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保局前三季度公布132条行政检查记录,125条不合格;第三季度37家机构36家不合格且均非双随机,公告未说明具体不合格原因,公众与机构难判断问题性质。** **要点** **1. 第三季度结果极端且检查方式特殊** 37家机构中36家不合格,仅北京高博博仁医院合格;检查全为非现场,35次集中在9月,且均非双随机。 **2. 前三季度不合格记录占比极高** 累计公布132条行政检查记录,125条不合格;第一季度62条全不合格,第二季度33条中27条不合格、6条合格。 **3. 同一医院不同检查可得出相反结论** 北京北亚中医医院6月11日检查合格、6月29日再次检查却不合格,两次检查单编号不同,说明“不合格”不宜简单等同医院整体医保管理水平。 **4. 公告缺少不合格原因,公众难辨问题性质** 检查可能涉及诊疗收费、医保管理制度、基金信息等不同事项;公众易联想到骗保,但不合格不等于骗保,也不等于行政处罚。 **5. 公开结果需补充问题类型与整改处罚进展** 应说明不合格事项类型、后续整改要求及是否进入行政处罚,既让患者和医院判断问题轻重,也便于其他机构自查。
2026-10-28 19:02

北京医保检查,合格的只有1家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西直门外汉 ,作者:老孙去也


10月27日,北京市医保局公布了一份行政检查名单。


37家医疗机构,36家检查结论为“不合格”,只有1家“合格”。


不合格的名单中,有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北京市朝阳区第三医院、北京市通州区精神病医院,也有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


唯一合格的是北京高博博仁医院。


37家,36家不合格。这样的结果,放在哪里都很扎眼。


不过,翻完北京市医保局公布的整张表格,会发现一个更值得追问的问题:


这些医疗机构,究竟哪里不合格?


遗憾的是,公告没有说明。


01


这份名单,是北京市医保局执法处2026年第三季度行政检查结果。


37次检查全部采取非现场方式,检查时间集中在7月至9月,其中35次发生在9月。


非现场检查并不意味着监管人员没有开展实际核查。通过医保结算数据、医疗机构提交的资料等方式,同样可以发现问题。


但这次具体检查了哪些内容、如何认定结果,公告没有逐项披露。


我又翻查了今年前两个季度的检查名单。


第一季度,62条行政检查记录,全部不合格。


第二季度,33条检查记录,27条不合格,6条合格。


算上第三季度,北京市医保局执法处今年前三季度累计公布132条行政检查记录,其中125条不合格。


这个数字比最新公布的36家更值得注意。


不过,必须解释清楚:132是检查记录数量,并不意味着132家互不重复的机构。检查对象也并非从北京所有医院中随机抽取,因此不能据此推算北京市医疗机构的整体不合格率。


还有一个细节。


第三季度37次检查,在“是否双随机”一栏中,全部填写“否”。


也就是说,这些机构并不是按照通常所说的“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取的检查对象。


既然如此,检查对象如何确定,依据什么标准作出判断,就更值得了解。


02


真正有意思的线索,藏在第二季度名单里。


北京北亚中医医院出现了两次。


6月11日,一次非现场检查,结论为“合格”。


18天后,6月29日,同一家医院再次接受非现场检查,结论却变成了“不合格”。


同一家医院,半个月多一点,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


仔细看检查单编号,就能发现两次检查并不相同。


第一次使用的是“京投诉举报即查〔2026〕259号”,第二次使用的是“京医疗保障〔2024〕4号”。


这至少说明,不同检查任务可以得出不同结论,不能把一次检查的“不合格”,简单理解为对一家医院整体医保管理水平的评价。


一家医院在某项检查中合格,不代表其他方面没有问题;反过来,某项检查不合格,也不意味着这家医院所有医保行为都存在违规。


但这恰恰让问题变得更加具体。


北京市医保局2024年公布的行政检查裁量基准中,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包括诊疗项目、检验项目、药品耗材、服务设施是否符合医保政策,以及医疗机构是否建立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等事项。


这些内容差别很大。


有的是诊疗和收费问题,有的是医保管理制度问题,还有的是基金使用信息的保管、传输和公开问题。


如果检查结果都只用“合格”“不合格”来表示,公众就很难知道,一家医院究竟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这也容易让被检查机构承受超出具体检查事项的声誉压力。


尤其是名单涉及一些知名公立医院,公众看到“不合格”三个字,难免联想到违规收费甚至欺诈骗保。


但不合格不等于骗保,行政检查结论也不等于行政处罚决定。


目前公布的名单,没有披露具体违法事实、涉及金额和处罚结果,不能据此认定36家机构都存在欺诈骗保行为。


03


医保检查为什么越来越依赖非现场方式,其实不难理解。


一家医院每天产生大量门诊、住院、处方和收费记录。要靠检查人员逐份翻阅,工作量非常大。


如今,这些信息进入医保系统后,可以通过数据筛查、规则比对等方式发现异常。


监管部门不必每次都到医院现场,也能够掌握部分线索。


这对医院意味着什么?


过去,医院医保办主要负责政策执行、费用审核、医保结算以及与经办机构沟通。


现在,随着医保监管对数据的使用越来越深入,医院还需要确保诊疗记录、收费项目、医保编码和结算信息能够相互对应。


一旦发现异常,医保办往往要联系临床科室、财务部门和信息部门,共同核查。


有些问题可能是医生对医保政策理解有偏差,有些可能来自收费规则配置,也有些需要进一步核实是否存在不合理诊疗。


不同原因,对应不同的整改责任。


但非现场检查也有局限。


数据异常首先是一条需要核查的线索。医疗行为有其复杂性,同一种疾病的患者,诊疗方案、药物用量和住院时间可能不同。


不能把系统发现异常,直接等同于认定违法违规。


同样,检查结论如果缺少具体说明,医院以外的人也无法判断问题轻重。


此次名单中,有知名三甲医院,有社区卫生服务站,还有养老机构医务室。它们的服务对象、诊疗行为和医保结算规模相差很大。


36家机构为什么得到相同的“不合格”结论,需要有进一步的信息才能解释。


04


其实,医疗机构被医保部门检查出问题,并不是什么新鲜事。


医保基金涉及大量公共资金,医院接受严格监管,理所应当。


问题在于,监管结果公开以后,究竟应该让公众知道什么。


北京市医保局这份公告,列出了检查日期、机构名称、检查方式、检查单编号、结论以及执法人员姓名。


这些信息具有公开价值。


但对于最关键的不合格原因,却没有进一步说明。


如果只是管理制度存在缺项,医院需要补齐制度、完善流程。


如果涉及不符合医保政策的收费项目,就需要核对费用、明确责任,必要时退回相关基金。


如果涉及欺诈骗保,则应当依法调查处理。


这些事情不能混为一谈。


当然,涉及患者隐私、尚在调查中的案件,也不能要求监管部门公开全部细节。


但至少可以进一步说明不合格事项的类型、后续整改要求,以及是否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这样一来,患者知道自己就诊的医院究竟存在什么问题,医院也能向社会解释整改进展。


更重要的是,其他医疗机构可以据此检查自身是否存在类似问题。


否则,一份检查结果公开以后,医院名称可能被反复传播,真正需要纠正的具体问题却没有被充分讨论。


今年前三季度,北京市医保局执法处累计公布125条不合格检查记录。


这些机构后来改得怎么样,有多少问题已经完成整改,又有多少进入进一步调查处理程序?


公开名单暂时没有提供答案。


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公布检查结果只是执法工作的一部分。


对于名单上的医院来说,“不合格”三个字已经写上去了。


接下来,至少应该让公众知道,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参考资料


  • 北京市医保局执法处2026年度第三季度行政检查结果,2026年10月27日。37条记录,36条不合格、1条合格。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 2026年度第一季度行政检查结果,2026年4月22日。62条记录,全部不合格。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 2026年度第二季度行政检查结果,2026年9月3日。33条记录,其中27条不合格、6条合格;北京北亚中医医院两次检查结论不同。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 北京市医疗保障行政检查裁量基准,北京市医保局2024年7月公布。列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检查的主要事项。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频道: 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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