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听风译码 ,作者:安申国
10月里,成都一条施行了近20年的停车收费旧规正式作废。
在此之前,在一环内路边停61分钟,账单上写的是两小时的钱。
多出来的那一分钟,值13块。
这不是某个停车场的土规定,而是写进政府文件、执行了14年的计价方式。
成都刚刚把它改了。
改的是一个小口子,撬的是一笔大账。
⑴一句“不足1小时按1小时”,成都用了14年
2011年,成都市发改委发出一份编号成发改收费〔2011〕1334号的文件。
文件不长,核心是一张价目表。
一环内白天时段起价10元一小时,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第一小时之后每半小时3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
一环外二环内、高新南片区、桐梓林片区起价8元,之后每半小时2元。
二环外三环内起价6元,之后每半小时1元。
三环外起价2元,之后每一小时1元。
夜间十九点到次日八点,小车统一2元4小时,包月200元。
整张表里只有一条对车主有利:停放不足15分钟,免收服务费。
这套标准从2011年一直用到2026年,14年没有动过。
同一时期,成都的机动车保有量涨到了817万辆,2025年一年新增51.46万辆,汽车保有量稳居全国城市前列。
车多了,路边的白线也跟着多了。
据成都交投智慧停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披露,中心城区“5+1”区域内,由该公司管理的临时占道停车场有900余个,覆盖4.8万个泊位。
这些泊位由公安交管部门统一规划设置,收取的费用全额上缴市财政,执行收支两条线,每年接受审计。
钱不进运营公司的腰包,账却按最粗的方式算。
这就像菜市场里一把只往上跳的秤。
你拿走了一斤二两的东西,秤给你报到二斤,还说这是行规。
行规维持了14年,不是因为合理,是因为没有人来换秤。
2026年7月,有市民在四川省网络群众工作平台留言,说临时办点事只停十来分钟,也要按半小时或者一小时收费,感觉不合理。
成都市发改委的回应是,正在牵头修订《成都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提出了“合理确定并逐步缩小计时单位时长”的改革方向。
一个月后,文件落地。
8月24日,成都市人民政府以第249号政府令公布《成都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自10月1日起施行。
2007年开始施行的旧暂行办法同步废止,那部旧规前后运行了近20年。
2026年1月1日,另一件事同时发生。
成都对新能源汽车“临时占道停车当日首次停放2小时免费”的优惠政策,有效期到2025年12月31日止,到期自动失效。
从那天起,新能源车临时占道停车参照差别化收费执行,起价2到10元一小时不等,不再有免费的两小时。
一边是优惠退坡,一边是计费变准。
两件事撞在同一个时间点上,车主的感受是复杂的。
新规适用于全市23个区(市)县,涵盖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四类。
它把收费切成三种价格形式:公安交管部门施划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实行政府定价,机场车站、公立医院、公办学校、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实行政府指导价,住宅小区和商业配套停车场一律实行市场调节价。
价格分类是骨架,真正让车主有感觉的,是计费方式那一句。
新规写明: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应当逐步缩小计时单位时长,逐步推行按分钟精确计费或不足一个计时单位不收取费用。
“逐步”两个字,是这份文件里最值得琢磨的词。
⑵多停1分钟,账单跳了一小时
先算一笔账。
在一环内的路边泊位停61分钟,按现行标准怎么收?
第一个小时10元,超出的1分钟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加3元。
合计13元。
你实际占用了61分钟,你付的是90分钟的钱。
中间那29分钟你根本没用,账单上照样有它。
更扎眼的是16分钟。
免费线是15分钟,你多停了60秒,整段停车从停放起始时间起按首小时计价。
10元。
从免费到10元,中间的落差只有一分钟。
这就是“向上取整”最锋利的地方:它不是多收你一点,它是在临界点上,用一分钟撬走你一小时的钱。
2025年11月,一位车主在问政四川平台上贴出自己的账单:人民南路华西医院附近停车128分钟,缴费19元。
按一类区域标准验算:首小时10元,超出的68分钟折成3个半小时,9元,合计19元。
数字分毫不差,一分不多收,也一分不少收。
另一条投诉里,小天西街停放3小时41分47秒,计费28元。
首小时10元,剩余161分47秒折成6个半小时,18元,同样严丝合缝。
问题恰恰在这里。
规则执行得越精确,那把不准的秤就越刺眼。
停车费的法律性质是场地使用费,不是保管费。
有法官在解读同类纠纷时讲得很直白:交了停车费,不代表收费方对你的车承担看管义务,车被剐了,除非能证明对方有重大过错,否则赔不了。
你花钱买的不是服务,是一段时间。
那么这段时间按什么单位卖,就是这门生意的全部。
杭州已经把答案写出来了。
2025年底,杭州拱墅区三家国企运营的公共停车场试点短计费周期,其中两家直接按分钟计费,15分钟内免费,超出部分按0.06元一分钟实时核算。
试点五个月后数据出炉:15分钟以内的免费停车订单占总订单量的52%,一小时以内的短时停车费用平均下降43%。
贵阳观山湖区今年4月启动502个路侧泊位的分钟计费试点,取消原来的阶梯式向上取整。
那边给出的对照很具体:停16分钟,以前收1元,现在收0.53元;停50分钟,以前收2元,现在收1.55元。
到6月中旬,试点区域市民短时停车成本平均下降约40%,泊位周转效率提升一成以上。
广州南沙把计费单元定在5分钟。
蕉西路停车场,一位车主停34分钟,旧规则按一小时收3元,新规则按7个5分钟单元收1.75元,降了三成多。
厦门思明区岭兜林荫停车场7月20日挂出新规则后,有记者实测停车37分11秒,扣除30分钟免费时长后按7分钟计费,叠加信用停车95折,扣款通知上写着0.19元。
0.19元买不了一瓶水,但它让一辆车合法停了37分钟。
宜昌把政府定价停车场的计费单元缩到30分钟,取消向上取整。
南昌和长沙在优化道路停车细则的同时,对夜间泊位实行低价封顶。
上海的方案里,道路停车15分钟以内免费,超过15分钟从开始停放的时间起计费,单车每天还能享受两次短时免费。
这些城市的具体做法各不相同,方向完全一致:把最小计价单位往下砍,把免费窗口往上抬。
这些数字都很小。
小到不值得你专门跑一趟,小到发不了朋友圈。
但它们加起来,指向同一件事:停车费里有一部分钱,从来就没有对应的服务。
⑶分钟计费不是降价,是换一把准秤
要理解这次改动为什么拖了这么多年,得先理解“向上取整”是怎么来的。
中国的城市停车收费规则,形成于人工收费的年代。
那时候泊位靠人看,计时靠纸笔和记忆,一个收费员要管十几二十个车位。
半小时和一小时是最省事的记账单位。
省事是有代价的,代价被转嫁给了停车的人。
技术早就不是障碍了。
高位视频、地磁感应、车牌识别、ETC无感支付,如今已经是很多城市路边泊位的标配。
成都交投的收费系统里,一笔停放记录能精确到秒:3小时41分47秒。
既然能记到秒,为什么还算到半小时?
答案不在技术上,在惯性里。
向上取整本质上是一种反向抹零。
你去超市买9.98元的东西,商家抹掉8分收你9.9元,那是让利。
停车反过来:你用了16分钟,系统抹掉你多出来的部分,按60分钟收。
方向反了,性质就变了。
经济学上这叫定价单位失真。
当最小计价单位远大于实际消费单位时,价格信号就是错的。
你以为停一小时要10元,于是决定只停15分钟;可实际上停16分钟也是10元,停59分钟还是10元。
于是理性的选择变成:既然一小时的钱已经付了,那就停满。
少停一分钟省不下一分钱,多停一分钟也不多花一分钱。
结果就是车位被占满,真正要临时停靠的人找不到位置。
这是当年那套粗放规则最讽刺的后果:它本意是用价格杠杆促短停快走,实际却在鼓励占满时长。
把计价单位砍到分钟,价格信号立刻变准。
你每多停一分钟,就多付一分钟的钱。
账算清了,行为也就跟着变了。
杭州试点里那个52%,说的就是这个:超过一半的停车订单压在15分钟以内,说明大量的停车需求本来就短。
贵阳试点周转效率提升一成以上,说的是同一个机制:车位腾出来了,能服务更多车。
成都这次的新规,在这一层上给的配套不止一条。
除了逐步推行按分钟精确计费或不足一个计时单位不收取费用,新规还允许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停车场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免费停车时限。
鼓励采用计时收费的停车场设置24小时最高收费限额,避免长时间停车费用过高。
鼓励加快电子缴费,用ETC、免密支付提供无感停车服务,提升离场效率。
明码标价也写死了:入口处、收费处必须用标价牌或电子信息屏公示收费单位名称、价格管理形式、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免费情形、服务电话和投诉举报电话。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经营管理者,还要每年把使用费收取情况向社会公开。
六类免费情形也一并明确:军车和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正在执行任务的救护车救灾车工程救险车,残疾人出示本人残疾人证并驾驶准驾车型车辆在非住宅小区停车场停放,停放时间不足15分钟的,夜间不影响交通通行安全前提下施划调整的部分道路泊位,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把这几条连起来看,逻辑很清楚:不是降价,是把定价还原成交易本身。
你占多久,付多少。
这句话朴素得像废话。
但要让一座800多万辆车的城市承认这句废话,用了14年。
⑷8条路段、3个月、4.8万个泊位
改动落地的速度,比文件出台的速度慢得多。
9月23日,成都市发改委会同公安交管、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拿出一份《成都市“5+1”区域开展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计费方式优化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到9月28日。
试点范围限定在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5+1”区域。
时间限定在白天时段,19点到次日8点的泊位不参与。
期限是3个月。
入选的路段一共8条。
按分钟计费试点4条:锦江区暑袜南街,青羊区草堂北路、金祥路、瑞联西路。
按10分钟计费试点4条:锦江区福字街,高新区荟锦路,青羊区金凤路、光华东一路。
两类精确计费都保留15分钟免费,超过15分钟未驶离的,从始停时间起计费。
按分钟的折算成元一分钟,不足一分钟不收费;按10分钟的折算成元10分钟,不足一个计时单位不收费。
另有一类试点是延长免费停车时限:免费时限从15分钟延长到30分钟,超过15分钟到30分钟的部分,单台车每个自然日可享受2次免费停放,超时未驶离的从始停时间起计费。
8条路段,对上4.8万个泊位。
这个比例说明了一切。
成都给出的解释是,政府定价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现阶段并非全部具备精确计时的软硬件基础设施条件,不同计费方式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操作性还需要进一步论证。
所以路径是三步:部分试点,总结评估,全面推行。
成都市发改委的说法是,将借鉴上海、杭州、贵阳等城市经验,试点结束后全面分析、充分论证,按程序报经市政府同意后有序推广。
这套话术听起来谨慎,背后是实打实的钱。
一个路侧泊位要做分钟级计费,要换支持实时计时的设备,要对接后台计费系统,要保证计时数据不可篡改。
全国范围内,智慧停车的智能化道路泊位有503万个,同比增长18%,整体渗透率仍不足三成。
反过来看,七成以上的路侧泊位,硬件上还不支持分钟级计费。
成都也不例外。
而路侧停车费全额上缴财政这笔钱,是收支两条线,运营方要改造设备,投入从哪来、多久回本,都是要算的账。
还有一个更难算的账。
周转率上去之后,短时停车的单价降了,单次收入跟着降。
贵阳的试点给出的数据是短时停车成本下降约40%。
成本下降40%,意味着某一部分收入也消失了40%。
对一家以停车为主业的国企运营公司来说,这不是小数点后面的事。
这也是为什么几乎所有城市的改革都从“试点”开始。
试点选的都是条件好、有代表性的路段,数据好看,论证就顺利。
真正的考验在第三步。
从8条路段铺到4.8万个泊位,中间隔着设备改造、系统对接、财政投入、收入重算四道坎。
杭州从2025年底试点,到现在也还停在“试点”这两个字上。
成都的3个月,跑得完流程,跑不完这四道坎。
⑸新规管不到的地方,才是你最贵的地方
更关键的问题在价格形式的分类里。
新规关于计费方式的那一条,主语写得很清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机动车停车场。
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措辞是“鼓励”。
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机动车停车场合理确定并逐步缩小计时单位时长。
鼓励两个字,不是要求。
那么哪些停车场属于市场调节价?
住宅小区停车场、商业配套停车场,全部在内。
也就是商场、写字楼、购物中心、写字楼底下的地下车库、小区里的地面车位。
这些地方,正是大多数人日常停车花钱最多的地方。
你去一趟三甲医院,停两小时出头;你去一趟商场,停三小时;你上班,一天八小时。
路边泊位那16分钟的10块钱,一年也遇不上几次。
真正构成年度停车支出的,是那些不在政府定价清单上的场库。
而它们,只需要被“鼓励”。
这还不是全部。
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里,24小时最高收费限额也只是一个鼓励项。
2026年5月,一位车主在问政四川平台投诉:来成都半年,路边停车36次,累计不到八九个小时就是七八十块,一类区域一小时起步10元、每半小时3元,上不封顶,比地下停车场还贵。
他提的建议是给路边停车设单日封顶价,比如一类区域不超过40到50元一天。
运营方的回复是,收费标准严格按1334号文件执行,全额上缴市财政。
关于封顶,回复里没有提。
新规里,封顶仍然停留在鼓励层面。
停车消费市场的盘子很大。
据行业机构统计,2025年全国停车消费市场规模已超过1.2万亿元,车位平均利用率只有五成左右,一边是一位难求,一边是大量闲置。
这个市场里,政府定价的路侧泊位只是一小块,绝大部分定价权在市场调节价那一侧。
对车主来说,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成都这次改的,是账本上最好改的那一页。
它改得动,因为它归政府管。
它改完能看见,因为政府要公示、要公开收支、要接受审计。
它改起来省钱,因为大部分钱本来就不进运营方的口袋,改的是计价方式,不动利益格局。
而医院停车场的收费牌、商场车库的收费牌、写字楼的收费牌,改不改,看的是业主愿不愿意,不是文件允不允许。
新规对市场调节价也并非完全放手。
它要求充分利用市级智能停车综合管理平台,推动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相关数据共享,精准监测经营方定调价动态,保障收费公开透明。
推动停车行业协会制定价格自律规范,调研评估停车行业平均成本,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
鼓励经营管理者改进经营管理,利用现代科技降低经营成本。
住宅小区的停车调价,由住建主管部门负责引导和规范。
翻译成人话:政府不直接定你的价,但要把你的价放到台面上看着。
看着,不等于管得住。
监测能发现异常调价,能公示,能督促整改,但没有一条写着必须按分钟算。
这里还有一个更细的分岔。
新规对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把差别化收费的核心原则写成一句话:重点区域高于一般区域,同一区域路内高于路外、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
这句话的意思是,路内泊位本来就比路外停车场贵。
为什么?
因为路内泊位是稀缺的城市公共空间,用价格逼你短停快走,把位置让出来。
逻辑成立。
但逻辑成立的前提是价格精确。
当停车61分钟付90分钟的钱时,这个价格杠杆撬动的不是短停快走,而是“既然付了,就停满”。
先有准的秤,杠杆才撬得动。
成都先换了秤,这一步是对的。
接下来要看的,是那把秤摆在哪儿。
摆进8条路段,是个姿态。
摆进4.8万个泊位,是个工程。
摆进那些写着“市场调节价”的场库,才是一场改革。
一座城市要不要跟进,看的从来不是别的城市做没做。
看的是路侧泊位归谁规划,改造的钱谁出,收上来的钱进谁的账。
成都这三个条件同时成立:泊位由公安交管部门统一规划设置,运营方是本地国企,收入全额上缴财政。
改计价方式,动不了任何人的利益盘子,只动一把秤。
换成经营权已经出让给社会资本的城市,改造投入要自己掏,收入下滑要自己扛,账就没那么容易算平。
这也是为什么这场改革看起来遍地开花,真正铺开的却始终是那几条试点路段。
最后的话
从2011年那份价目表,到2026年第249号市政府令,成都用了15年,才把“不足1小时按1小时”这句话删掉。
删掉它,车主一次省下的是几毛到几块。
这笔钱小到不值得专门绕路,但它定义了一件事:占多久,付多少。
停车场卖的是时间,时间的计量单位错了,卖的就是错的价钱。
成都把单位改对了,改在最好改的地方。
路侧泊位归政府管,交投运营,收入上缴财政,改起来最顺手。
而真正吃掉你停车钱的商场、医院和写字楼,新规里只写着“鼓励”两个字。
按分钟计费能走多远,不看8条试点路段的数字好不好看。
看的是那块写着“市场调节价”的牌子,什么时候也得按分钟算。
在此之前,你省下的那几毛钱,是改革给的利息,不是本金。
参考文献
[1]成都市人民政府:成都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2]成都市人民政府:成都就机动车停放计费方式优化试点征求意见
[3]成都市人民政府:《成都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10月1日起施行
[4]人民网:成都停车收费新规10月1日起实施这类停车场将按分钟精确计费
[5]红星新闻网:成都占道停车收费标准有望改变,拟精确收费,此前标准已执行14年
[6]工人日报:按分钟计费背后的城市治理温度与精度
[7]大河网:停车计费“分秒必争”,这个可以跟风
[8]四川日报:成都停车收费新规来了,10月1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