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梳理了国内公立医院负责人年薪制的推广现状与各地方案,点明其贴合公立医院公益性改革方向,同时分析了改革延伸的难点。 ## 1. 南京高淳明确公立医院负责人年薪制核心规则 推行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是南京“十四五”医改既定任务,此次高淳区划定明确规则:主要负责人年薪不超过本院人均薪酬的2.5倍,在薪酬总量外单列,不与医院经济收入直接挂钩,除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外不得领取其他报酬。 其他班子成员薪酬按主要负责人的0.7-0.9倍确定,考核涵盖公益职责、医疗质量等十大维度,设置加减分项,采用“本院人均绩效+区域同类型医院人均绩效”双对标,按考核结果分四级发放系数,最终结果由多部门联合核定并接受社会监督。 ## 2. 各地院长年薪标准制定存在三种不同思路 国内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始于2013年福建三明医改,后逐步推广到全院,2021年国家发文鼓励对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三明经验在各地落地后标准并不统一。 目前主流制定思路有三种:一是按医院性质等级定固定数额,如三明市级综合医院院长基本年薪50万元、县级40万元、市级专科医院30万元;二是对标地域职工定固定额,如银川市属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定为五险一金后30万元;三是对标本院职工定倍数,如海南定3倍、安徽定2-4倍、陕西定不超过5倍。 ## 3. 年薪制改革逐步延伸,落地仍存多重挑战 当前年薪制改革已从主要负责人逐步延伸到其他班子成员、科室主任:四川2024年明确开展班子成员、科室主任目标年薪制试点,上海2025年提出探索党政领导班子、职能部门负责人年薪制,广州2025年将负责人年薪制覆盖全体领导班子。 但除三明外,改革大多尚未覆盖普通医务人员群体。业内认为,改革核心意义是为后续基层医务人员薪酬改革打基础,方向应是逐步建立“固定为主、绩效为辅”的医生薪酬模式;改革牵涉范围广,需要财政长期刚性投入,且需先理顺医疗服务定价机制,让价格匹配技术劳务价值,否则年薪资金来源难以落实。
又一地推行年薪制,院长薪酬不超过人均2.5倍
2026-07-08 18:36

又一地推行年薪制,院长薪酬不超过人均2.5倍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医学界 ,责编:汪航,作者:服务医者改善医疗


年薪制,正成为公立医院薪酬改革的一大趋势。参与的地方越来越多,方案也越来越细。


近期,江苏省卫健委在《卫生健康工作交流》中披露,南京市高淳区正加速推行公立医院负责人年薪制:


负责人薪酬不超过本院人均薪酬的2.5倍,不与经济收入直接挂钩,医院其他班子成员则按主要负责人薪酬的0.7至0.9倍确定。


其实早在数年前,南京就已布局。2022年发布的《南京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已将“探索实行全员目标年薪制、年薪计算工分制,全面推行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列为医改主要任务之一。


而此次高淳区经验最值得关注之处在于,它明确划定了薪酬倍数的“红线”,直接切断了负责人薪酬与医院业务收入的关联,并把考核重心落在公益职责、医疗质量、人才队伍、运营效率等十个核心维度上。


上述这些,都更贴合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的改革方向。事实上,多地推进主要负责人年薪制时,大多采用了“限高倍数+脱钩收入+公益考核”的共同思路。


最高2.5倍,不与医院收入挂钩


“标准怎么定”是年薪制最核心的问题之一。南京市高淳区的方案,给出了一个相对清晰的回答。


按照江苏省卫健委公布的方案,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不超过本院人均薪酬的2.5倍,且在薪酬总量之外单列,不与医院经济收入直接挂钩。


除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外,负责人不再领取其他报酬。发放上,采取“按月预发、年度考核、次年结算”的模式。同时建立班子薪酬联动机制,其他班子成员薪酬按主要负责人的0.7至0.9倍确定。


考核框架也随之明确。高淳区把负责人薪酬与医院高质量发展、医共体建设、党风廉政、安全稳定深度绑定,考核涵盖绩效考核排名、党风廉政、医共体建设、医疗安全、学科建设和项目推进等十大维度。


其中设置加减分项:新获重点专科、科研立项、等级评审等可加分;一旦出现重大安全、廉政问题,则从严扣分。


更具巧思的,是一套“本院人均绩效+区域同类型医院人均绩效”的双对标机制,按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分类评价,并根据考核结果核定2.0、1.8、1.6、1.4四级发放系数,实现优绩优酬。


考核结果和分配系数,由区政府牵头卫健、财政、人社和医保等部门共同核定,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简而言之,高淳区的做法,是用“倍数封顶”锁住上限,用“脱钩收入”扭转导向,再用“多维考核”决定最终拿多少。


院长年薪该拿多少?各地标准不一


公立医院年薪制的源头,是全国医改标杆福建三明。


2013年,三明率先在全市22家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推行院长年薪制,院长年薪由同级财政全额负担,从制度上切断了院长与医院之间的经济利益联系。


此后,该模式又逐步扩展到总会计师、党委书记。2015年起,三明推行“全员目标年薪制、年薪计算工分制”,把目标年薪覆盖到全院。


2021年,三明再进一步,推出“岗位职责薪酬制度”:基本年薪不再区分医院等级,统一按职称核定——主任医师30万元、副主任医师25万元、主治医师20万元、住院医师15万元,个人年薪则依据履职考评,最多上浮20%或下调50%。


改革成效常被援引:


三明市公立医院工资总额,从改革前2011年的3.82亿元增至2022年的20.44亿元;医生平均年薪从5.65万元提高到20.11万元;院长平均年薪也从2011年的9.84万元,提升至2019年的约39.84万元。


202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印发《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


三明经验随之在多地落地,但院长究竟该拿多少,各地并不统一。


有一项发表于2023年《中国医院管理》的研究梳理,院长年薪的标准制定主要有三种思路。


一是按医院性质和等级设定数额,如三明市规定,院长(书记)的基本年薪,市级综合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为50万元,县级医院为40万元,市级专科医院则为30万元。


二是对标地域内职工工资,如银川市规定市属6家城市公立医院院长年薪为“税后、五险一金后”30万元。


三是最常见的对标本院职工,如海南省2021年印发的方案,明确院领导年薪按本院在编在岗职工平均岗位薪酬工资的3倍(税前)计算。


也有省份留出了更大弹性。安徽省2023年的方案提出,主要负责人年薪原则上为本院职工平均薪酬水平的2至4倍;陕西省则提出,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原则上不得超过本院职工平均薪酬水平的5倍。


年薪制,会走向医生吗?


院长年薪制自2013年在三明起步,如今已在全国开花。各地也在探索院长之外的更多可能。


安徽省提出,公立医院其他负责人也可实行年薪制,通过设定系数,合理确定其与主要负责人年薪的关系。


四川省2024年6月的措施更进一步,明确以市(州)为单位,开展公立医院班子成员和科室主任目标年薪制试点。


广州则在2025年将市、区属公立医院负责人年薪制的实施范围,延伸至全体领导班子成员,该做法已入选广东省十大医改创新典型案例。


2025年5月,上海在医改工作要点中提出,探索公立医院党政领导班子、职能部门负责人年薪制,并指导中山、瑞金两家国家试点医院深化薪酬分配制度改革。


此次高淳区的“班子联动机制”,则用一个具体的系数区间(0.7至0.9倍),把“其他负责人”与院长薪酬绑定起来。


不难看出,年薪制改革正从院长、书记走向其他领导班子、科室主任等。但在三明之外,大多尚未真正触及更广大的医务人员群体。


对于下一步,业内有共识,也有隐忧。


浙江台州恩泽医疗中心(集团)医院管理研究院院长、台州医院原院长陈海啸向“医学界”介绍,台州推行院长年薪制时,院长薪酬从医院自付改为由市级财政承担,不再领取其他薪酬,“改革初期整体水平反而比之前还低,后来才逐步提高”。


他坦言,院长年薪制本身带来的薪酬提升有限,其最大意义在于为科主任、临床医生的后续改革奠定基础。下一步方向,应是逐步提高医生固定薪资比例,形成“固定为主、绩效为辅”的薪酬模式。


上海创奇健康发展研究院创始人、执行理事长蔡江南则向“医学界”分析,院长薪酬改革很难单独进行:纵向看,院长改了,下面的医生、护士是否也要跟着调整;横向看,公务员、教育系统的薪酬体系是否也面临类似压力。


在他看来,这是一笔需要财政长期、刚性承担的支出,牵涉面越广,落地难度越大。


而比年薪制本身更优先的,是改革医疗服务项目的定价机制,让价格真正反映技术劳务价值——否则,年薪制的钱究竟从哪里“挤”出来,始终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频道: 社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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