止,2026年起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免征调整为减半征收,但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比总体仍保持上升。 本次车船税优惠调整,标志着新能源汽车产业支持政策正式从“普惠性减税”向“公平竞争”过渡,产业驱动逻辑从政策扶持转向市场驱动。
15年优惠期终结,四类节能、新能源汽车明年起不再享受车船税减免
2026-07-04 12:28

15年优惠期终结,四类节能、新能源汽车明年起不再享受车船税减免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经济观察网 ,作者:周菊,原文标题:《15年优惠期终结 四类节能、新能源汽车明年起不再享受车船税减免》


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长达15年的节能汽车、部分新能源汽车车船税减免政策将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2026年7月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明确自2027年1月1日起,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


值得关注的是,《公告》具有追溯效力,即纳税人无论是新购买还是在《公告》实施前已购买的上述类型车辆,均将自2027年1月1日起按规定缴纳车船税。


车船税是一种财产税,对车辆、船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每年征收。征收细则为,对于乘用车(核定载客人数9人及以下)按排气量大小分档设置税额。如,排气量为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税额幅度为300元至540元;排气量为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税额幅度为360元至660元。对于商用车,客车(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按辆征收,税额幅度为480元至1440元;货车按整备质量征收,税额幅度为每吨16元至120元。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节能减排,自2012年车船税法全面实施以来,我国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对符合条件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这项优惠政策实施至今已近15年。


此次政策调整基于汽车产业格局的变化。据官方披露数据,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1649万辆,国内新车销量占比突破50%,新能源汽车已从政策驱动阶段迈入市场化发展阶段。


三部门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节能汽车与其他燃油汽车一样,都属于大额财产。2025年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平均销售价格为21.8万元,部分车型销售价格达到百万元以上。对上述类型车辆恢复征收车船税,有利于促进税收公平,增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


具体来看,四类车型不再享受减免,包括:节能汽车,主要是指油电混合动力车型,此前享受减半征收车船税优惠,2027年起全额征收;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此前免征车船税,2027年起按规定征收;纯电动商用车及燃料电池商用车,此前免征车船税,2027年起按规定征收。


纯电动乘用车与燃料电池乘用车则不受影响。三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车船税。


“本次调整区分技术路线,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仍不在车船税征税范围,持续免税,政策导向清晰:长期重点发展零排放纯电乘用车;插混、增程车型带有内燃机,属于过渡技术,不再叠加税收优待。从税收公平角度看,不少高端插混车型售价不菲,长期全额免税与同价位燃油车形成税负差,取消优惠可平衡财产税调节作用,稳定地方税源。”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分会秘书长崔东树对经济观察报表示。


综合来看,此次调整对乘用车消费影响最大的主要是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车型(由全免转为恢复征收),其次是油电混动车型(由减半转为全额征收)。


不过崔东树表示,因金额较小,此次车船税调整对消费者购车决策影响有限。其指出,家用插混车每年仅多缴三百至四百元车船税,分摊至全年用车成本几乎不改变购车选择;1.6L以下节能燃油车税负小幅上升,代步用车感知不强。且新能源购置税减免、以旧换新等核心购置扶持政策保留,产业支持力度并未大幅收缩。长期看,汽车财税政策将逐步市场化,引导行业资源向纯电赛道倾斜,加速双碳目标落地。


事实上,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逐步成熟,针对该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已呈阶梯式退坡。2022年底,实施了13年的新能源汽车财政购置补贴政策正式终止;2026年1月1日起,此前持续逾10年的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免征政策调整为减半征收。从市场反馈来看,除个别月份销量出现波动外,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比总体保持上升态势。


长期以来,新能源汽车在购置和使用环节享有较燃油车更多的税收减免,这已引发业内对税负不公的讨论。此次车船税优惠政策调整,标志着新能源汽车产业支持政策正从“普惠性减税”向“公平竞争”进一步过渡,产业驱动逻辑也从政策扶持转向市场驱动。

频道: 车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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