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公布第二批药品价格风险预警申诉结果,36条申诉未通过,涉及石四药、振东等企业。降价后仍被拒绝取消预警,审核仅给“不通过”无详细解释,暴露药价治理规则执行不透明问题。** **要点** **1. 36条申诉被统一否决,降价后仍不达标**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公布79条申诉记录,其中36条未通过,涉及石四药、振东、康芝等25家企业。所有“不通过”备注完全相同:“根据全国深化医药价格治理工作安排及云南省医保局相关函件要求,维持风险预警标识。” **2. 石四药、康芝药业因微小价差被拒** 石四药格列齐特片降价后与红标限价仅差一厘钱,葡萄糖酸钙注射液差两分钱,申诉均未通过。康芝药业尼美舒利分散片降价近30%至11.44元,企业称已进入“绿区”,仍被拒绝调整标识。 **3. 规格换算争议成申诉主要焦点** 山东良福制药7条申诉均未通过,提出平台参照产品与自身产品装量、浓度或规格不同需换算,如硝酸咪康唑乳膏15g与10g产品换算后不应标黄。西安杨森同类申诉因按装量差比价重新核算获通过,显示规则执行不一致。 **4. 企业提出豁免比价、全国最低价等理由均未通过** 湖北民康氨咖黄敏胶囊单粒价格0.20元,主张符合豁免比价条件;马鞍山丰原强调已是全国最低挂网价;赛诺菲、北京赛升等主张未超过竞品1.8倍。所有申诉均被统一驳回。 **5. 药价审核缺乏透明依据,企业难以调整** 审核结果仅注明“不通过”,未说明参照价时间点、规格换算系数、采集时点等关键计算依据。企业无法对照同一规则重新算账,只能从结果反向猜逻辑。云南虽留后续投诉通道,但治理初衷与执行透明度存在差距。
石四药、振东等36个重磅品种被“红黄标”,降价后申诉遭冰冷否决
2026-09-16 18:24

石四药、振东等36个重磅品种被“红黄标”,降价后申诉遭冰冷否决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健识局 ,编辑:江芸贾亭,作者:王丽


一款药从16.30元降到11.44元,降幅接近三成,企业称新价格已经进入“绿区”,申请取消价格预警,结果被拒绝。


这是康芝药业尼美舒利分散片在云南遇到的情况。类似的疑问也出现在石家庄四药的申诉中:企业称部分产品已降至平台给出的红标线以下,申请调整预警颜色,得到的仍是“不通过”。


9月14日,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公布第二批其他药品价格风险预警标识申诉、质疑处理结果,公开了79条申诉、质疑记录,其中有36条申诉未通过,涉及25家递交企业,包括石家庄四药、康芝药业、振东制药、赛升药业、赛诺菲(杭州)等。


各家企业提出的申诉理由不同,“不通过”的备注却完全相同:“根据全国深化医药价格治理工作安排及云南省医保局相关函件要求,维持风险预警标识。”


红黄标规则实施以来,各省都在定期公布超标品种和整改措施,但很少见到这些药品超出红黄线之后,到底是怎么调整价格的。云南公布的申诉信息,正好给了行业另一种应对政策约束的视角。


价格降了,为什么还没“过关”?


云南否决的36条申诉中,石家庄四药占了两条:格列齐特片80mg×30片,企业称平台红标包装限价26.721元,自己已降至26.72元,差了一厘钱;葡萄糖酸钙注射液从红标限价1.62元/支降至1.60元/支,差了两分钱。


石四药还附了挂网截图,证明自己已经在红标以内,但两项请求均未通过。不过盐酸氨溴索葡萄糖注射液、盐酸氨溴索氯化钠注射液两个品种,降价至黄标限价以下,却申诉成功。


康芝药业的情况又有不同。其尼美舒利分散片从16.30元降到11.44元,降幅近30%,企业说云南已按新价执行,属于"绿区",结果调整标识请求依旧未被通过。


振东药业的明星产品米诺地尔搽剂也被云南列为红标。振东提出科伦药业同规格的米诺地尔搽剂挂网价66元,自家产品按这个标准来,黄标价应该是为66元、红标价为110元,自己的产品已降到110元以内不该被列为红标。申诉同样未获通过。


除了降价幅度问题,还有大量争议集中在一件事上:规格不同,价格该怎么算?


山东良福制药的7条申诉均未通过,涉及曲咪新乳膏、硝酸咪康唑乳膏、他克莫司软膏等品种。企业反复提出,平台采用的参照产品与自身产品装量、浓度或规格不同,需要换算后再比较。例如15g硝酸咪康唑乳膏挂网价为8.22元。企业认为,平台黄标价6.30元来自10g产品3.50元的挂网价,换算至15g后,自家产品不应被标黄。


广东恒健制药也提出类似问题。其20g林可霉素利多卡因凝胶挂网价为14.80元,企业以另一厂家10g、5.50元的产品进行装量换算,认为自身价格没有超过相应预警倍数,申诉同样未通过。


还有企业认为,问题出在比价对象和规则适用上。赛诺菲(杭州)提出,地高辛片价格没有超过过评产品最低价的1.8倍;北京赛升提出,相关注射液挂网价115.70元/支,与所列竞品76.50元/支相比,倍数约为1.512。两项申诉均未通过。


苏州西克罗主张,相关吸入制剂尚未开展一致性评价,应按对应规则重新认定;峨眉山通惠则认为,注射用左氧氟沙星与左氧氟沙星注射液的最小剂型编码不同,不应直接对标。两家企业也未获通过。


低价药品豁免比价规则,全国最低价挂网,这些申诉同样未能说服审核方。湖北民康两条氨咖黄敏胶囊记录均称,调整后单粒价格为0.20元,符合豁免比价条件;马鞍山丰原强调产品已是全国最低挂网价;湖南好皮夫提出工艺、原料或给药装置差异,上海宝龙则提交成本测算,质疑参照价格。


这些林林总总不同的产品申诉原因,最终只得到了统一的“不通过”备注。


药价要透明,审核的依据也应说清


2026年4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加强药品价格治理”,将“实行药品价格风险预警”作为核心措施之一。此后医保目录调整、药品采购等政策又把“红黄标”机制进一步细化。超过同品种最低价1.8倍亮黄、3倍亮红。


黄标或红标的药品,将在采购平台上显示相应颜色标识。红标药品可能会被医疗机构限制采购。这样的处理逻辑并不复杂,但规则落到执行层面,就变成了一道复杂算术题:参照价取哪个时间点?不同规格怎么换算?全国挂网价和本省活跃区价以哪个为准?一致性评价状态如何认定?以及更关键的:降价降多少才让监管满意?


西安杨森20g硝酸咪康唑乳膏的案例,把这种复杂性暴露得最充分。企业没有直接降价,而是提出按装量差比价重新核算。换算后黄标应为10.49元、红标17.49元,自家11.79元处于黄标区间,申请从红标调为黄标。这一申诉通过了。


山东良福的曲咪新乳膏是两支装,按理单支实际价格是挂网价的一半,但申请由红标降为黄标就被驳回。


这样针对差比价规则应用不合理的申诉还有很多,企业提出的参照产品、换算系数等是否准确,相关价格的采集时点是否合理,云南方面只是简单给出“不通过”的结论。如果审核结果能写明这些,企业至少可以照着同一套规则重新算账,而不是只能从“通过”和“不通过”两个结果里反向猜逻辑。


不过,云南方面也给了后续通道:公示期至9月20日,企业可咨询;仍有异议可向云南省医保局投诉,且投诉资料递交不限于本轮公示期。


一条申诉已经走完审核流程,如果公示结果的同时就说清核查了什么,企业就能知道为何被亮红灯。价格治理的初衷是引导企业合理定价,如果企业只看到红灯、不知道为什么亮,那这盏灯亮得再久,企业也不知道下一步该往哪走。


药价透明是大势所趋,药价审核的账,监管部门和企业都想看得更清楚。

频道: 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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