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创始人出局的情况,很可能会经历残酷的斗争,其中必然有很多内幕,是外人很难了解和评价的。
2. 对于出走的一方,于情于理都应该得到一定补偿,可以是股权、现金或其他。但怎样的补偿才算公平呢?
3. 作为继续掌管企业的一方,当然更希望剥夺出走者的股权。因为出走的一方将来对企业不会再有贡献,而且如果双方是不欢而散的情况,更不希望对方有对企业的知情权。
4. 现在大家公认相对公平的方案之一,是股份按年限成熟。
但是,因为上面第3条的存在,很多公司还会制定股份回购的条款(这个条款肯定是当初大家都同意的),还留在公司的股东,有权力按照一定价格把出走者的股份买回来。
我的公司也是采用类似这个方案。这套方案应该是VC模式成熟后才有的方案,联想当年应该没有这种方案。
5. 股份的分配,更多是基于自身的情况综合考虑。其他公司是怎样的股权比例,往往只能作为不太重要的参考。
上面的说法不针对任何人,这是一个我认为相对公正的商业科普。
来自文章:保持理性,拒绝被情绪牵着走
20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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