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秦朔朋友圈 ,作者:秦朔
我经常出差,坐飞机,安检。过去一直以为,通过人身安检设备进行检查而没有报警,就可以直接走了,无须人工再检。多数时候安检设备都会响,基本都是皮带引致,这时人工检查员就用手工再检。
有时我通过了安检设备,没有报警,也会有人工来查。但这种情况极少,无论国内还是国外。
8月26日,我从华东某市机场出发,该市GDP在省里排第二,去年为5000多亿元。
我穿着T恤和没有皮带的运动长裤、运动鞋,安检设备没有报警声,但人身检查员让我过去,检得特别仔细。
我说:不报警还需要检查吗?
她回答:100%要检。
检完,我随口问了下千问,“在飞机场过安检的时候,如果身上一点点都没有响,也需要摸身检查吗?”
千问回答:通常情况下,如果过安检门时设备没有报警,安检人员不需要对您进行摸身(手工人身)检查。
千问说,根据《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及相关安检操作规范,人身检查的具体流程如下:
1.常规过检:旅客依次通过人身安检设备(如金属探测门或毫米波门)。如果设备检查不报警,旅客通常可以直接放行;
2.随机抽查:虽然设备没有报警,但安检机构仍有权对不报警的旅客进行随机抽查,这是为了防范未知风险而设立的机制,并非针对个人。
3.必须摸身检查的情况:只有当通过人身安检设备检查报警时,安检员才会采取手持金属探测器复查或手工人身检查的方法,排除疑点后方可放行。
我给检查员读了几句,说按照民航的安全检查规则,检查设备不报警,旅客通常就可以走了。
她坚称,我们这里就是100%都要检。
我认真起来,说你们的规定和民航的规定不一样,这是有问题的。
她说,你可以问我们领导。
她的领导就在不远处,走过来。我刚开口,他就说,“你说的规定我知道,但我们这里的要求就是人人都要检。”
我无奈地走向登机口。还有一些时间登机。我觉得一定要把这件事弄清楚。
先查《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属于交通运输部的规章。其第三十二条是:旅客应当依次通过人身安检设备接受人身检查。对通过人身安检设备检查报警的旅客,民航安全检查员应当对其采取重复通过人身安检设备或手工人身检查的方法进行复查,排除疑点后方可放行。对通过人身安检设备检查不报警的旅客可以随机抽查。旅客在接受人身检查前,应当将随身携带的可能影响检查效果的物品,包括金属物品、电子设备、外套等取下。
“对通过人身安检设备检查不报警的旅客可以随机抽查”,肯定不代表100%必须检查。但千问说的“如果设备检查不报警,旅客通常可以直接放行”,规则也没这么写。
又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属于国务院令。其第二十七条是:安全检查人员应当查验旅客客票、身份证件和登机牌,使用仪器或者手工对旅客及其行李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必要时可以从严检查。已经安全检查的旅客应当在候机隔离区等待登机。
还是回答不了我的疑惑。
再查更加上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这是法律。其第一百六十五条是:旅客、行李和货物应当接受安全检查;但是,国务院规定免检的除外。……民用航空安全检查程序、标准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制定。
又回到了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即民航局、交通运输部,那就还是《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
我走回安检口,和安检负责人再次沟通,讲了我查到的内容,说100%人工再检肯定有问题,如果对于人身都要100%人工再检,那还要通过设备干什么?
他说,这就是我们的规定。
我说,你能不能把规定出示给我看看?
他找出文件,给我看了一页,上面有《岗位操作标准和要求》,其中有一条写着:对经过安全门的人员进行100%人身检查。使用手持金属探测器配合手工进行手工人身检查时,应当注意手与手持金属探测器的有效配合,手持金属探测器所到之处,人身检查员应当用另一只手配合摸、按、压的动作进行,做到不排除疑点不放过,对于无法排除疑点的应上报班组长处理。
我说,既然如此,就应该把规定张贴出来,让旅客明明白白。
他解释道,从省里的机场管理集团(集团级),到机场(公司级),再到负责安检的基层,都有这个关于100%的规定,是内部规定,不公开。
我咨询了一位跑民航条线20多年的资深记者,问这种做法合理不合理。给我的回答是“有些地方的安检是提级执行”,就像新冠疫情时个别地方的做法。
近年来,围绕某些机场和地铁增加安检次数和复杂度,比如进航站楼时也要先检一次,地铁每位乘客都要配合手持设备接受人身检查,发生过不少争论。现在安检设备、智慧安检技术不断更新,经常看到机场更新设备,但安检过程并没有简单和轻松。
我担心梳理得还不够,又问豆包: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航空安全检查方面的制度有哪些?
这次发现还有一个《民用航空安全检查手册》,是《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的操作细则,是全国机场安检机构内部运行管理文件。各机场安检机构必须据此编写本单位运行管理文件,作为现场作业直接依据。
这个手册也不在全网公开,但通过网上一些文库可以看到。在“人身安全检查”部分有这样的规定:对通过安全门时报警的旅客,应当重复过门检查或使用手持金属探测器或手工人身检查的方法进行复查,排除疑点后方可放行。
在做了这么多梳理后,我有一种疲惫感。很多时候,不要说解决什么问题,能把问题本身弄清楚,就很不容易。
不过我也释然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侧重的是公民和企业的行为要依法依规。“法无禁止皆可为”,侧重的是公民和企业应有的自由与保障。而现实是,规矩从上到下有很多层次,有公开的也有不公开的。你以为拥有的自由,各种检查员往往会打一个折扣,而他们也都是在规定之内行事。
至于我关心的问题,“安检设备不报警,旅客还要不要人工再检?”
依然没有一个完整的答案。
补记:9月1日下午,从浦东T2出发,安检设备不报警直接通行。又特意问了人身检查员一下,确认不用再人工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