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曝光原研药企伪造专家签名试图逃避集采的违规事件,厘清了集采中政策倡导的行为边界,明确违规干扰集采的行为不被允许。 ## 1. 事件始末:80%专家签名伪造,违规操作未改变集采结果 7月7日国家医保局发布风险提示,第12批国家集采定品种阶段,某未公开身份的进口原研药企提交31家医院78名医生联署的专家建议函,试图让产品不纳入集采,经查证80%以上签名为伪造,造假方式包括冒签、抠图挪用签名、虚构人物,少数真签名也系企业诱导所得。 集采本就开放合规专家意见通道,本次集采已有12个预填报品种因采纳合理专家论证意见最终不纳入集采,此次涉事企业未走合规路径,最终该品种仍按程序正式纳入第12批集采。 本次事件出现造假的核心原因是医药反腐后医生对涉企文件更谨慎,企业难获取真实签名,叠加专家建议函是销售KPI,此外也不排除部分真签名专家因怕被审查否认签名的可能。 ## 2. 原研药企逃避集采的核心动机:保价保市场 对专利过期仍保有较高市场份额与患者认知的原研药来说,纳入集采后要么大幅降价中标,要么因不降价失去主流医院市场,只有不纳入集采才能维持原有价格和市场占有率,因此部分原研药企不愿参与集采,放弃中标已是近几批集采的普遍操作。 ## 3. 事件反思:法理边界模糊但监管红线清晰 目前药品集采是否直接适用政府采购法、伪造签名行为是否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界定都存在争议,属于法理模糊地带,这也是本次未直接点名处罚涉事企业的原因。 但法理模糊不代表监管信号模糊,国家医保局明确警示企业切勿违法违规干扰集采,同时提醒医药从业者签署涉企文件时要确认内容符合个人意图,保管好个人签名,本次事件也明确了集采过程中政策倡导的合法行为边界。
80%专家签名伪造,原研药企集采“冒险”的背后
2026-07-08 21:28

80%专家签名伪造,原研药企集采“冒险”的背后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深蓝观 ,编辑:又一,作者:深蓝观团队


7月7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一则风险提示。


在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确定采购品种阶段,某进口原研药企业提交了所谓“31家医院78名医生联署的专家建议函”,试图利用专家影响,企业产品不参与集采。经查证,80%以上签名系伪造。


这则首例公开曝光的专家建议函造假事件,扰动了原本平稳进行的第12批集采报量流程,一时业界议论纷纷。


目前,事件所涉企业及药品品种仍未公开。


值得思考的是,集采并非没有政策倡导空间,12批集采中已有前期预填报品种因为采纳专家建议,最终不被纳入的案例。


但这家原研药企,没有沿着合规路径提出证据和理由收集专家建议,而是试图用失真的专家签名去影响公共决策。


背后是什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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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之下,动作开始变形


“通过专家意见影响集采政策,是一些企业的的常规策略之一。”一位资深外企市场准入负责人吴晴晴(化名)说,“这类做法既往或多或少存在,只是今年取得专家联名呼吁更加困难了,尤其是建议函。”


医药反腐之后,医生对企业组织的涉企涉药文件更谨慎,过去一些可以通过销售团队、学术拜访、客户关系推动的动作,开始变得敏感。


吴晴晴解释,专家建议函本身也是销售团队的重要KPI。在绩效考核重压之下,可能出现伪签的行为,但也可能存在“真签但不承认”的情况。


有一些业内人士猜测,该事件也存在部分专家与企业利益深度捆绑,怕出纰漏被纪委审查,因此否认签名的可能性。但这种说法尚未得到证实。


实际上,回看12批集采的历史,药企递交专家建议函从而促使药品被集采目录排除,是常规流程。今年上半年,国家医保局已就第12批集采接待国内外企业沟通交流40批次以上。


在本轮集采中,共有12个前期预填报但最终不纳入的品种。


其中,氟替卡松吸入剂、复方电解质注射剂、腺苷注射剂三款药品,均因“采纳专家论证意见按临床使用差异分组,未达到竞争格局条件”而不被纳入。


加尼瑞克注射剂、西曲瑞克注射剂、曲普瑞林注射剂三款药品,属于辅助生殖领域的关键用药,国家医保局采纳部门和专家论证意见,不纳入集采。


前期预填报但不纳入第12批集采的品种

来源:国家医保局官网


吴晴晴表示,窄治疗窗导致的换药风险、儿童等特殊人群、特殊治疗方法、不同适应症等因素,都可以作为专家联名建议的理由。在集采过程中,为了增加影响力,企业可以提交专家联名,也可以不用。


这也意味着,理由充分、程序合规的品种,专家论证意见影响集采目录,发挥政策倡导作用。但此次事件,则披露出另一种违规行为。


国家医保局在上述文章中指出,某原研药企提供专家建议函经向“署名专家”本人逐一查证,80%以上签名不真实,涉及企业销售人员冒签、从他处抠图挪用、虚构人物等情况;少数确由专家本人签名的,多为企业销售人员以“售后回访”“调研问卷”等名义诱导签署。


目前,该品种已按正常程序通过专家论证,正式纳入第12批集采范围,正在组织全国医药机构据实提报拟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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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研药企的集采账


不愿产品被纳入集采,是一些原研药企的诉求。


对许多上市多年、专利期已过、但仍保持较高医院份额和患者认知的原研药而言,一旦同通用名品种进入集采,原有价格体系和市场份额会受到很大冲击。


“纳入集采的直接后果,是产品大幅降价。”资深医药行业从业者王利明(化名)表示,一些外资原研药企通常不愿意降价。


他举了个例子,假设某原研产品原本在医院端占有50%的市场份额,若相关品种进入集采后,如果该原研企业不愿意降价中标,那么50%的报量就可能被其他中选企业分割。


换句话说,中选意味着价格下跌;不中选意味着医院主流市场被瓜分。


而不纳入集采品种,就能保持原来的市场占有率和原价销售。这正是一些原研药企不愿进入集采的底层动机。


原研药企主动放弃中标资格,也是近几批集采的普遍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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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模糊地带与信用红线


国家医保局没有点名企业和品种,仅通过微信公众号文章进行通报批评,后续企业品种也被纳入第12批集采。


北京天霜(天津)律师事务所张永泉律师认为,药品集采与政府采购并不完全一样。政府采购有相对明确的采购文件、需求和处罚规则,但药品集采尤其是带量采购,针对的是采购标的和市场规则,是否直接适用政府采购法,在法律界本就存在不同看法。


“现在也是模糊地带”,张永泉说,“如果在集采中出现类似伪造签名的情况,能否直接套用政府采购规则给予处罚,并不清楚。”


反不正当竞争法也并非一把现成的尺子。


张永泉认为,这类行为显然不诚信,但是否能落入反不正当竞争法列举的具体情形,法律界也存在争议。这或许解释了为什么国家医保局这次选择发布风险提示,而不是直接公布企业名称和处罚结果。


一位医保管理者也曾遇到过几家企业伪造医院公章、影响药品挂网流程的情况,企业被拉黑处罚。


不过,法律边界模糊,不等于监管信号模糊。


国家医保局提醒,企业“切勿采取违法违规手段干扰集采,否则后果自负”。它还提醒医生、药师、护士,签署由企业起草的涉企涉药声明文件或意见书时,务必仔细确认文字表达是否真实代表本人意图,并妥善保管个人签章和电子签名。


一封伪造专家建议函最终没有改变定品结果,但它厘清了集采过程中的政策倡导行为边界。

频道: 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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