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通过全球最严社交媒体禁令,要求16岁以下用户禁止使用主流平台,引发对未成年人保护与数字权利平衡的争议。法案支持者强调心理健康保护,反对者则质疑其执行效果与人权侵犯风险。 ## 1. 社交媒体对儿童影响的复杂性争议 - **观点分歧**:美国卫生局长认为社交媒体明确损害青少年心理健康,但伦敦大学学院研究员指出现有证据仅显示相关性,耶鲁专家则类比电视利弊并存。 - **立法依据**:澳大利亚选择采纳"危害论"立场,总理称法案为家长提供支持,但被批评忽视中立研究(如牛津大学研究被指过度简化)。 ## 2. 平台监管责任与执行困境 - **年龄验证技术**:要求AI面部扫描或行为分析,但昆士兰专家警告技术不成熟且加剧隐私风险,违规罚款达4950万澳元。 - **内容审核VS账户禁令**:政府认为限制账户更有效,墨尔本教授则主张加强内容审核,联合国强调不应限制儿童信息获取权。 - **家庭自主权冲突**:禁令可能破坏家庭已建立的媒体使用平衡,对教育缺失家庭更可能产生"监管真空"。 ## 3. 人权法律框架下的禁令争议 - **权利清单冲突**: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指出禁令可能侵犯儿童言论自由(《公约》第13条)、结社权(第15条)等7项基本权利。 - **法律先例**:美国多州类似法案因不符"必要性原则"被法院叫停,强调需采用限制性最小的保护手段。 ## 4. 社交媒体作为"病症"而非病因 - **双向影响**:牛津研究显示社交媒体对边缘化儿童可能是"生命线",但过度使用会刺激大脑奖励机制导致成瘾。 - **深层病因**:青少年心理问题根源复杂,法案可能转移对家庭支持系统缺失等核心问题的关注,法律无法替代家庭教育责任。
未成年人应当被禁止使用社交媒体吗?澳大利亚法令将成为全球试验田
2026-03-27 20:33

未成年人应当被禁止使用社交媒体吗?澳大利亚法令将成为全球试验田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Internet Law Review ,作者:互联网法律评论,原文标题:《平台监管洞察 | 未成年人应当被禁止使用社交媒体吗?澳大利亚法令将成为全球试验田》


社交媒体对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影响受到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许多家长对此“忧心忡忡”。也许很多家长、学校甚至政府都曾尝试过解决这一问题:让孩子在16岁之前远离社交媒体。但目前,似乎只有澳大利亚,充满了做成此事的决心,并配备了相应的“法律手段”。


澳大利亚议会于2024年11月28日批准了《2024年网络安全修正案(社交媒体最低年龄)法案》,其中关于儿童保护的条款引起了巨大的轰动。该法案规定,某些社交媒体平台的账户持有人必须年满16岁,并要求这些平台引入合理的年龄限制措施。特定的隐私保护措施将要求对为遵守法律而收集的个人信息进行有限的使用和保留,并对不遵守法律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这一禁令还要一年才会正式生效。但澳大利亚将如何执行呢?它是否能够对抗现代生活的科技、营销、全球化等强大力量,连同青少年的钢铁意志及其绕过年龄验证的技巧呢?更进一步,澳大利亚此举是否符合长期发展、真正保护弱势群体呢?


在讨论澳大利亚隐私立法的过程,我们有机会再次检视,在现代的数字生活以及现代化的数字立法之间,我们应当做怎样的考量和抉择。


一、社交媒体对儿童的影响只有伤害?


十多年来,社交媒体使用和心理健康问题同时增长,的确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但这个问题很复杂,对于二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社交媒体的正负影响,专家们意见并不一致。


2023年,美国卫生局局长Vivek Murthy医学博士发布了一份名为《社交媒体与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咨询报告,他在报告中表示,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社交媒体正在损害年轻人的心理健康。


然而,研究社交媒体对年轻人心理健康影响的伦敦大学学院研究员Ruth Plackett却说:“目前证据相当有限。”很多关于社交媒体和心理健康的研究都是相关的,但普拉凯特认为这并没有表明社交媒体的使用会导致精神健康问题。


然而,还有第三种相对中立的观点——耶鲁儿童研究中心(YCSC)主任Linda Mayes医学博士表示,现在在社交媒体上面临的问题并不新鲜,很多都与电视出现时面临的问题类似,社交媒体也跟电视节目一样对年轻人有利有弊。


澳大利亚隐私法修订表明,立法是基于第一类观点。就像澳大利亚总理Anthony Albanese所说,该法律为担心孩子受到网络伤害的家长提供了支持。澳大利亚各主要政党都支持这项禁令。参议员David Shoebridge表示,心理健康专家一致认为,这项禁令可能会危险地孤立许多使用社交媒体寻求支持的儿童。显然,澳大利亚的立法者们刻意地忽略了其他专家的不同观点。


大多数国家基于其他专家的看法以及许多现实因素,对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体采取了不同的限制方式——从父母同意要求到最低年龄限制,澳大利亚的政策正好补齐了这一政策光谱中最严厉的部分,并声称该法案是保护年轻人上网“世界领先”的举措。


二、平台是唯一的责任主体?


该法律为了减轻社交媒体对儿童造成的负面影响和伤害,要求某些社交媒体平台自我监管,即社交媒体公司必须采取合理措施来评估用户的年龄,但如何做到这一点由平台来决定。政府建议,提供身份证件不应当是唯一的验证方式,而是应当配合更多高科技含量的技术,例如使用面部扫描来确定用户的大致年龄,或者根据在线行为来估计年龄。


法案本身没有具体说明禁令将涵盖哪些平台,但政府已经将TikTok、Facebook、Snapchat、Reddit、Instagram和X列为可能包括的网站。那些不遵守规定的公司将被处以高达4950万澳元的罚款。


然而,这种禁令其实给我们带来了三个巨大的疑问:


1、强制平台验证年龄这件事,本身也是一种“授权”,是否会产生更大的平台追踪和隐私问题?


澳大利亚政府正在对这类工具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将告诉政府如何定义社交媒体平台必须采取的“合理步骤”。


但昆士兰科技大学数字媒体研究中心(Digital Media Research Centre)主任Daniel Angus表示,这些技术通常是由人工智能驱动的,它们在很大程度上仍在发展中,绝不是万无一失的。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所有这些技术都将加强平台追踪在线用户的能力。


社交媒体禁令将依赖于有效的年龄保证程序,这意味着所有澳大利亚人都可能需要证明自己的身份才能访问社交媒体。这可能要求所有澳大利亚人向社交媒体公司提供敏感的身份信息。因此,卡托研究所自由表达与技术研究员David Inserra断言,没有一种验证系统可以确保准确性,同时保护隐私,并且不会影响成年人。


2、要求平台完全将年轻人排除在平台之外,与限制平台发布及推送的内容,哪一个是更好更根本的方式?


在这一点上,专家和政策制定者似乎也很难达成一定的共识。


澳大利亚通讯部长罗兰表示,限制创建账户,而不是更广泛地限制内容,将减轻与网络生活相关的危害——比如“持续的通知和警报”,同时限制该法律对更广泛人群的影响。


墨尔本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信息科学教授Lisa Given却表示,要求社交媒体公司更好地审核和删除有害内容,才是更有效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方式;与之相对,新法律并不能保护儿童免受社交媒体上的潜在伤害,而且它将年轻人排除在有用的信息之外。


另外,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指出,内容审核和内容控制不应被用来限制儿童在数字环境中获取信息;而应仅被用来防止有害材料流入儿童。


3、法律采取了最严厉的禁令,可能与家长对孩子的管教和引导产生张力吗?


政府声称,他们替父母解决了一个头疼的大问题。澳大利亚总理Albanese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我们希望澳大利亚儿童能拥有一个美好的童年,我们希望父母们知道政府会站在他们这一边。”


然而,相比于政府,似乎父母家才最有权力、也最具能力来决定自家孩子如何能够适当使用社交媒体。如果父母认为自己14岁的孩子可以每天使用1个小时的社交媒体,并且这种教育方式和孩子的意愿及其心理健康已经达成了某种平衡状态,那么政府的行为有可能会破坏这种平衡,法律对家庭的强制控制不可避免地会对家庭文化、青少年成长产生影响。


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如果家庭教育已经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缺失,并间接地导致青少年过度使用社交媒体,那么社交媒体禁令所造成的“空缺”,并不能自动地被家庭关系所补足,那么儿童的心理健康会否更好,就会成为一个疑问。


今年上半年,英国和欧洲各地的家长在WhatsApp和Telegram等平台上组织起来,承诺不为12或13岁以下的孩子购买智能手机。在美国,也存在一些帮助家长推迟孩子使用社交媒体和手机的组织。相比于政府强制,这种方法似乎更接近实际需求、也更根本。


三、禁令是否侵犯了青少年的人权?


反对澳大利亚禁令的专家,有人称之为“善意的错误”,更有甚者把它比作“摩托车上的烟灰缸一样无用”。


根本的问题在于,澳大利亚政府在保护青少年免受社交媒体伤害的同时,是否在结果上适得其反,从而更严重地伤害了这个群体?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针对该法案更系统地提出了异议:


正像社交媒体同时拥有负面和正面的影响,澳大利亚人权委员认为,社交媒体禁令符合《儿童权利公约》第17、19条的要求,采取了措施保护儿童免受信息、暴力、虐待的伤害;但从另一方面,这样的社交媒体禁令也可能对儿童和年轻人的人权产生负面影响,因为该措施没有做到“适度”和“必要”。


“如果为了保护儿童免受网络伤害而限制权利,那么任何限制都必须合法、必要且适度,这意味着使用最少限制的选项来实现预期目的。如果有更少限制的选项可以实现保护儿童免受伤害的目标,那么应该优先选择这些选项,而不是全面禁令。”


该委员会还具体罗列这些受保护、可能被社交媒体禁令破坏的属于青少年的关键权利:


  • 言论自由和获取信息的自由:《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儿童权利公约》第13条;


  • 结社与和平集会自由:《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2条;《儿童权利公约》第15条;


  • 受教育和发展的权利:《儿童权利公约》第28和29条;


  • 享受文化、休闲和娱乐的权利:《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3条、《儿童权利公约》第31条;


  • 享有包括通过“获取相关信息”在内的最高水准的健康的权利:《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2条、《儿童权利公约》第24条;


  • 隐私权:《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7条;《儿童权利公约》第16条。


这一论点也能够解释,为什么美国各州提出的许多类似法律,后来都被法院搁置了。


四、社交媒体也许只是病症,而不是病因


越来越多的青少年正在与焦虑、抑郁和其他心理健康问题作斗争,他们躲在暗处的眼泪甚至死亡,一次次触发了人们敏感的神经。目前,包括挪威在内的许多国家正在考虑制定类似的法律,禁止青少年使用社交媒体,要么要求父母同意,要么彻底禁止。


然而,为了给青少年抑郁或自杀找到一个可见的“凶手”,我们也许在恐慌中有意无意地夸大、歪曲了社交媒体与青少年自杀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


牛津大学人类行为和技术教授Andrew Przybylski与他人合作撰写了一项关于社交媒体使用对年轻人的影响的报告,该研究被澳大利亚政府引用以支持禁令。但Przybylski本人却表示,澳大利亚政府误解了他的研究,该研究发现年轻人“根据各种个人和环境因素对社交媒体的反应不同”,政府实际上将其科学研究过度简化为支持二元政策立场。


另外,如果一个事物对人们既有好的影响,也有坏的影响,你就很难将其归类为“罪魁祸首”。


越来越多相对中立的研究,都承认,社交媒体的使用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既有积极影响,也有消极影响,关键在于是否适度。特别是对于处于边缘化、偏远或脆弱环境中的儿童来说,甚至可以说,社交媒体为他们提供了一条生命线——数字空间将边缘特殊的儿童与他们可能无法接触到的同龄人、资源和社区联系起来,可以告知和提醒那些感到孤立的孩子,他们并不孤单。


当然,青少年也更容易接触到极端、不恰当和有害的内容,并受其影响,引发自我意识扭曲、饮食失调等问题;另外社交媒体具有成瘾机制,会过度刺激青少年大脑的奖励中心,当刺激过度时,青少年就更容易过度使用社交媒体,进而导致睡眠、注意力等健康问题。


社交媒体产生各种问题,更像是我们这个时代特有的一种“病症”,而非真正的病因。我们可以采取各种措施限制、治理社交媒体,去缓解病症,但这么做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意识到,这绝非一劳永逸的、去除病根的办法。


青少年的心理健康问题成因极其复杂,当我们深挖每一个悲惨故事背后具体成因的时候,会发现社交媒体的“推波助澜”也许并不足以解释全部问题,更不是唯一的原因,家庭所给予的支持、关爱及监管的责任,对孩子来说才是更加具体和真实。法律本身并不能、也不应该免除这一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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