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一则学年通知因将“吸烟、酗酒、沉迷网络”列为取消学费减免资格的条件而引发争议,但更值得关注的是“沉迷网络”这一表述,它源自2007年国家对通宵网吧消费的禁止,后经高校自行扩写为模糊的状态定性,如今已与互联网成为生活基础设施的现实严重脱节。** **要点** **1. 争议焦点本在“吸烟”,但“沉迷网络”更值得审视** 四川大学《2026—2027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工作通知》中,将“有吸烟、酗酒、沉迷网络或其他消费型不良嗜好者”列为取消资格条件,舆论据此分裂为支持与反对两派。作者认为,“沉迷网络”这一表述的模糊性和时代错位才是真正的核心问题。 **2. “沉迷网络”条款的前身是2007年国家对通宵网吧消费的限制** 2007年十四部委联合发文,禁止在国家规定营业时间外出入网吧的成年学生享受评奖评优及困难补助,其锚定的是“通宵去网吧消费”这一具体、可核查的行为。同年教育部将“考察日常消费行为”纳入贫困生认定依据,各高校由此开始将“抽烟、酗酒”等写入条款。 **3. 2016年前后,高校将规定从“出入网吧”悄悄替换为“沉迷网络”** 随着智能手机和移动互联网普及,学生不再需要去网吧上网;原规定失去抓手。四川大学等高校在修订资助文件时,将针对网吧消费的描述改为“沉迷网络”,使条款从可核查的行为事实变成了模糊的状态定性,且至今无法定义何种程度算“沉迷”。 **4. “沉迷网络”从未出现在国家级的贫困认定文件中,是高校自行扩写的产物** 2017年教育部针对类似争议回应时,仍锚定“经常到营业性网吧进行与学业无关的消费”这一具体行为。2018年更新的困难生认定指导意见也只要求“结合消费金额、结构综合判断”,从未使用“沉迷网络”四字。该表述反映了2016年前后社会对“网瘾”的集体恐慌,如今已显得荒诞。 **5. 互联网已是基础设施,用“沉迷网络”判定贫困资格完全脱离现实** 今天大学生的生活、学习、交作业、查文献均依赖网络,上网不再是额外娱乐。电竞是正式体育项目,短视频已成为职业。原作者指出,条款中“沉迷网络”的过时,也连带让并列的“吸烟、酗酒”条款显得不再理直气壮,这些规定到了需要重新审视的时候。
川大"取消烟民减免学费资格"上热搜,但我关注的是后面的"沉迷网络"
2026-09-28 18:47

川大"取消烟民减免学费资格"上热搜,但我关注的是后面的"沉迷网络"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高校历史现况研究 ,作者:高历研


最近,四川大学一则每年照常发布的学年通知,毫无征兆的引爆了全网。


《2026—2027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工作通知》被网友截图转出,其中一行规定瞬间戳中舆论痛点:有吸烟、酗酒、沉迷网络或其他消费型不良嗜好者,取消学费减免资格。



讨论很快分成了泾渭分明的两派。支持者说,学费减免是面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公共帮扶资源,本就该优先留给生活节俭、真正有需要的人。常年抽烟是稳定的持续性非必要支出,一年烟钱动辄几千元,和“经济特别困难”的定位本身就存在矛盾,用助学资金支撑烟草消费,才是对其他困难学生的不公平。


反对者则认为,贫困认定的核心本该是家庭收入、负债情况、突发变故这些客观硬指标,不该用个人生活习惯一刀切。成年学生只要不在禁烟区抽烟,个人消费选择不该成为剥夺资助资格的理由,更何况条款标准模糊、取证困难,最后很容易演变成主观判断甚至互相举报。


两边吵得沸沸扬扬。但说实话,我并不关注,我第一眼扫到这条新闻的时候,注意力根本没停在“吸烟”两个字上。


反而是后面的四个字,引起了我的兴趣。


“沉迷网络”。


一、这四个字,藏着二十年的认知变迁


“沉迷网络”放在今天的语境里,只会让人觉得带有年代感并且荒诞,因为现代生活里,谁也离不开网络,几乎人人沉迷。但倒回十几年,这四个字在中国的教育语境和家长话语里,几乎和“堕落”、“荒废人生”、“精神问题”划着等号。


很多人以为这是川大自己拍脑袋想出来的规定,其实不是。这条写进2016年川大学费减免办法的条款,有一条清晰得几乎完整复刻了中国互联网认知史的演变路径。


故事的起点在2007年。


2007年2月,文化部、教育部、财政部等十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7〕10号),这是当年全国网吧整治浪潮中一份分量极重的文件。文件里明确提到:对在国家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在网吧上网的成年学生,不得享受评优、评奖、困难补助。


值得注意的是,当年这条规定的边界其实非常清晰:场景限定在营业性网吧,时间限定在法定营业时间之外,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通宵泡网吧。他们甚至连学生的身份都限定了——成年学生。而孩子们18岁才成年,也就是说,这基本就是针对大学生制定的标准。(当然了,未成年人理论上不允许上网吧,真去了那更是罪大恶极了)


但换句话说,当年国家层面管的从来不是“上网”这件事本身,管的是通宵去网吧消费这个具体行为。你干了这个事儿,一来说明你心思不在学习上,那么评奖评优自然没你,二来说明你还是太有钱了,那么困难补助自然也就没你了。


所以,通宵上网吧这个事儿,逐渐被定义为了好学生不该干,穷学生更不该干的事情。


同年6月,教育部、财政部发布《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将“考察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纳入认定依据,但没有列举具体情形,把细化标准的权限下放给了各高校。



于是全国高校开始参照执行,但最常见的表述其实是“抽烟、酗酒、赌博”什么的,上网可能还排不上号,它更多的还是和不好好学习挂钩多一些。


比如,陕西、湖北、山东等多个省份的贫困生认定文件里,都能找到几乎一模一样的句子。而2011年,湖北经济学院其实就因为同款规定引发过一轮全国大讨论,只不过那时候的舆论是由报纸带起来的,电视台跟进的,网络只是其讨论的阵地之一罢了,但舆论场的分裂和今天却如出一辙。



当年,该校的要求是这样的:


  1. 校园就餐卡消费过高、经常在外大额就餐;


  2. 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


  3. 有与学生身份不相符合的高档消费现象。


如今抽烟喝酒保留了,高档消费、大额就餐变成沉迷网络了,也是挺有意思的。


二、从“通宵包宿”到“沉迷网络”,一次悄无声息的边界扩张


说回“沉迷网络”的话题。


事情的微妙变化,发生在2014到2016年之间。


原因说起来很简单:智能手机普及了,移动互联网爆发了。


学生再也不用跑到校外网吧才能上网。宿舍里有校园网,口袋里有智能手机,躺在床上就能打一整夜游戏,后来还有了短视频。原来那条“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规定,突然就失去了抓手——总不能说,不去网吧上网,改成在寝室通宵玩手机,就比在网吧包宿更爱学习吧?


于是一批高校在修订资助管理文件的时候,悄悄做了一个文字上的替换:把对学生出入网吧的各种描述,改成了“沉迷网络”。


只是几个字的差别,背后的性质却完全变了。


“出入网吧”是行为事实:有没有去、去了多少次、花了多少钱,理论上是可以核查、可以举证的,背后也是消费逻辑,毕竟网吧也不便宜,而且越来越不便宜了。而且去网吧确实也是大概率玩游戏,你说他不爱学习,不配得到学习上的补助和奖励,大概率还真没说错。


但“沉迷网络”是状态定性:什么程度算沉迷?每天上网几小时算沉迷?在网上干什么算沉迷?打游戏算吗?刷短视频算吗?查资料算吗?上网课算吗?


而且这也和大额消费不再挂钩,穷学生捧着手机在寝室蹭校园网刷一天,也是沉迷网络,但除了电费,什么都没花。是的,如今上网已经成为了廉价娱乐的一种,甚至可能是廉价娱乐之最,分币不花的典范。


所以,要我说,这个对“沉迷网络”的定义,压根就没有统一标准,没有时长阈值,也没有诊断依据。


2016年,四川大学出台《学费减免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将“吸烟、酗酒、沉迷网络或其他消费型不良嗜好”写入取消资格条款。2017年,川大又印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原封不动地沿用了这一表述。


此后的2017年,全国刚好又爆发了一次高度相似的争议。当年陕西省教育厅相关规定里“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者不予认定贫困生”的条款引发舆论哗然,教育部专门回应:这只是原则性意见,具体标准由高校结合实际制定;所谓“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指的是学校具备网络学习条件,但学生仍经常到营业性网吧进行与学业无关的消费活动。



也就是说,直到2017年,教育部的官方口径里,锚定的依然是“网吧消费”这个具体行为,从来没有认可过“沉迷网络”这种模糊的定性表述。


2018年教育部更新的困难生认定指导意见里,也只提到“结合学生消费金额、结构综合判断”,始终没有出现过“沉迷网络”四个字。


换句话说,这个被写进无数高校校规的词,从始至终都没有国家级的文件依据。它是各高校在政策落地过程中,自行提炼、自行扩容的产物。


三、那个撕裂的时代,留下的遗产


说到这儿,就绕不开2016年前后整个社会对“网络”的矛盾氛围。


那是一个特别撕裂的时代。


一边是移动互联网的狂飙突进:微信渗透进生活的每个角落,支付宝改变了支付习惯,滴滴、共享单车重新定义了出行,互联网成了风口、是未来、是所有人都在谈论的财富密码。


但另一边,在教育语境和家长的认知里,“网络”依然和“洪水猛兽”深度绑定。


2006年,杨永信在山东临沂的网戒中心走进大众视野,电击疗法被包装成“网瘾克星”,无数家长把孩子送进去,视他为“救世主”。“网瘾”被塑造成一种比毒品更可怕的精神瘟疫,似乎孩子只要沾上网络游戏,整个人生就毁了。


2013年,豫章书院在南昌成立,打着国学修身的旗号,专门收治所谓“网瘾少年”“叛逆少年”。关小黑屋、体罚、限制人身自由,种种劣迹直到2017年才被彻底曝光,引发全国声讨。而在那之前的很多年里,各类戒网瘾学校在全国遍地开花,家长们心甘情愿付费,感谢学校“拯救”了自己的孩子。


川大2016年修订文件、写下“沉迷网络”四个字的时候,恰恰就是这个行业最鼎盛、社会认知最撕裂的时候。


一边是互联网产业飞速向前,一边是全社会对“网瘾”的集体恐慌;一边是资本蜂拥而入,一边是家长谈网色变。高校的资助政策,就落在这样两种思潮的夹缝里,顺手捡起了“沉迷网络”这个在当时看起来“政治正确”的表述,写进了正式文件。


然后,就是十年未变。


四、现在互联网成基础设施了


十年过去,世界早就换了模样。


今天的大学生,从记事起就生活在互联网里。网络早已不是什么“额外的娱乐选项”,它就是生活本身。


上课用在线教学平台,交作业用课程系统,查文献用数据库,和家人联系用社交软件,吃饭点外卖,出行靠导航,甚至连学费减免的申请本身,都是在线上填表提交。


这时候再回头看“沉迷网络”四个字,很难不生出一种荒诞感。


什么叫沉迷?每天上网八小时算吗?那可能是计算机专业的学生在写代码,是新闻专业的学生在整理素材,是文学院的学生在看电子版典籍。


打游戏就算沉迷吗?如今电竞是正式体育项目,很多高校开设了电竞专业,职业赛事的奖金动辄上千万。


刷短视频就算沉迷吗?现在有多少人的工作,就是刷短视频、做短视频、运营短视频账号。


更有意思的是,当年最担心孩子“沉迷网络”的家长们,现在自己每天刷短视频刷到凌晨,抢红包、拼团购、直播购物,一个比一个熟练。多少人一睁眼就看手机,睡觉之前还是看手机?这不就是妥妥的沉迷网络么?


当互联网从“可选娱乐”变成了和水、电一样的基础设施,当上网和吃饭、喝水、呼吸一样自然的时候,再把“沉迷网络”作为取消贫困生资助的理由,就像一个从旧时光里掉出来的标本,夹在崭新的通知文件里,透着说不出的违和。


而“沉迷网络”这四个字本身的荒诞与站不住脚,也顺带让和它并列在同一条款里的“吸烟、酗酒”,显得没那么理直气壮了。


有些条款,或许真到了重新被审视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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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道: 社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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