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游云庭,题图来自:AI生成
2026年7月,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与农业机械巨头约翰迪尔公司(John Deere)达成诉讼和解:迪尔公司将在未来十年内,以公平合理的条件向农机所有者和独立维修商提供与授权经销商相当的诊断、编程和维修资源。本案中的维修权(Right to Repair)从配件扩展到软件的开放模式引发全球关注,今天跟大家聊聊该案会不会影响中国新能源汽车的维修权?
可能要让读者失望,笔者的答案是:我国新能源车行业高度内卷,厂商需要从售后获取部分利润,所以政策层面,监管大概率短期内不会迫使中国的新能源车企开放售后系统,但迪尔案确实指明了真正的维修权的方向。
一、迪尔案解决了什么问题?
2025年1月,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以及五个州的检察长对约翰迪尔公司提起反垄断诉讼。诉讼指控约翰迪尔非法限制农户和独立维修店维修其农业设备(如拖拉机)的权利,农户和独立维修店原本可以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设备,但迪尔公司通过技术和政策限制,迫使用户只能选择其授权经销商进行维修,导致维修成本上升、选择减少。
本案的核心争议实际涉及厂商通过技术锁定垄断维修权。迪尔公司把完成电子维修所需的关键软件,主要留给了自家的授权经销商,导致农户和独立维修商即便硬件维修技术再好,也会因为无法读取底层的故障信息、无法用软件匹配新零件,或者无法解除在维修所必需的范围内的系统安全限制,而不得不依赖迪尔公司的授权渠道。这不仅大大增加了维修成本,还延长了维修等待时间。
后双方在近期达成和解,和解令要求迪尔在未来十年内,以公平合理的条件向农户和独立维修商提供与授权经销商相当的资源:读取和清除故障码、零部件编程与配对、解除跛行模式、查阅维修手册和故障排除方案。迪尔公司不得因为用户选择独立维修就区别对待,还要接受持续监督。这份和解令让独立维修商真正拥有了开展维修业务所需要的关键软件能力,用户则可以靠渠道竞争取得更低的维修价格。该案确立了联邦贸易委员会处理维修权案件的模板,会对未来美国的类似案件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二、我国新能源车行业有类似制度
实际上,我国的监管部门早就在汽车行业规定了类似制度。2016年交通运输部等八部委联合发布的《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汽车生产者应以合理价格,向维修经营者及消费者无差别、无歧视、无延迟地公开维修信息。公开目录不仅包括传统部件,还覆盖了新能源汽车的电池、电机、电路图、故障代码乃至诊断参数和专用工具。该办法还有非常详细的公开落地要求。
此外,《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汽车业的反垄断指南》第九条也规定:在品牌售后市场具有支配地位的汽车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应限制维修技术信息、测试仪器和维修工具的取得,也不应设置过高价格。
三、现阶段美国维修权模式无法在我国落地的原因
但在我国的新能源车产业,上述制度实际并未完全落地,关键在新能源车的软件和密钥没有达成统一的开放标准。如今的新能源汽车本质上是“长着四个轮子的智能终端”,高度软件化。独立维修商哪怕拿到了厂商公开的维修手册,如果不掌握密钥,依然无法进入云端诊断系统、获得安全证书、完成零件配对或写入控制器。
2026年6月,商务部发布了《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培育壮大汽车后市场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在措辞上比之前《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有所后退,原来规定的“汽车生产者应以合理价格,向维修经营者及消费者无差别、无歧视、无延迟地公开维修信息”,现在变成了“引导新能源整车生产企业、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开放维修技术授权,鼓励以修代换,提升新能源汽车社会化维修服务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2026年九部门文件对新能源车维修技术权限采用的是“引导开放”而不是强制开放。不过,这不宜简单解释为对2015年制度的取代或倒退:两份文件的法律性质和政策目标不同。更值得追问的是,为何已有强制性的信息公开要求,到了软件诊断、云端认证和零件配对环节,仍主要依靠倡导性政策推动?
原因其实不难猜测。由于产业整体处于亏损状态,整车利润已经被极度压缩,经销商亏损严重。目前主管部门正在绞尽脑汁治理汽车行业内卷,想方设法要让企业盈利,而售后是企业利润的一大来源。
而在开放维修权涉及的反垄断问题上,执法主要由地方政府办理,部分地方政府与本地新能源龙头车企之间存在深度的税收、就业及产业投资绑定。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指望地方反垄断执法部门主动去调查本地龙头企业的诊断权限封闭和售后垄断问题,动力显然是不足的。
最后,目前国内新能源车维修权“引导”开放的政策在短期或许能够改善车厂利润,但却未必符合市场竞争和消费者利益。最大的问题在于,由于政策的后退,维修市场没法形成真正竞争。消费者最终选择去车厂授权的维修点维修,不是因为服务更好,而是因为车辆已经被软件锁死,没有其他选择。所以从这个角度看,产业如果需要长远健康发展的,迪尔案所确立的维修权落地标准——车厂应当以公平合理的条件向用户和独立维修商提供与授权经销商相当的资源——确实应该成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方向。
本文作者:游云庭,知识产权律师。Email: yytbest@gmail.com,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