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家企业“被点名”、多起体系缺陷被查:化妆品行业加速“优胜劣汰”
2026-07-06 18:52

24家企业“被点名”、多起体系缺陷被查:化妆品行业加速“优胜劣汰”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中国化妆品 ,作者:中国化妆品杂志,原文标题:《24家企业“被点名”、多起体系缺陷被查——化妆品行业加速“优胜劣汰” | 合规风向标100期特辑》


编者按


本期是“合规风向标”栏目第100期。自开设以来,“合规风向标”栏目累计追踪报道了500余起化妆品领域违法事实,覆盖禁用原料、生产体系、备案注册、知识产权、广告宣传、经营合规等全链条环节,见证了行业从快速扩张向规范治理的深刻转型。


值此百期之际,《中国化妆品》杂志特推出本期特辑,集中剖析近期监管动态与典型处罚案例。这些案例揭示出,合规已不再是企业的“选择题”,而是关乎生存的“必答题”。


以百期为新的起点,我们将继续聚焦合规动态,解析政策走向,助力企业在“良币驱逐劣币”的市场新生态中,构建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上周监测重点


根据上周(6月29日-7月4日)公开的监管信息,化妆品行业在知识产权侵权、生产质量体系、备案与许可合规等维度出现多起典型案例,呈现出“侵权手段多样化、体系缺陷隐蔽化、违规行为叠加化”的新特征,主要风险点如下:

  1. 商标侵权叠加仿冒包装,知识产权合规面临多重挑战

  2. 从无证生产到伪造标志,经营许可与备案合规漏洞百出

  3. 从检验培训到批记录全面缺失,生产质量体系隐性缺陷暴露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连发两通告


二十余家化妆品企业“被点名”


2026年7月2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连发布两则通告。第一则是关于注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通告(2026年第六批),通告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依法依规注销广州真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2家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通告显示,有10家企业为主动注销,但这些企业中,大部分企业曾被查抽检或飞检不合格,例如广州市百爱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臣采日化有限公司、广州喜橙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市露韩饰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等。而广州市盛好佳化妆品有限公司则为吊销许可证后注销,因其生产未经注册特殊化妆品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同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发布《化妆品监督检查通告(2026年第3期)》,通报了对12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的结果。



公告显示:12家企业中,3家企业未发现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4家存在严重缺陷,5家存在缺陷,其中被通报存在严重缺陷的4家企业分别是广州奥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古草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龙显精细化工厂和广州娜艾施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多项缺陷


广州一公司被罚近10万元


2026年7月6日,广州楚颜化妆品有限公司被予以行政处罚。经查明,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1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飞检组对当事人开展有因检查。经检查,当事人存在:1、新任检验人员培训不足,对本岗位负责的检验专业知识不熟悉,现场提问耐寒、耐热的实验时间及总时长,含糊回答为先完成耐热实验6小时,再进行耐寒实验18小时,总实验时长24小时,而标准要求分别为耐寒实验24小时、耐热实验6小时,无检验先后要求;2、企业成品批号编码不符合《批号管理制度》(QP-007)“成品沿用半成品批号编制”,如“百年扁氏黑功夫染发焗油膏(摩卡巧克力色)”成品批号为24E08084,半成品批号A剂为24E05012A,B剂为24E05032B;三井炫彩染发焗油膏(自然棕黑色)成品批号为24K04032,半成品批号A剂为24J31012A,B剂为24J31032B;3、现场检查时,企业染烫车间处于在产状态,手消间手部消毒装置故障;4、查阅企业2023年9-12月间氨基苯酚、对氨基苯酚出入库记录报,企业未记录间氨基苯酚、对氨基苯酚的发放去向;5、“三井炫彩染发焗油膏(自然棕黑色)(注册证号:国妆特字20231547,成品批号24K04032)”批生产记录中,A剂(半成品批号24J31012A)的《领料/称料/配料过程记录》缺少产品注册配方应包含的侧柏叶提取物、人参提取物、茶多酚、姜提取物、复配原料(水、丙二醇、红花花提取物、1,2-己二醇、苯氧乙醇、乙基己基甘油)、复配原料(水、海藻糖、1,2-戊二醇、精氨酸、氯化钠、1,2-己二醇、可溶性弹性蛋白),且《生产操作记录表》无以上物料及甘草根粉的投料使用记录;B剂(半成品批号24J31032B)《生产操作记录表》缺失产品注册配方应包含的香精、复配原料(丙二醇、水、柠檬果提取物)的投料使用记录;6、《物料平衡管理制度》(QP-058)物料平衡定义“物料平衡是产品或物料的理论产量或理论用量与实际产量或用量之间的比较”,计算公式为“乳化工序损耗率=(投料数量-实际出料数量)/投料数量*100、灌装工序损耗率=(理论灌装支数-实际灌装支数)/理论灌装数量*100、包装工序损耗率=(理论包装支数-实际包装支数)/理论包装数量*100”,不符合《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等问题。检查结果判定计有1项关键项目不符合规定、5项一般项目不符合规定。综合以上,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罚款9.4万元。(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穗云市监处罚〔2026〕991号)



“撞脸”赫莲娜“黑绷带”


广州妍瑟化妆品有限公司被罚17万元


2026年7月4日,广州妍瑟化妆品有限公司被罚。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2月起至2025年1月未经商标注册人授权擅自委托广州市玟莎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带有“PRO-XYLANE”商标的DR.雪玻色因赋活焕颜霜9988盒、玻色因赋活焕颜霜996盒、DR.雪玻色因活颜舒缓紧致面霜10588盒,共计21572盒,至被查获时止,当事人向医美药妆(广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DR.雪玻色因赋活焕颜霜(含玻色因赋活焕颜霜)1996盒、DR.雪玻色因活颜舒缓紧致面霜675盒,通过其在1688平台“广州妍瑟化妆品有限公司”网店销售上述三款涉案产品5885盒。当事人线上线下合计销售涉案产品8556盒,其余已被扣押或自行销毁。同时,当事人使用在国际分类第3类商品上的“PRO-XYLANE”商标已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商标注册人为L’OREAL,注册证号为G1135653号。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委托生产的上述带有“PRO-XYLANE”商标的化妆品,经鉴定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当事人的违法经营额为124700.89元。综上,执法部门认定当事人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正)第六条第(一)项相关规定所指的混淆行为。另查明,当事人为获得市场竞争优势,提高店铺商品的销售量,于2024年2月开始在1688平台注册刷单账号,通过其员工登录账号购买其在1688平台“广州妍瑟化妆品有限公司”网店销售的产品后,物流信息选择卖家自行提货,当事人实际没有发货,网店系统显示产品销售数量并默认好评。


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生产销售带有“PRO-XYLANE”商标化妆品的行为、擅自生产销售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包装、装潢近似的化妆品行为具有牵连关系,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没收DR.雪玻色因赋活焕颜霜6盒、DR.雪玻色因活颜舒缓紧致面霜8盒;二、罚款人民币170000元。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穗云市监处罚〔2026〕975号)



伪造标志、经营未备案化妆品


浙江东阳一化妆品公司被罚


2026年7月5日,东阳市逸龙化妆品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未备案化妆品的行为被罚。据查,被处罚人自2024年3月2日开始在国内销售未备案和伪造生产许可证标志的化妆品,且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同时,当事人还有伪造生产许可证标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之规定,浙江省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罚如下:1.对未执行产品销售记录制度的行为,给予警告;2.对生产经营未备案化妆品和伪造生产许可证标志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5元,并处罚款10000元;以上罚没款总计10025元,上缴国库。(浙江省人民政府网—东市监处罚[2026]786号)



腮红膏未检上市、配方执行不严


浙江一企业被罚没1.3万元


2026年7月2日,浙江卡美娜化妆品有限公司因生产不符合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被罚。据查,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2日,被处罚人在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竹马乡未经检验上市销售、未按照化妆品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生产化妆品,其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金华市婺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予以以下处罚;1.没收已召回的5184件违法生产的批号为26MGLK000905的MGL云柔微醺腮红膏01,将上述罚没物资依法予以销毁;2.没收违法所得3436.8元,并处罚款10000元,共计罚没款13436.8元,上缴国库。(浙江省人民政府网—金婺市监处罚[2026]258号)


合规风向标


上周的处罚案例,揭示了四个容易被忽视的合规“深水区”:


第一,“商标+包装”组合式侵权的趋势不可低估。广州妍瑟公司既冒用欧莱雅“PRO-XYLANE”商标,又仿冒赫莲娜“黑绷带”包装,从标识到外观全面“碰瓷”。这种叠加的侵权手段说明部分企业已不满足于单一模仿,而是试图通过系统性“撞脸”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企业在产品开发时,不仅要排查商标是否近似,还要审视包装装潢的整体视觉效果是否可能造成混淆——两者缺一不可。


第二,生产质量体系的“隐性缺陷”比“显性问题”更值得警惕。检验人员答错耐寒耐热时间、批记录缺失配方成分、物料平衡与实际放行不符——这些问题不经过现场检查和数据比对很难发现,但一旦查实即构成严重缺陷。企业不能仅满足于“有制度”“有记录”,更要确保制度被执行、记录是真实的、数据是可追溯的。


第三,违规正在从“单一违法”走向“多重叠加”。东阳逸龙公司同时触犯未备案、伪造标志、未建进货查验三条红线;浙江卡美娜公司未经检验上市叠加未按备案要求生产。单一违规已不多见,多重违法正在成为常态。企业在自查时,不能只盯着某一个环节,而应对照法规要求逐项排查,避免“按下葫芦浮起瓢”。


第四,许可证的注销与吊销不再是“少数人的事”。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连发布12家注销、12家飞检的通告,这样的监管力度说明:行业洗牌正在加速,对仍在经营的企业而言,许可证不是“一劳永逸”的护身符,而是需要持续用合规运营来维护的资质。

频道: 商业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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