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徒步中国 ,作者:小海,原文标题:《最高罚10万!收费带人闯禁区,“黑领队”“黑导游”遭重罚!》
9月3日,陕西太白县公布了一张关于鳌太线的罚单。
5个人违规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组织者汤某被罚2.5万元,另外4人分别被罚2万元和1万元。同一支队伍,同一条线路,处罚却不相同。

差别在于,汤某不只是跟着进山的人。违规穿越的念头由他发起,人由他在网络评论区邀约,队伍由他联系起来,绕开管控点进入鳌太线的行程也由此成形。
比最高2.5万元这个数字更值得户外行业注意的,是这次处罚区分了参与者和组织者。

鳌太线首案,组织者被重罚
2026年5月中旬,汤某刷到鳌太线穿越视频后,产生了违规探险的想法。他随后通过视频评论区私信邀约户外爱好者,先后联系王某某、鲁某某等人,最终组成一支5人队伍。

5月30日凌晨4时,5人从太白县一处被称为“苗圃”的点位进山。这里当时没有卡口检查。他们借助户外徒步导航软件的离线地图,绕过马台沟管控点和铁丝网,从围栏缝隙进入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
接下来的4天,他们先后经过白起庙、导航架、药王庙、水窝子、鳌山遇难者纪念碑、顶棚梁等地。5月30日和31日夜间,队伍分别在窝棚和水窝子扎营,并使用携带的气罐生火做饭。这里既有违规进入核心区的问题,也有高山区域野外用火的风险。

下山之前,几个人还做了一件很说明问题的事:主动删除手机中的穿越照片、视频和线上聊天记录,解散沟通群组。6月2日凌晨3时,他们再次绕开路平沟村水泥路值守点,沿河道和山沟下山,到342国道后坐网约车返回西安。
这不是误入。选择无卡口的进山点,借离线地图绕开管控,从围栏缝隙进入核心区,下山前再删除记录,每一步都带着明确的规避意识。户外圈总有人把违规穿越解释成“不懂规定”,这个案子很难这样解释。
太白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确认,5人进入的区域属于法定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依据今年3月15日起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个人违规进入核心区,罚款上限已经由过去的5000元提高至10万元。这是新条例施行后,陕西查处的首例此类案件。
处罚也不是直接落下来的。太白县局最初根据5人在事件中的不同作用,拟对汤某罚款5万元,对王某某、鲁某某各罚3万元,对谭某、刘某某各罚2万元。5人均提出听证申请,县局分别于7月29日和8月10日举行听证。

听证后,执法部门综合考虑违法情节、主观过错、社会影响,以及其中一名参与者未满18周岁等因素,调整了处罚金额:汤某2.5万元,王某某、鲁某某各2万元,谭某和刘某某各1万元。目前1人已经缴纳罚款,其余4人申请分期缴纳。
新条例把上限提高到10万元,并不意味着所有违规者都要罚满10万元。罚得重不等于罚得准。违法性质、参与程度、主观过错和实际后果,都需要进入裁量。鳌太线这起案件的意义,恰恰在于它没有简单地给5个人开出同样的罚单。
组织者罚得最多,依据的是他在发起和邀约中的作用。没有这些动作,这支违规队伍很可能就不会出现。组织行为把一个人的冒险,放大成了多人的违法。
鳌太线处罚公布前一天,大理也通报了一起与户外组织者有关的案件。

自2024年起,张某某以“苍山秘境探险”为名,在抖音、小红书等平台发布招募信息,按每人数百元收费,多次带人进入苍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目的地包括黑龙潭。调查中,他承认了未经批准进入核心保护区的事实。
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大理市苍山分局已向张某某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案件线索同时移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追责。需要说明的是,这起案件目前仍在办理,“拟处罚”还不是最终处罚决定。

张某某在社交平台发布的信息
这是大理首次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查处以营利为目的招募、组织人员进入苍山核心保护区的行为。和鳌太线相比,这起案件又往前走了一步。鳌太线首案对同队人员区分责任,苍山则直接盯住了长期发帖、按人头收费的组织者。
张某某卖的并不只是一段带路服务。他把核心保护区重新起了一个更适合传播的名字,叫“秘境”;把绕开管控、违规进入包装成探险体验;再借助社交平台,把原本零散的违规冲动变成可以反复招募、持续收费的产品。
过去遇到这类事情,最容易被看见的是已经站在山里的人。管理人员在卡口拦住几个,或者在核心区查到几个,批评、劝返、罚款,事情似乎也就处理了。但只罚参与者,组织者仍可能换个平台、换个群,再开下一团。

张某某社交平台主页及其发布的带队视频
苍山这张处罚告知书,开始追问另外几个问题:谁发的招募,谁收的钱,谁把禁区做成了线路,谁从一次次违规进入中获利。违法所得被没收,意味着执法不再只计算“进山一次罚多少”,而是开始计算这门生意赚了多少。
这才真正碰到户外“黑领队”的要害。对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者来说,劝返几个队员只是活动偶尔取消;追缴收入、处罚经营行为、追究生态损害,才会动到他的成本。
不能永远躲在“约伴”后面
今年以来,旅游市场执法明显加码。文化和旅游部持续推进导游乱象和强制消费集中整治,文旅、公安、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联合查处无证经营、假证带团、强迫购物和非法网络招徕。官方数据显示,2026年上半年,相关立案数量同比增长49.3%,其中涉及强迫购物的案件同比增长86.9%。
7月,云南通报了两起持假导游证带团案。两名当事人均被行政拘留5日、收缴假证,文旅部门分别罚款1万元。按照《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的罚款幅度,这两起案件用到了上限。所谓“抓到就顶格”,并不是所有案件一律罚到最高,但从严和多部门追责已经是明确趋势。

户外领队与传统导游有一个现实区别。导游属于法定持证职业,普通徒步领队目前没有全国统一的法定职业资格准入。中国登山协会的山地户外指导员、中国探险协会的探险领队等证书,是培训和能力证明,并不是所有普通徒步活动的强制上岗证。
因此,判断一个人是不是“黑领队”,不能只看他胸前有没有一张证。更该看的,是他是否长期公开招募并收费,经营主体是否清楚,线路是否允许进入,风险有没有如实说明,活动前是否踏勘,领队配置和应急准备能不能撑得起队伍规模。
现实中,一些收费活动把自己写成“AA约伴”,并不是因为真的没有组织者,只是组织者不愿意留下来承担责任。收费时负责定价、排车、定线路、分队和发布纪律,出事后却突然变成群里的普通驴友,这种身份切换已经用了太久。
7月25日,一个从北京出发的45人徒步团进入河北饮牛渠。活动收费每人160元,报名页面标注“初级难度”,全程13公里、爬升450米,计划下午5点下山。队伍中有42名队员、3名领队,还有两名未成年人。
车辆堵在路上,队伍到中午12点多才开始徒步,比原计划晚了约两个小时。下午山中下雨,领队仍继续推进。傍晚后路迹消失,队伍只能在荆棘、灌木和临近悬崖的湿滑地形中找路。多名队员被划伤,一些人没有头灯和足够的保暖装备。
事后,组织活动的“嗨皮客”俱乐部承认,活动前没有实地踏勘,领队主要依据一条2022年左右发布的网络轨迹带队。按照俱乐部自己的标准,42名队员至少应配备4名领队,实际只有3名。
晚上7点左右,有队员询问是否需要报警,领队没有立即决定,仍试图继续找路。到晚上8点,多名队员体力不支,最后由队员自行报警。公安、消防和村干部连夜进山,直到次日凌晨2点左右,所有人才安全下撤。一名消防员在开路过程中受伤。
饮牛渠属于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当地乡政府早在7月8日发布告知书,要求7月10日至8月10日主汛期内不要组织、参与当地野游。截至目前,公开信息中尚未查到有关部门对涉事俱乐部或领队作出行政处罚的结果。俱乐部已经道歉,并提出退款和补偿方案。
45个人最终平安下山是万幸,不能反过来证明活动组织得没有问题。如果一场活动的踏勘、领队配置、天气判断和报警决定都出了问题,那么组织者该承担什么责任,不能只靠俱乐部自己写一封道歉信来回答。

今年1月,西安警方还处理过一起收费组织违规穿越秦岭的案件。
2025年11月,姚某辉以网名“盖文”通过微信招募人员,组织“光头山—鹿角梁—跑马梁—兵马营—冰晶顶”穿越活动,每人收费899元。他带队从210国道鸡窝子段进山,并用随身携带的老虎钳剪断隔离铁丝网,进入封控区域。
途中,两名队员因速度较慢,在朱雀国家森林公园高山草甸与姚某辉失联,只能自行沿公园道路下山,队伍还曾在跑马梁使用便携式燃气罐烧水做饭。

2026年1月22日,公安长安分局将姚某辉抓获。姚某辉最终因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被行政拘留3日,两名违规穿越人员因扰乱公共秩序受到警告。这里的处罚依据是剪断围栏等具体违法行为,但执法对象已经明确落到了收费带队的人身上。
对秦岭非法穿越组织者的追责也不止治安处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信息显示,2025年陕西已有7家户外公司因组织人员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被追究民事责任。其中一家旅行社公司在2024年组织相关线路155次,参与人数3808人,收取报名费67万余元。法院判令其停止活动,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1.5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法院发出禁止令后,这家公司仍发布了11次非法穿越广告,随后又被罚款5万元。招募信息、报名记录、交费记录和投保记录,都成了追查组织者的证据。只要是一门持续经营的生意,就不会真的无迹可寻。
这两件事放在一起看,户外管控确实开始换方向了。
过去的管控更多守在山口。发现谁进山,就劝返谁、处罚谁。现在,执法开始顺着招募信息、聊天记录、收款记录和带队关系往回查,找到发起活动、制定线路、组织人员乃至从中获利的人。
这比单纯处罚几个参与者更麻烦,却也更接近问题本身。参与者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组织者则要为一支队伍为什么会出现、为什么进入禁区、为什么在明知有风险的情况下继续前进负责。
接下来,还需要把这套责任划分得更清楚。
新条例把个人罚款上限提高到10万元,执法尺度也随之拉大。是否收费、是否反复组团、是否明知禁入、是否故意绕开卡口、是否携带未成年人、是否删除证据,都应当成为处罚轻重的依据。处罚要有力度,也要有稳定、公开的裁量标准。否则,同样是组织违规穿越,在不同地方可能得到完全不同的处理。
对户外俱乐部和领队来说,行业同样需要更明确的底线。线路能不能走,应当先于线路好不好看;天气和队伍状态不合适,取消活动不该成为能力不足,反而是专业判断。真正的领队不会靠翻围栏证明经验,也不会靠免责声明卸掉责任。
参与者也要对“约伴”“秘境”“小众线路”多留一个心眼。有人收钱、统一安排车辆、制定路线并负责带队,这就已经不是普通朋友临时结伴。出发前问清线路是否合法、谁在组织、费用付给谁、出了问题谁负责,比看几张风景照片更有用。
管控往前走,并不是要把正常的户外活动一并管死,而是把责任放回该在的位置。参与者为自己的选择负责,领队为带队判断负责,经营者为收费活动负责。谁拿走了行程的决定权和收益,谁就应该承担更多责任。
所以,处罚不能永远停在山口。它要追到发帖的人、收钱的人和作出带队决定的人那里。
鳌太线和苍山的案件只是一个开始。对正规户外行业来说,这未必是坏消息。规则越清楚,认真踏勘、尊重禁令、敢于取消活动的专业领队,才越不会和那些靠侥幸挣钱的人混在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