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万达广场一女子坠楼,商户:人当场就没了,商场已恢复营业。
4月18日,多名网友发布视频和图片称,山西长治市万达广场18日晚有人坠楼身亡。现场视频和图片显示,一名女子倒在地面,没有任何动静,头部周围有大片血迹。“没有救活,她从四楼落到了一楼。”19日中午,该商场有商户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商场今天正常开业,他们的门店没有受到影响。另一名商户也称,事发昨晚6时许,人当场就没了,坠落点周围的商户当时提前关了门,今天都正常营业了。
该广场客服人员告诉记者,今天商场正常营业,她不知道上述相关情况,采访需要反馈给相关负责人,并留下记者电话。截至发稿,记者暂未收到回复。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也表示,采访需联系上级部门。
“人没有上车。”相关急救人员表示,其他情况就不知道了。
广西百色5岁走失男童已不幸身亡,当地通报。
广西百色田阳区那坡镇人民政府4月19日通报:2026年4月17日,我镇一名5岁男童走失。经全力搜寻,于4月19日上午9时在右江河濑旺村下村屯下游找到该儿童,已无生命体征。目前,正在开展相关善后工作。
辽宁锦州警方通报:抓获杨某军(绰号“大军”)、周某羽(绰号“柏羽”)、刘某、薄某、于某红(绰号“二红”)、赵某成等犯罪组织成员。
4月18日,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2.25”专案组通报杨某军等人违法犯罪案件。
通报称,近期,锦州市公安局“2.25”专案组成功打掉了以杨某军为首的犯罪组织,抓获杨某军(绰号“大军”)、周某羽(绰号“柏羽”)、刘某、薄某、于某红(绰号“二红”)、赵某成等多名组织成员。
惊险!广东清远一公园水域两名小孩和救人者均溺水,男子连救三人,当事人:作为父亲,不忍心看到这样的意外发生,没想太多只是本能施救。
4月18日,一段男子在广东清远北江南岸公园勇救落水三人的视频引发网络热议。4月19日,记者联系到救人者梁先生,他表示,这段视频由其妻子拍摄,被堂弟发布到网上,没想到引发关注。
梁先生是“80后”广东清远人,事发时正与妻子在清远北江南岸公园野餐。他回忆,自己当时在岸边看到一名小孩在水中挣扎,一名身穿黑衣小伙同样也发现了小孩,犹豫片刻后下水施救。可没想到的是,小伙下水后,救人时也非常吃力,在河水里挣扎。
“我看他水性似乎不太好,穿着衣服下水很吃力,我本来看着他下水了,就没准备下去,可是他下去之后看着也不行了,就没多想,把衣服裤子脱了只剩下内裤,就跳下去了。”
梁先生表示,自己从小水性好,下水后先将挣扎的小孩推向岸边,在市民合力协助下将其救上岸。随后,他折返将救人的黑衣小伙托举上岸。此时,岸上有人提示水下可能还有一人。
“我腿似乎踢到了人,沉下去一看,果然还有一个小孩。”
据梁先生描述,被救的三人中,较大的孩子约10岁,上岸时身体发白,情况较严重;较小的孩子约6岁,因为沉在水中闭气状态稍好;救人的黑衣小伙约20岁。三人上岸后,黑衣小伙便自行离开,现场群众随即联系两位孩子家属,自己也随后离开。
梁先生坦言:“我有两个女儿,作为父亲,不忍心看到这样的意外发生。”但当时自己并没想太多,只是本能地看到有人落水,下去施救。梁先生表示,妻子在岸上也提醒他注意安全,但事发紧急,并未顾及水深风险。
饮酒男子被护送回住处后,自行打车返回骑摩托车坠亡,家属诉6名同饮者索赔29万,二审被驳回。
男子赵某受邀参加聚餐饮酒,被同行朋友护送回住处后,又自行打车返回摩托车停放处骑车,在行驶途中坠入沟壑因颅脑损伤死亡。事发后,赵某家属将6名同饮者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20%的责任,赔偿29万余元。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4月16日,云南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布该案二审判决书,驳回赵某家属上诉,维持原判。此前,一审法院已判决驳回赵某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审法院认定:2024年12月17日,赵某受被告王某乙邀约前往王某乙家中吃饭,赵某赴约时骑行其摩托车。18时28分许,赵某到达王某乙家旁,其将该摩托车停于街边人行道。参加聚餐人员为被告刘某、王某甲、王某乙、时某、赵某丁、杨某乙及赵某。席间,赵某及时某、杨某乙饮用白酒,刘某、王某甲、王某乙、赵某丁饮用红酒。
聚餐结束后,赵某为时某找了其做代驾的朋友为时某开车。23时51分许,赵某沿人行道从西往东步行,期间经过其停放的摩托车,赵某并未驾驶或试图驾驶。杨某乙、王某乙跟随在赵某身后。23时56分许,杨某乙骑行三轮摩托车自西向东经过某酒店北门前道路,赵某坐在驾驶座左侧。2024年12月18日零时23分许,赵某乘坐滴滴车到达其停放摩托车处并驾驶摩托车离开。后赵某在某村道驾驶摩托车跌入路旁沟壑,受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
一审法院认为,赵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能预见到饮酒过量的后果,综合本案,没有证据证实在饮酒期间有他人给赵某强行劝酒行为,但根据一般生活常识,饮酒人在过量饮酒后辨认能力和对身体的控制能力均减弱或丧失,对此,共同饮酒者产生了特定的护送照顾和救助等注意义务。
根据被告提交的监控视频,杨某乙在组织者王某乙的安排下骑行三轮摩托车,送赵某回其平时居住的果园,确认其安全后方才离开。共同饮酒者及组织者即六被告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注意义务。之后,赵某打车回摩托车停放点后,驾驶摩托车系被告不能预见的,六被告尽到了相应的安全注意义务,对赵某死亡不存在过错,故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据此,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赵某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赵某家属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遂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江苏如皋下原镇:67只猫现已妥善安置,甘某某正接受进一步调查。
4月18日晚,江苏如皋市下原镇人民政府发布情况通报:4月18日早上7时左右,有网友反映下原镇蔡荡村发现一处猫只集中点。接报后,我镇立即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核查处置。经查,现场发现67只猫,现已全部转移至宠物医院妥善安置。当事人甘某某正在接受进一步调查,后续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河南开封环卫大爷被环卫车压在车底痛苦呼救,“十秒钟来了二十多个人”,众人抬车将其救出。
4月17日,河南开封,环卫大爷意外翻车,被环卫车压倒在地,二十余名路人齐心抬起环卫车,将大爷救了出来。事情发生后,申女士将视频传到网上,寻找大爷的家人。目前,视频已经获得了11万赞,网友纷纷为热心助人的路人点赞。4月18日,申女士告诉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昨天下午她在附近的售楼部上班,听到外面一声巨响,看到外面有车翻了,她立刻拨打了120。申女士和三名女同事走出售楼部,看到一名六十多岁的大爷被压在环卫车下,大爷表情痛苦连连呼救,申女士和同事也帮忙喊人。
申女士说,一开始有四五个小伙子来抬车,但是抬不动,路过的人看到抬车都来帮忙,“也就是十秒钟的时间,一下子过来了有二十多个人,大家齐心协力把车子抬了起来,其他人把大爷拉了出来。”
大爷肩膀受了伤,不到五分钟救护车到场接走了他。众人散去,申女士也回去上班。半小时后,她看到大爷的老伴和儿子来了事故现场,就上前和他们解释了事发经过。
事发后,申女士用手机记录了救人过程发到网上,晚上她收到了大爷家人的评论,“谢谢你们,这是我们家的人,他没啥大事,谢谢大家了!”
三人泼水节将闹市蓝莓摊洗劫一空,摊主称150公斤蓝莓被盗损失8千元,云南警方介入:正在找嫌疑人。
近日,云南西双版纳景洪市,热闹的集市中,一个蓝莓摊大白天被盗窃一空,摊主发出视频,“太狠了偷的就留给我几颗”,引发网友关注。
摊主岩先生告诉记者,4月15日泼水节没人去摊位,16号去就被偷了,150公斤的蓝莓被盗窃一空,损失在8000元左右,连凳子和筐子都被偷走了。
他事后报警,监控拍到两名女子把蓝莓装进白色塑料筐,一名男子骑电动车拉走了,“民警在找人,今天第三天了。”
记者联系辖区黎明派出所,工作人员说,民警正在找嫌疑人,“泼水节后事情有点多,希望当事人谅解,耐心等待我们破案。”
广东肇庆一厂房疑为屠宰猫只窝点,有大量猫被关在笼内,多部门已介入查处,正依法依规处理。
4月17日,网民反映广东肇庆高要区一厂房疑为屠宰猫只窝点,内有大量猫被关在笼内。
4月18日,南岸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相关部门已介入处理,该厂房已被查处。
该工作人员表示,派出所工作人员已于4月17日早前往现场介入处理,现场部分猫被剥皮,幸存猫只关在笼中。
高要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表示,已掌握相关情况,正依法依规处理。
诉讼过程中伪造判决书,西安41岁女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华商报大风新闻,近日,西安一女子在诉讼过程中伪造判决书一事引发关注。日前,该女子已被新城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林女士今年五十多岁,家住西安市胡家庙附近。常年做批发生意,2024年初时,与被执行人王某建立了商业合作关系,为其供货。由于对方一直未付货款,半年内已欠了8万多元,林某多次催要,对方称未央区某知名商场旗下世博大道店尚欠其几十万元货款未还,已经胜诉,承诺当年7月收到款项后就还账。为取信林女士,王某还通过微信拍照的方式,向其发送了所谓的法院判决书、受理通知书、诉前调解书等文件。
然而,7月快过完了,王某仍不见还款。同年8月,林女士将王某起诉至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法院判令被告王某向原告林女士支付货款83048元和逾期付款利息,以及5000元律师费、800元保全保险费。但判决书生效后,被告王某却一直未予履行。
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林女士想起王某曾称某知名商场旗下世博大道店欠其数十万元货款一事,遂将之前王某传给她的判决书提供给了新城区法院的执行法官,希望由法院向案外人某知名商场旗下世博大道店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从而促成执行。
她没想到的是,经法院核实,王某提供的判决文书是假的,法院还建议林女士向公安机关报警。4月15日上午,林女士已向新城警方正式报案。
4月17日,记者从西安新城警方了解到,经查,王某,女,41岁,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因伪造法院民事判决书等国家机关公文,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是严重的刑事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