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儿科医生韩杰因漏诊导致患儿死亡,被以医疗事故罪判刑后引发医生群体焦虑,模糊医疗差错与医疗犯罪的边界会催生防御性医疗,损害公众利益。 ## **1. 医疗事故罪应区分错误与犯罪** 刑法中医疗事故罪要求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韩杰案未区分“明知违规不做”和“复杂情境下的临床判断疏漏”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过错。 ## **2. 主流国家普遍不轻易刑事化诊疗失误** 美英日意四国均要求区分系统缺陷与个人过错,仅真正异常恶劣的行为才追究刑责,避免一线医生承担系统问题的责任,保护医疗体系安全文化。 ## **3. 需建立公正文化与非惩罚性上报机制** 医疗质量管理需要从错误中学习,应区分系统漏洞、无意失误和极度鲁莽,非恶意的主动上报差错可获得免责或减责保护,避免错误瞒报引发更多悲剧。 ## **4. 需优化管理和技术强化安全兜底** 砍掉冗余避责流程,建立无利益冲突的第三方专业鉴定团队;用临床决策支持系统强制提示基础核查项,弥补夜间单人值班等医疗系统薄弱环节。
把差错判为犯罪,会引发医疗系统性退步
2026-08-04 10:44

把差错判为犯罪,会引发医疗系统性退步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张琨随笔 ,作者:张琨,原文标题:《张琨|把差错判为犯罪,会引发医疗系统性退步!》


把差错判为犯罪·会引发医疗系统性退步!


若一次诊疗疏漏,足以让医生进监狱——那下一个凌晨三点,值夜班的医生会怎么做?


韩杰案之后,医疗差错与医疗犯罪之间那条线,该画得更加清晰。


医疗·法律


开卷·PROLOGUE


编者按


昨天看到一则真实发生的新闻,颇有感慨。我认为应该在医疗差错和医疗犯罪之间有更加清晰的界定,在纠纷中引入第三方专业人士评判,而非仅仅考虑民意,不然我们的医疗体系会发生系统性倒退风险。


2024年2月17日,凌晨3点。江西抚州。一个2岁半的孩子,因为呕吐被抱进急诊室。


值班的儿科医生韩杰,给孩子拍了一张腹部立位片。片子提示:肠梗阻。他把孩子收住院,安排保守补液治疗。


早上8点,交班,正常下班。真正的病根,不是普通肠梗阻,是嵌顿性腹股沟斜疝——一种只要及时手术,很少致命的病。韩杰漏掉了一个最基础的动作:腹股沟触诊。病历里,没有这项检查的记录,也没有请外科会诊。


当天下午,孩子病情急转直下。家属自己开车,往江西省儿童医院赶。车到医院,孩子已经没有了呼吸。


抚州市医学会鉴定: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方负主要责任。医院民事赔偿家属146万余元。当地卫健委给韩杰和上级医师,各自记了一次警告,暂停执业6个月。


到这里,追责链条本该闭合——赔偿到位,处分到位。但家属拿到鉴定和民事判决之后,选择了报案。警方以涉嫌医疗事故罪立案,韩杰被刑事拘留,随后被批准逮捕。今年7月,一审判决:韩杰构成医疗事故罪,有期徒刑一年;二审维持定罪,改判缓刑一年。


赔偿赔了,执照吊了,凭什么还要坐牢?这句话,是这两天医生圈里问得最多的一句。


它背后,是一个更大的焦虑:当一次诊疗疏漏,足以让医生走到监狱门口,下一个凌晨三点,值夜班的医生会怎么做?


答案我们都能猜到——防御性医疗。开更多不必要的检查,转诊更多本可以处理的病人,把更多精力,花在证明“我没有责任”上,而不是“我在救人”。


这种行业集体性的自保反射。如果没有恰当处理,它会悄无声息地改写医生和患者之间最基本的信任契约。


要理解这道医患矛盾的难题该怎么解,值得我们从法理学的角度,从成熟的法律体系,学习怎么处理“医生错了”这件事。


01


PART


错误与犯罪,法律怎么划线


刑法如何界定医疗事故罪


医疗错误和医疗犯罪,中间那条线,不是“有没有造成死亡”,而是“主观过错的性质”。


《刑法》第335条规定的“医疗事故罪”,主体是“严重不负责任”。最高检和公安部的立案追诉标准,把“严重不负责任”具体列成了几种情形:擅离职守、无故拒绝救治危急患者、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使用未经批准的药品器械。


  • 擅离职守


  • 无故拒绝救治危急患者


  • 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


  • 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


  • 使用未经批准的药品器械


韩杰案的定罪逻辑,落在了“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这一条——法院认定,婴幼儿不明原因呕吐腹胀,腹股沟触诊和外科急会诊,是儿科急腹症的基础动作。没做,就是违反诊疗规范;首诊漏诊,是延误救治的起点,因果链由此成立。这个逻辑本身没有问题。


问题是,它没有区分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没做”。一种是根本不懂该做什么,或者明知故犯地不做;另一种,是在信息不全、资源有限、判断存在合理分歧的情况下,做出的一个事后证明是错了的临床决策。


我认可诊疗疏漏,但绝不承认严重不负责任。2026年7月,在被羁押整整一年后,韩杰首次公开发声。


他的自辩是:凌晨没有B超,家属最初拒绝检查、坚持自我诊断为肠胃炎,患儿恶化发生在他交班之后。这些细节,法庭最终没有采纳为免责理由。但它们恰恰构成了“医疗错误”与“医疗犯罪”之间,那道最难画的线。


02


PART


全球镜鉴:看成熟法律体系如何解这道难题


美·英·日·意四国答案


主流发达国家的法律体系,普遍有一个共识:不能轻易把诊疗失误刑事化,否则会摧毁整个医疗系统的安全文化和救治意愿。


美国:极高的门槛,和一个越过门槛的案例


美国处理医疗纠纷,主要靠民事侵权诉讼。刑事起诉极为罕见,只有当医生的行为达到“对生命的极端漠视”,检方才会出手。


迈克尔·杰克逊的私人医生Conrad Murray,在没有监护设备的私人住所里,给杰克逊注射强效麻醉剂异丙酚后离开房间,最终被判“非预谋杀人罪”,判刑4年——这是“极端漠视”的样本,几乎不可能用普通诊疗疏漏逃罪。


但2022年的另一起案子,和韩杰案更相似。田纳西州范德堡大学医学中心的护士RaDonda Vaught,2017年把一名75岁患者该用的镇静剂,错拿成了肌肉松弛剂,患者次日死亡。这本该是一起典型的用药事故,走内部问责和民事赔偿的路径即可。但2022年,陪审团裁定她“过失杀人罪”成立,判处3年缓刑。全美护理界的反应,和这两天中国医生圈的反应几乎一样——恐慌。美国护士协会公开表态,担心这个判决会让医护人员从此不敢主动上报错误,最终损害的是患者安全。


英国:从系统性疲劳,到重新划定门槛


英国刑法也有“严重过失杀人罪”的医疗行业判例。2011年,儿科住院医师Bawa-Garba接诊了一名6岁男童,男童当天死于脓毒症引发的心脏骤停。当时的背景是:她一人身兼多岗、补岗同事缺勤,医院的检验结果没有自动提醒系统,在多重因素下,她因此延误了看到关键的X光结果。2015年,她被判“严重过失杀人”罪名成立。


这个判决在英国医学界引发了持续的抗议——医护人员认为,把系统性排班问题和个人失误混为一谈,会让所有人都不敢坦诚报告差错。此后,英国大幅提高了对医护人员启动“严重过失杀人”调查的门槛,要求必须把“系统缺陷”和“个人严重过失”严格分开,只有行为“真正、异常恶劣”才追究刑责。


日本:警察铐走医生之后


2004年,福岛县立大野病院一名产科医生,在剖宫产手术中处理胎盘剥离时,患者大出血死亡。2006年,这名医生被警方逮捕,罪名是业务上过失致死。这次逮捕,直接触发了日本妇产科医生的离职潮——同行的判断是:如果一次手术并发症就能让警察上门铐人,谁还敢做高风险手术。2008年,福岛地方裁判所判决医生无罪,检方放弃上诉,无罪确定。


日本社会由此达成一个共识:警察不该随意介入复杂的临床判断。2015年,日本正式建立“医疗事故调查制度”,由医疗机构和第三方专业委员会主导事故的原因分析,把刑事力量挡在日常诊疗之外。


意大利:把责任焦点,放在管理层身上


意大利2017年的Gelli-Bianco法,第一次在法律里写入了“组织过错”的概念——如果医生遵循了官方发布的诊疗指南,可以在刑事层面被豁免;但如果一起事故的根源是排班不合理、人员短缺、设备缺失,责任应该由没能提供安全工作环境的机构来承担,而不是由深夜里孤军奋战的一线医生背负。


2025年9月,意大利部长会议通过一项医疗责任改革法案(被业界称为“刑事盾牌”scudo penale),进一步收紧对一线医生的刑事追诉——仅“重大过失”才入刑。其背后的逻辑:系统缺陷的责任,不该由在不确定性中做判断的医生个人来扛。这个方向,恰好回答了韩杰案里,医生和公众都在问的那个问题:如果凌晨三点整个医院只有一个值班医生、没有B超技师、没有外科医生随时待命,这个“系统缺陷”,到底该谁负责?


把“系统”和“个人”分开,把“错误”和“犯罪”分开。以上四个有成熟法律体系的国家,给出的方向其实是一致的。


03


PART


中国同行的破局之道


文化·管理·技术·模式


中国医疗体系要走出这道题,同样需要在文化、管理、技术、模式四个层面,重新搭一张安全网。


第一层·文化


在20多年前,我从事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第一天,就知道的基本常识是:医疗质量管理的底层逻辑,是从错误中学习,持续改进的过程。


如果犯错等于坐牢,所有人都会选择隐瞒,直到下一次悲剧发生。医院内部应引入国际通行的“公正文化/Justice Culture”评估模型,严格区分系统漏洞、无意失误和极度鲁莽这三种性质完全不同的情形,并建立非惩罚性的不良事件上报机制——只要不是恶意隐瞒或严重违规,主动上报并配合改进的医护人员,应获得免责或减责的保护。


第二层·管理减负


现在很多临床一线,被海量的防御性文书、重复签字和形式主义检查绑架了。


医院管理层需要砍掉那些为了避责而设立的冗余流程,把时间还给临床;同时建立法务和纠纷处理团队的“防火墙”机制,纠纷发生时,由专业团队第一时间介入,不让一线医护直接暴露在患者和家属激化的情绪冲突里。


社会层面也建议组建由具有公信力、没有利益冲突的高年资医学专家组成的第三方鉴定团队,对医疗纠纷的责任进行认定,避免被社会舆情所左右。


第三层·技术兜底


人工智能和临床决策支持系统,可以在电子病历里自动提示“婴幼儿不明原因呕吐腹胀,建议腹股沟触诊+外科会诊”这类基础核查项,把行业共识变成系统里跑不掉的动作。弥补凌晨三点、独自值班、缺乏影像和检验支持——这种类似韩杰案里医疗系统最脆弱的环节。


在我参与过的医院质量管理提升项目里,这类“系统强制动作”,往往比再多一份知情同意书,更能兜住安全底线。这不是替医生做判断,而是把判断的基本动作,用现有、可及的技术兜住。


第四层·信任前置


防御性医疗的情绪土壤,是医患之间那种“一次性博弈”的陌生感。当医疗服务能延伸到院外,在慢病管理和随访阶段,建立起长期、高频的互动,医患之间的信任基础厚了,一次诊疗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才更容易被理解和接受。


这也是国民健康十五五规划中,所倡导的未来医疗体系应该有的样子。


韩杰坐牢的时间不长,判一年,缓刑一年。但也是这“短短一年”,让很多同行,心灰意冷,改变他们的医疗行为。


生命科学之复杂,我们还都是小学生。现代医疗仍是一门在不确定性中探索生命真相的科学,医生和患者(包括家属)本应站在同一战壕中与病魔斗争。


如果我们用最苛刻的刑事标准,去衡量每一次不确定中的判断,最终没有人会再愿意,深入险境去救人。


当医院内,对医疗风险的瞒报、科室之间推诿患者成为整个医疗体系主流文化,最终受害的是老百姓,是健康中国2035的宏伟目标。


CLOSING


划清“错误”和“犯罪”的边界,不把白衣天使妖魔化,保护的不只是医生的执业尊严,更是整个社会,在下一个凌晨三点,还能有人愿意接诊那个呕吐的孩子。

频道: 社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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