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西坡原创 ,作者:西坡
围观了一下潇湘晨报搞出来的“举报式采访”,一声叹息。并没有太大的意外,因为我虽然离开了媒体,这些年一直关注着媒体生态的变化。念旧之情在其次,主要是作为一个窗口,观察时代精神的进退。
我知道,现在的媒体已经基本变成网友和有关部门之间的传球员。这次“事故”顶多算一次传球失误。拎出潇湘晨报来讲,也只是为了指出更普遍的问题,如果我们愿意承认这是一个问题的话。
9月26日晚,刘欢去世第二天,歌手那英在成都举行演唱会,临时加唱一首《弯弯的月亮》,向自己的“良师益友”致敬。
事后,很多网友联想到不久前郭德纲“歪曲篡改抗战歌曲”的事,或严肃或调侃地质疑那英的“临时加唱”是否违规。于是潇湘晨报的记者先是去问演唱会的主办公司,然后去问当地主管部门,问的就是“临时加唱是否报批通过,是否面临罚款?”
9月29日,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发布情况通报:针对那英演唱会缅怀刘欢即兴演唱《弯弯的月亮》一事,经核实,相关情况为那英在演唱会现场观众互动环节的片段化演唱,未完整演唱该首歌曲,不属于变更节目重新报批的情形。
有人说,这是一份“有人情味”的、“宽容”的通报。毕竟没有处罚嘛,但稍微一想就知道,刀是明晃晃举在那里的,只是这次巧了,喉咙还差一寸,就先不割了。
如果那英“不小心”唱了一整首,是不是就“不得不”依规处罚了?
我倒真希望那英唱了一整首,我跟她当然无仇无怨,但那样可以把议题指向“不许临时加唱”的规定是否合理的真问题。
试想,借着现在大家对刘欢的缅怀之情,挑战一下日益繁密的规定,这间接也算是刘欢向我们伸出的最后一把手,不亦美哉。
而现在,那英逃过一劫,她和其他歌手却更加清楚地意识到了规定的存在与效力,有关部门对外赢得了掌声,对内也守住了“规矩”。我们的文化空间呢?
剩一个潇湘晨报光溜溜在中间,左右不是人,据说那个自我举报“我们进行了举报式采访”的稿子已经删了。
还是有人替潇湘晨报说话的,比如有人说:“记者借此展示了文旅机构针对事先报备的裁量权达到了怎样的自由度呀。”“有可能人家就是故意举报来讽刺这个规定本身的荒谬。”
客观上展示了有关部门的权力范围,这是真的,“故意讽刺”就属于想多了。
即便有郭德纲的粉丝,借着举报那英,给郭德纲打抱不平,其实也是一种相当扭曲的心理。
如果怀疑规定不合理,应该质疑规定,而不是拿着自己不认同的规定,去要求每个人都应该“平等地”喇一刀。然而这种扭曲,似乎已经成了一种常态。
我最近听说的惊悚之极的说法是,据说当今有的大学生一上大学,就开始搜集同学的“不良行为”证据,等到需要竞争的关键时刻,就撒出来,杀敌于无形。太吓人了,我现在还不敢完全相信。这是上大学还是大逃杀?
我无法拒绝不合理的规定,那么就让这不合理进行到极致,甚至让这不合理为我所用……这已经成了一种普遍的心态。这种心态放大了规定的威力,让一些过时的、畸形的、多余的规定,不仅没完没了地活着,而且歇斯底里地发作。有时候我们甚至需要体谅有关部门,因为你如果不执行规定,就要被规定执行了。
在这个不断搅动着发酵着的大缸里,媒体是关键的一环,也是不无辜的一环。
你的判断在哪里?你的价值观在哪里?统统没有了。
只剩下以流量为驱动力的传球动作,网上有什么声音,就递给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发什么通报,再递给全网群众。递过来递过去,可不就只剩下“舆论”和“规定”这两个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的大怪物了吗?
当怪物自噬的那一天终于到来的时候,它们或许会好奇,怎么没人拦着我……
媒体应该是一个社会中负责思考的部门。媒体当然也会说,不是我们要变成这样的,你不懂……朋友,我懂。因为懂,所以我才要说。你认同什么,才会希望在它身上看见主体性。所谓主体性,就是不管环境如何,我依然有我的城池要守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